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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随着我国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建立涉农保险制度已经势在必行。本文中,深入地分析美国、日本在涉农保险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建设我国涉农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三点建议:农业保险要扩大覆盖范围、要完善有关农业保险的立法建设、要加强农业保险制度的立法监管和立法执行。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中并没有对保险消费者有明确的定性,但是保险商品和保险服务日益成为人们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保险消费者的立法保护仅存在于《保险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针对性保障的法律机制不够完善,对于保险机构的监管不够到位。本文从保险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相关制度保障,对其权益进行各方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森林保险作为一种林业发展和保护制度,对相关法律的依赖程度相当强。森林保险的特殊性,使森林保险需要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我国没有专门的森林保险的法律法规,森林保险始终被包容在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体制中,使之难以发展。目前我国森林保险立法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加快森林保险法律建设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相似文献   

4.
关于构建复合型森林保险体系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林业已进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阶段,林业的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保险的支持。通过对我国森林保险现实情况的分析,明确了公共财政扶持在森林保险事业的发育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作用,进而提出建立"以政策性森林保险为基础,商业性森林保险为补充的复合型森林保险体系"的总体思路,以期通过构建政策性森林保险平台带动商业性保险的开展,逐步建立完善的林业灾害防救体系,保障林业生产,实现兴林富民。  相似文献   

5.
森林保险作为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机制,是政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2009年福建省推行政策性综合保险制度,并被列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区以来,森林保险的承保面积、保险收入和赔付金额显著增加。由于分户的小农经营、保险产品设计、商业性保险的管理成本和补贴问题等因素,福建省商业性森林保险的发展仍比较缓慢,森林保险整体结构还不够合理。为促进福建省森林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应鼓励林地流转和培养规模化经营主体,并针对规模化经营主体的需求,开发更高保障水平的森林保险产品,以及完善森林保险补贴制度。  相似文献   

6.
从务川自治县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发展现状谈起,分析务川自治县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森林保险的相关法规制度,丰富森林保险经营主体,构建再保险保障机制,加强政府行政监管力度等措施。  相似文献   

7.
《中国林业经济》2021,(3):56-58,120
针对当前我国森林保险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这一问题,以森林保险法律关系的构建为出发点,从构建难点、构建原则和构建内容等三个方面,研究如何在《保险法》等商法框架下构建合理的森林保险法律关系问题,提出了森林保险法律单独立法、处理好政府、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及明确其权利义务和完善森林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以中国现行森林资产流转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对资源管理法(公法)模式,民法(私法)模式,混合(公法为主,私法为辅或私法为主,公法为辅)模式进行分析,指出不同制度模式下对森林多种价值调整的不平衡性导致森林保护法律制度功能的弱化,提出在对森林资源按其功能、经营目的划分成不同森林类型的基础上,再按不同功能的森林分别采取公法(保障),私法(激励)的方式构建法律制度,方能实现法律制度对森林资产流转调整的理想目标。  相似文献   

9.
总结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理赔、保险金额和费率、林业经营主要风险等情况,调查和分析林农对政策性森林保险需求等情况,分析近几年来森林保险工作中存在保险费率高、保障水平低、理赔较难、林业部门缺乏经费保障等问题,提出了调整森林保险费率和赔偿标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森林保险产品,建立以保险为手段的融资机制,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引入承保竞争和考核机制,探索森林互助保险,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刘畅 《绿色财会》2005,(11):28-29
一、开展森林保险对林业建设的作用 森林保险是以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及砍伐后尚未集中存放的原木和竹林等为保险标的,对整个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森林保险是恢复和稳定林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  相似文献   

11.
2009年中央财政正式启动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福建省是试点之一。福建省森林保险在取得进展的同时,面临着森林经营者投保不积极、保险公司承保不积极、基层政府开展森林保险协助工作动力不足等现实困境,阻碍森林保险进一步发展。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福建省的森林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的设计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森林保险缺乏法律规范,产品设计违背了市场运作的原则,巨灾补偿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存在巨亏的风险,森林保险补贴机制和组织制度不合理等。因此,文章从制定森林保险法律法规,设计合理森林保险产品、巨灾风险共担机制和保费补贴机制,完善参保投保机制等途径化解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12.
运用ART技术发展森林保险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保险被认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针对当前森林保险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提出运用ART技术设计价格低廉、风险稳定的森林保险产品,通过保险风险证券化对一些传统保险合约不予保险的风险提供保障,为有效解决森林保险发展缓慢这一难题提供一个新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3.
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设计创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启动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开始,森林保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面临着诸如林农投保积极性不高、保险公司供给不足、产品设计与实际需求不符、保额费率厘定不合理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是森林保险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文章从法律标准、组织体系建设、分类经营、完善森林保险财政补贴体系以及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4.
碳排放权交易政府监管法律制度可保障碳排放权交易的良性运行。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政府监管法律制度有很多不足,需要不断完善。在区分交易市场前提下,一级市场的碳排放许可证制度和碳排放许可证初始分配需以公平为先;二级市场的主体资格审查和信息披露需以公开为要;两级市场共有的独立政府监管机构、温室气体总量控制制度、碳排放权申报登记报告制度和碳排放监测制度需以公正为核。  相似文献   

15.
森林保险是我国农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降低受灾损失和为林业改革提供保险保障两方面的作用。由于存在市场失灵,为了更加广泛地对营林户提供保险保障,需要国家对经营森林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对福建省森林保险工作的研究,总结了所观察到的市场失灵现实表现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对策。  相似文献   

16.
通过森林碳生产的经济属性分析表明森林碳生产具有正外部效应,其产品具有公共物品属性,适当的价格补偿能够激励生产行为,通过考察林地、林木的机会成本去设定价格补偿的标准,提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森林碳排放权、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法律政策,补充森林碳生产补偿政策、多元化碳生产资金渠道,完善森林碳生产的投融资体制等3方面政策保障森林碳生产的价格补偿。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态势蓬勃,受众日益广泛,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民众的出行受到限制,互联网保险无需见面即可成交的模式受到更多消费者青睐。但在互联网保险带来便利的同时,许多问题也显现出来。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国内很多地区都相继出台相应的法规、规章来规范互联网保险行业。银保监会于2020年出台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用及发展做出更为系统的规定。在此背景下,本文从我国互联网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着手,对我国互联网保险法律监管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8.
俄罗斯森林保险历经酝酿准备、试点实施、短暂停滞、重启探索四个阶段,其发展总体趋势是将建立起来森林保险法律体系和政府主导的、强制的、注重生态效益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备的森林保险制度及详细的实施方案,森林保险的参保率将有大幅提高。通过分析,认为政策导向决定森林保险的发展方向,完全靠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森林保险问题,资金是森林保险的良性发展机制的核心,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应该侧重于公益,中央集权体制下更容易推行森林保险。建议我国在发展森林保险工作中,第一,坚持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方向;第二,完善森林保险的法律框架;第三,大力推进森林保险;第四,规范保险金的使用;第五,对待森林的保费补贴要有不同的标准;第六,多方筹措国家保险补贴资金。  相似文献   

19.
森林保险市场供求失衡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运用市场供求平衡原理,从森林保险市场失灵的价格因素、森林保险的双重外部效应、森林保险的公共性以及财政补贴对森林保险的效应4个方面分析了森林保险市场供求失衡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森林保险市场的建议,如国家立法、开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以及森林保险产品设计的市场化等。  相似文献   

20.
基于碳汇发展过程中政府与林农之间的博弈关系,结合嵌入式社会结构理论、农户经济理论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理论,构建政府监管和林农行为选择博弈模型,分析双方的博弈收益。结果表明:政府采取监管、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碳汇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碳汇市场体系等措施,林农会选择执行监管政策;反之,若政府不实施相关政策,加之林农对森林碳汇认识不够,参与森林碳汇储备意愿不强等,林农会选择不执行监管政策。因此,急需建立健全碳汇交易市场体制机制、完善碳汇林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政府监管模式,以期有效推动森林碳汇储备,从而加快森林碳汇项目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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