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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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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是建立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重要内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目前存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未考虑不同年龄子女的学费支出差异、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较低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细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二是提高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三是扩大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适用范围,并提高限额;四是根据不同地区细化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五是提高“一线城市”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六是根据赡养老人的年龄和收入情况细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相似文献   

2.
<正>关注“一老一小”,为家庭减负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9,(14)
个人所得税的第七次修订增加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有利于减轻个人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更好的发挥个税调节收入的作用。本文简述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对个人及家庭税负的影响和对税收部门征管的影响,分析在房贷利息、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扣除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为应对这些问题提供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以来,历经扣除项目范围扩大和扣除标准提高两次政策调整。本文从整体专项附加扣除和分项专项扣除两个视角,采用202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对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进行测度。研究发现:(1)专项附加扣除的整体减税效应显著,其中,中等收入组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规模最大;(2)无论是整体专项附加扣除,还是分项专项附加扣除,均对收入分配产生逆向调节,且逆向程度与扣除规模成正比;(3)2023年提高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在增强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效应的同时,加剧了对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基于此,建议专项附加扣除的首要目标应定位为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同时可考虑对高收入者的扣除金额实行随收入增加而调减的制度安排等,以缓解专项附加扣除对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兼顾效率与公平。  相似文献   

5.
本文利用2018年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对子女教育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减税效应、收入再分配效应和社会福利效应进行测算,结果表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仅会降低居民的税收负担,还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但存在一定的收入分配逆向调节。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基础上,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会进一步降低居民的税收负担,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福利,但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仍然存在。为减缓子女教育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更好发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降低居民负担、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作用,建议从两方面完善现有扣除办法:一是根据教育阶段识别纳税人子女教育支出的差异,以更好匹配纳税人实际负担;二是提高部分纳税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税前扣除额度。  相似文献   

6.
当前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优惠享受条件和扣除方案设置相对单一,既不利于实现税制量能负担原则,也不利于政策发挥降低家庭养老成本、鼓励家庭成员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作用。本文基于被赡养老年人的个体差异性和数量设计三种不同的政策调整方案,结合中国居民收入调查数据模拟测算了现行政策和调整方案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发现,在不考虑收入条件对政策受益的限制性时,基于被赡养老年人健康、年龄和人数的扣除方案均有利于强化政策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且政策作用在低收入群体中更为明显。结果检验中,依据老年人人数调整的扣除方案未通过检验;税后收入再分配的地区性差异表明,调整方案拉大了区域内的贫富差距,区域内尤其是高收入水平地区内的相对贫困群体及其养老压力需得到重视。  相似文献   

7.
黄朝晓 《税务研究》2022,(12):81-85
不少国家(地区)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为依据,按照实际负担人数,确定标准化减除费用;同时结合纳税人收入情况、纳税人及被供养家属是否残疾、抚养子女的纳税人婚姻状况、被供养家属年龄,设置差异化减除费用。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为依据,实行标准化减除费用,结合纳税人居住、教育、医疗、育儿、养老等支出实行专项附加扣除。比较而言,我国个人所得税标准减除费用未考虑实际负担人数,差异化减除费用未考虑纳税人收入情况、纳税人及被供养家属是否残疾、抚养子女的纳税人婚姻状况、赡养老人年龄,造成纳税人减除费用扣除不足等问题。为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精准性,应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纳税人收入等因素,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制度。  相似文献   

8.
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引入是2019年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亮点之一。其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深受社会各界欢迎与关注,被认为是惠民利民的政策手段之一。但这一制度在扣除范围、扣除限额,申报方式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进一步优化。总结和分析医疗费用扣除和医疗费用抵免两大类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医疗费用处理经验,从构建指数化增长标准,扩大医疗费用扣除范围,扩大家庭成员范围、降低门槛值等方面提出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9.
我国个人所得税2018年改革中,借鉴国际经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时首次引入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由于个人所得税涉及到每个自然人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广受社会关注,其中由于复杂家庭关系引起了对于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这两项扣除的热议,本文就与这两项扣除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纳税人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10.
本文根据2019年1月1日执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范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解析公民个人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办法"扣除,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目的。  相似文献   

11.
陈懿赟 《税务研究》2024,(2):126-13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税收促进共同富裕的范围具有广泛性、手段具有多样性、作用具有精准性。新时代新征程上,税收进一步促进共同富裕的发力点在于三个方面。第一,强化初次分配中的税收调控作用。包括优化增值税制度,将三档税率合并成两档税率,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等;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大对技术转让所得的减免税力度等。第二,强化再分配中的税收引导作用。包括扩大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收范围,改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第三,强化第三次分配中的税收激励作用。包括进一步提高企业慈善捐赠支出和个人慈善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比例,简化享受税收优惠程序,出台实物捐赠扣除规定,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等。  相似文献   

12.
于春敏 《税务研究》2024,(3):142-145
在综合施策支持生育的背景下,税收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发挥着生育保障和激励功能,其主要路径有三:养育支出税前扣除能够提高生育家庭实际所得,养育支出税额抵免可以分担育龄夫妇的生育成本,而生育津贴税收优惠一定程度可以激励生育行为。不同路径都还存在一定的制度不足,需要通过更为周全的制度设计来满足积极生育政策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居民消费不足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国民收入分配失衡,所以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点是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纳税人负担,增加纳税人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要进一步促进居民消费,个人所得税有必要继续减税,同时进一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使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具体对策包括:将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支出范围扩大为子女养育支出,增加家庭合并征税模式,费用扣除标准指数化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建立负所得税制度。  相似文献   

14.
问:企业在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的支出,还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  相似文献   

15.
“少子化”并没有降低家庭预防性储蓄,从而释放家庭消费,本文通过引入效用利他因子构建的扩展三期世代交叠模型对上述现象进行理论解析,并运用2013、2015、2017年CHFS的家户面板跟踪数据对这种现象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1)“少子化”对家庭储蓄率有“挤入效应”。(2)“少子化”对家庭储蓄率的“挤入效应”存在城乡、性别、年龄差异,在农村“少子化”的储蓄“挤入”弹性要高于城镇,家庭教育支出和医疗支出的增加会加剧这种差距;“少子化”使得性别为男性的户主和处于工作年龄段的户主更倾向于储蓄,女性户主和退休后的户主则表现得不明显。(3)“少子化”对低收入家庭的储蓄率的“挤入效应”显著高于高收入家庭。(4)通过动态数值模拟发现,面对少儿抚养比的正向冲击,低少儿抚养比的家庭边际储蓄递减能力高于高少儿抚养比家庭。本文认为“少子化”提高了教育、医疗支出的储蓄替代效应,高储蓄率的发生不能忽视“少子化”的贡献,应继续优化、调整生育政策。  相似文献   

16.
徐雅冰  闫红艳 《会计师》2021,(7):103-104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这是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高速发展,促进社会公平迈出关键的一步,使得税收制度更公平地惠及每一位居民.本文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改革特点入手,探究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税收减免政策、提高员工福利、合理分配专项附加扣除等纳税筹划策略,希望能够帮助纳税人将个税税负降至最低,实现个人收入最大化.  相似文献   

17.
科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力。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加大研发支出的投入,其中最有效的税收激励政策就是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本文根据研发支出与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间的关系,结合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内资企业捐赠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着较大差异而外商投资企业捐赠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差异较小,因此,本文主要从内资企业的捐赠支出和受赠收入两方面分析其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一、内资企业捐赠支出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差异分析1.内资企业捐赠支出的会计处理。捐赠人捐赠资产,是对企业的一种无偿援助行为,内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不分公益、救济性捐赠和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2.内资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税法对纳税人捐赠支出的限制主要有: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②纳税人(金融保险企业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税法限定其捐赠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各级政府)。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下列(略)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相似文献   

19.
龚秀全 《保险研究》2019,(4):102-115
本文利用2002-2014年CLHLS死亡人口数据,借助样本选择模型、两部分模型和bootstrap中介效应检验方法,首次比较全面深入地分析了社会医疗保险对老人临终总医疗费用支出和自负医疗费用支出的影响。研究发现,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既显著提高了老人临终医疗服务利用,也显著降低了自负水平。不同类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对临终医疗服务利用影响存在差异,医疗保险类型对临终医疗服务利用具有直接效应,医疗保险水平发挥了中介作用。医疗保险覆盖率在死亡年份影响临终医疗服务利用中发挥了中介作用。我国应该通过实行健康老龄化战略、加强死亡教育、发展临终关怀和完善医保监管等措施控制临终医疗支出增长以促进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并提升临终老人生存和死亡质量。  相似文献   

20.
医疗保障与老年医疗消费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医疗保障密切相关.本文运用Logistics回归和两步估计样本选择模型考察了医疗保险对老人医疗消费的影响.结果显示医疗保险能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利用水平但未能减轻医疗支出水平;人口禀赋因素是影响老年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决定因素,并通过交互作用影响老人的消费行为;老人医疗消费的健康效应强于收入效应.在实践中应首先从制度安排上为医疗保险提供明确的政策信号其次应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最后应为老人营造温馨的氛围,从而减少医疗消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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