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破产法立法指南》中,将预重整描述为"为使受到影响的债权人在程序启动之前的自愿重组谈判中谈判商定的计划发生效力而启动的程序"[1],其核心是为了提高司法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预重整制度作为困境企业在我国既定破产制度外的救济方法,在有其独特优势的同时也有其不足与在中国适用的限制。如何应对破产预重整,将其引入我国的破产法体系,实现预重整制度的本土化是我国破产法的新挑战与新机遇。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经济转型过渡时期,破产重整作为挽救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企业的重要方式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但是重整耗时长、成本大、效率低仍是企业破产重整最大障碍之一.文章对比泸天化和柳化股份破产重整事件,构建破产重整效率、企业重整价值与利益相关群体三方关系分析框架,通过相关指标及博弈论模型深入分析两家案例企业,剖析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果表明:无形价值是破产企业重整价值的核心构成要素;现有的破产重整机制为债务人导向,债权人在重整过程处于劣势地位,致使破产重整成为债务人逃避破产责任的主要方式;金融债权人对于破产重整的妥协是受到政府干预的一贯结果,政府对重整的不当干预有违破产法立法的初衷.  相似文献   

3.
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新<破产法>所设立的破产重整制度,为越来越多的ST类上市公司摆脱财务困境提供了一把"利器".但是,在破产重整环境下如何确认债务重组利得一直存在争议,文章基于*ST宝硕破产重整的案例分析,对债务重组利得确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
破产重整是处于困境中的企业在退出市场之前的最后一次救治机会,把握机会的关键就在于企业能否在重整阶段融到所需资金。受财务状况影响,破产重整企业的融资模式选择有限,这几种模式在法律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对投资人/债权人资金回收保护不力的情况,无法有效激励投资人/债权人提供资金的热情。只有构建重整融资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细化司法解释,在法律技术构造上衡量各方利益,确保重整融资渠道的畅通,才能实现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目标。基于此,本文分析破产重整融资模式的类型及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完善策略,以期为破产企业顺利融资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5.
中小企业经营失败率很高,导致其破产重整失败率也较高。为了帮助破产中小企业主尽快走出经济困境,我国需要建立一些中小企业特殊的破产重整制度。提高对债权人的清偿、挽回企业主的投资,保持就业岗位以及帮助人们及早发现不值得给予破产保护的中小企业,是这些制度的法理基础。中小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适度放松破产条件、鼓励中小企业尽早寻求破产重整,在破产初期对它们的重整方案进行评估,帮助它们尽早发现经济困难信号,加强对重整方案实施的监督。  相似文献   

6.
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新《破产法》所设立的破产重整制度,为越来越多的ST类上市公司摆脱财务困境提供了一把利器。但是,在破产重整环境下如何确认债务重组利得一直存在争议,文章基于*ST宝硕破产重整的案例分析,对债务重组利得确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张倩 《河北企业》2021,(1):151-152
拯救企业再生的重整制度在破产法中一直占据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重整制度成本高、时间长、效率低等弊端显现,已不能满足困境企业的现实需求,而顺势而生的预重整制度得到困境企业的认可与应用.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对预重整制度属于空白,企业适用预重整在探索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预重整制度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以期更好指导企业适...  相似文献   

8.
企业困境是指企业因财务困难而处于或者将要处于无力偿债的状态。对无力偿债的企业,传统的处理办法是破产清算,而当代破产法改革的趋势则是在公平清理债务的同时力求实现企业的拯救和再建。在世界范围内,重整与和解、破产为现代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但在我国,破产的概念虽已家喻户晓,然而重整制度却鲜为人知。一、外国重整制度1985年1月,法国颁布了85—98号法律,即《困境企业司法重整及清算法》,同时废止了1967年破产法。该法建立了一套以重整为主、清算为辅的颇具法国特色的新型债务清理制度。该法第1条规定:“制定司法重整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破产重整是对有重整原因和重整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新获得经营能力。债务重组是破产重整程序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债务人为了达到"重生"的目的,必须按照合理合法的重整计划进行债务清偿,并采取有效的方式对获得的破产重组收益进行确认和计量。  相似文献   

10.
韩成 《财务与会计》2012,(12):39-40
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其实施有利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1.
重整是拯救陷入困境企业的一项制度。我们通常所说的重整是指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协商一个重整计划,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而恢复债务人生存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一种破产程序。当前,在政府的支持下,通过法院主导,一些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焕发了生机,但是这种程序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具有一定局限性。中国于2007年6月1日起才增设的司法重  相似文献   

12.
<正>重整:困境企业抢救方案企业破产制度发轫于中世纪的欧洲。“破产”一词起源于意大利语,最初有“砸烂长凳”之意。当时的意大利商人会在集市上的固定地点摆放长凳营业,当其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会通过砸烂长凳来宣告其破产。到了今天,破产制度的作用已经不再局限于“砸烂长凳”而让企业退出经营,它更重要的任务是在企业陷入困境后,通过特定的规则和程序公平地清理债权债务,  相似文献   

13.
破产重整可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帮助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冲出谷底,重新获取活跃于市场的机会。然而,破产重整作为费时颇长的企业重生机制,其中所涉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制度却并不完善。无论是程序启动前、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前,还是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均存在信息披露滞后的问题。对相应信息进行必要的预先披露,有利于破产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4.
本文使用数值模拟的方法定量分析了表征破产重整制度的关键变量以及其他相关变量对重整中企业的债权价值和股权价值的影响。模拟结果显示重整期间是影响企业资产价值在债权人和股东之间分配格局的关键性制度因素。此外重整程序下企业最初的未偿付债务数量、企业资产价值波动率、财务危机成本与股东提出重整计划的排他性时期等因素也会影响债权价值与股权价值。  相似文献   

15.
<正>债务重组价值的实质债务重组是指当企业陷入债务危机时,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协商、谈判或者根据法院的裁定,由债权人就债务偿还条件作出让步,其实质就是改变原有债务的偿债条款以缓解企业所面临的偿债压力,这里的债务重组包括庭外重组和庭内重组。如果我们将债务重组简单理解成对负债的谈判和减免,显然低估了债务重组本身的特性和作用。2018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4条规定,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己于2007年6月1日实施,它确立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同时为债权人保护带来了新的影响。它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得出了许多肯定的立法理念,但有很多条文存在缺陷,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及债权人利益保护。本文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金融企业破产重整中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破产重整法律制度,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在债权人权益维护方面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完善我国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7.
债务重整是指债务人财务困难,债权人对债务人准予让步(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议、法律、国家有关法规或法庭的要求)的经济行为.通过债务重整,一方面债权人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债务人可以渡过暂时的财务困难.目前,在我国企业中存在着严重的债务问题,影响着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乃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制约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已成为我国企业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8.
财务失败又称财务危机、财务困境等。关于财务失败的定义有不同的观点,Carmiehael(1972)认为财务困境是企业履行义务时受阻,具体表现为流动性不足、权益不足、债务拖欠及资金不足四种形式。Ross等(2000)则认为可从四个方面定义企业的财务失败:第一,企业经营失败,即企业清算后无力支付债权人的债务;第二,法定破产,即企业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第三,技术破产,即企业无法按期履行债务合约付息还本;第四,会计破产,即企业的账面净资产出现负数,资不抵债。财务失败的本质是企业在负债经营的情况下,由于赢利能力不足而陷入无力履行企业合约责任的状况。  相似文献   

19.
李秉祥 《现代企业》2002,(11):16-16,15
我国困境企业重组中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国有困境企业中 ,企业为了摆脱困境局面 ,往往采取各种策略逃债、赖债或弃债 ,主要表现在借企业改制、重组之名 ,采取合资嫁接、母体裂变、国有民营、化整为零、大船搁浅、金蝉脱壳以及假破产等方法逃避和架空对银行的债务 ,使银行信贷资金损失严重 ,金融风险不断加大 ,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本来企业资不抵债 ,依法破产是市场信用制度应给予的惩罚。但是 ,国有企业破产则发展为债务清理完全无视债权人权益 ,破的主要是债权人 (国有银行 )的债权 ,破产企业从破产中没有受到多少惩罚 ,反而获得了逃脱债务的好…  相似文献   

20.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的生存面临种种不确定因素的威胁,随时都可能由于经营不善、决策失误或资金筹措不及时、财务安排不科学等导致经营失败,难以偿还到期债务.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往往会寻求债权人的支持和让步,而债权人也往往会为了寻求债权的最大回收,对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债务人给予包括减少债务本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债务延缓,以增强债务人的财务能力以便从困境中恢复,重整事业,这就产生了债务重组的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