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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成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我省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略高于全国,但还有三成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主要是一些雇方利用其强势地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逃避义务躲缴各项社会保障基金.不少已签的劳动合同也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不规范,其内容往往侧重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农民工的义务;二是雇方利用农民工对合同的认知程度低(文化低难了解或不敢多问)乘机抽去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内容,使得合同徒具形式.调查的签过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中,对合同内容不清楚和不大清楚的占38.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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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进城打工的王某应聘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因找工作不易,他也没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了解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后,王某找到单位领导,要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找种种借口久拖不签。王某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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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6年5月,田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这家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县城。田某也确实是一直在公司总部上班。不久前。公司忽然通知他变更工作地点,从下月开始到位于某集镇的公司分部上班。通知中还说,如果田某拒绝调动.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员工拒绝调动,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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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被泄漏和不被不正当的利用,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意愿和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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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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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科技培训》2007,(2):18-18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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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劳动合同并提高签订率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规范企业用工的有效手段,农民工也可藉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是不少私营个体业主和服务行业,要么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要么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称,农民工不敢投诉不敢维权,生怕因此被解雇,这就给了雇方以损工(农民工)肥己之机.调查农民工里,三成多加班没报酬工伤没补偿、近八成的没有带薪休假、近七成女性农民工产假无薪.所以,政府部门在为农民工办实事时,不仅要抓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也要督查合同内容的规范公正与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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