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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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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会财会》2014,(1):61-63
正第20号2013年9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4,(7):54-55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另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两者是否存在矛盾?劳务派遣单位跨统筹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4,(7):58-58
主持人:我地规定,在没有签订缓缴协议等合法情形下,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断缴6个月以上,停止享受医保待遇。请问,这种情况下断缴的医保费能否补缴?补缴后参保人员要求支付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怎么办?内蒙古读者谢女士谢女士:《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保障》2014,(1):56-57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罚款。现一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数十名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老板逃逸。应如何处理为妥?  相似文献   

5.
《中国社会保障》2013,(9):62-63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不少用人单位存在劳务用工(没有劳动关系,相关劳动者不在该单位参加社保)的情形,但劳务费用也可能列入工资总额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在征收社会保险费时,是否应将劳务费用剔除?  相似文献   

6.
主持人:用人单位在筹备期间不具有法定主体资格,不具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事实上也无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在成立以后,即便想为筹备期间的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也难以为社保机构所接收。那么用人单位在设立期间"雇佣"的劳动者就没有社会保险权利吗?应如何保护他们的利益呢?  相似文献   

7.
主持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我原所在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依此1:7头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却未支持我的请求,说证据不充分,我的请求不能成立。请问我的请求究竟能否成立?  相似文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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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Bei Jing社保欠费将按日收滞纳金8月1日,北京市社保中心下发《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保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申报月报  相似文献   

9.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10.
《中国社会保障》2014,(7):59-59
主持人:社保机构在进行稽核时,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但有的劳动者已经离职。用人单位和社保机构均无法联系到该劳动者。对于此类情形是否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后,包括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保费,找不到个人承担怎么办?对于补缴上来的社保费,找不到个人,社保机构又该如何记账,如何计算个人权益?  相似文献   

11.
主持人: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时,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由谁负担,由此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由谁负担,如何追缴?第一种观点认为,缴费单位违反法定代扣代缴义务在先,且没有缴费个人拒绝缴纳的证据,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含本金及利息)由单位负担,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2013,(6):62-63
针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一些人认为医疗保险费无需补缴,因为即使补缴了医保费,医保基金也不予支付医疗费用。那么,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应否要求其补缴医保费,补缴后对医疗费用是否发生影响,医疗费用能否纳入基金支付?  相似文献   

13.
《中国社会保障》2013,(5):67-67
主持人:我们原所在企业因为经营状况较差,长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我们达到退休年龄时,企业仍有很多社会保险费未能缴纳。在我们办理退休手续时,有关部门表示,如果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补缴,将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不能补缴的情况下,我们迫不得已自己全部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包含应由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后,办理了退休手续。请问,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部分,能否强制个人承担,否则不予办理退休手续?我们遭受的损失应如何追回?  相似文献   

14.
《中国社会保障》2011,(10):62-63
案例回放《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于是未给该职工缴纳社保费,但给其他职工都依法缴纳了。后该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否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会保障》2011,(11):65-65
主持人: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相似文献   

16.
主持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由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获得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权益,因而对劳动者可能更为有...  相似文献   

17.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并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8.
职工在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后,原则上不应补缴社会保险费。具体应按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19.
《中国社会保障》2013,(11):64-64
主持人: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失业保险金损失赔偿,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赔偿。后用人单位又依法补缴了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这时劳动者能否向社保机构主张失业保险金?如果可以主张失业保险金,那岂不意味着劳动者获得了双份失业保险待遇,这公平吗?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维护企业所有者和职工的合法利益,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费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仍按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城镇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财务会计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财社[2000]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另外,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市局〈关于本市城镇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财务会计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社[2001]45号)文件中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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