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新破产法劳动债权优于担保物权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陷入破产,是债权人最大的梦魇。如果债权有担保物的话,还能看到优先受偿的一线曙光,因为物权担保的债权在我国旧破产法中是优先受偿的。然而,目前这线曙光正逐渐暗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在破产中的优先地位正受到来自劳动债权的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2.
试述我国破产财产清偿制度——以英国破产制度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偿制度是破产法最核心、最根本的制度,旨在将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合法拥有的财产在所有债权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是破产程序终结前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所有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我国新破产法在起草过程中就担保债权和职工债权谁应优先受偿的问题曾产生过激烈的争论,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新破产法出台的进程,而新破产法最终选择了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通过了解英国破产法对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确立,将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新的视角,为我国建立一个更能充分保护无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利益、更为公平合理的清偿顺序提供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破产制度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破产法为经济社会提供了“债务清偿秩序”,在债权保护方面凸显了如下价值:第一,重申对担保优先受偿权的保护,把在政策性破产中推行的劳动债权等优先于担保债权的做法采取老划段的方式予以安排,重树担保法的法律权威。第二,设立管理人制度,  相似文献   

4.
破产别除权是破产法上的一项特殊权利,其有区别于破产法上其他权利的法律特征,是以破产宣告前合法成立的担保物权或法定特别优先权为基础,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而非全部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是受破产程序调整的优先受偿权利,其基础权利是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别除权行使的范围及转化是破产别除权行使的两个重要的内容。  相似文献   

5.
为了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促进破产分配程序的顺利进行,我国破产法规定了劳动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以优先受偿.由于企业销售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其薪酬体系不同于一般劳动者,业务提成往往占据其工资的绝大部分.而司法实务中,销售人员的业务提成在企业破产时往往不能作为劳动债权优先受偿,导致许多诉讼.本文对结合司法判例对销售提成优先受偿的现实困境进行归纳,分析了销售提成的法律性质.认为应当将在破产中对销售提成进行优先受偿,以维护企业销售人员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吴建民 《商业时代》2007,(20):65-66
修订后的《企业破产法》具有多方面的创新点: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国有企业破产不再享受“特殊照顾”;建立管理人制度;适用范围扩大;金融企业破产问题;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规制破产不当行为;引入重整制度;跨国破产问题等。本文就《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创新点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7.
新《企业破产法》的创新点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企业破产法》具有多方面的创新点: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国有企业破产不再享受“特殊照顾”;建立管理人制度;适用范围扩大;金融企业破产问题;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规制破产不当行为;引入重整制度;跨国破产问题等。该文就《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创新点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郑宏伟 《北方经贸》2014,(5):101+103-101,103
物权优先于债权,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是物权法的一项法则,然而由于破产立法目标的转变,担保物权在破产法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担保物权受到诸多限制。我国破产立法起步较晚,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的规定尚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税收债权所具有的"公益性"在破产程序中时常与私法之债产生冲突。由于《破产法》对税收债权仅停留在概念认可的阶段,致使在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孰先孰后,纳税担保是否拥有可撤销性质以及"新生税收债权"的定位等问题均未得到解决。当下亟需从根植于税收债权的"税收债务关系理论"以及破产程序的"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理念为立场,厘定税收债权于破产程序中性质及定位。依据内外部因素的省察可知,税收债权不具有优先于担保物权的合理性;纳税担保具备可撤销因素;新生税收债权符合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内涵。税收债权等制度再造,需不断结合我国国情,选择最适宜的模式,促成税法与相关领域法律的衔接,进而推动税收法律的前进。  相似文献   

10.
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对外借款能否作为共益债务清偿一直是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近日公布的《破产法解释三》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参照共益债务优先清偿。笔者认为,债务人通过新型债权融资模式,如共益债权收益权产品、共益债务投资专项基金、招募共益债权投资人获得融资所形成的债务应构成对《破产法解释三》第2条"借款"进行扩大解释的情形。同时,债务人在进行融资时,应注意风险防控,通过准确预估融资金额、严格控制资金用途等方式实现投资人、债务人、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李常敏 《现代商业》2008,(15):267-268
本文讨论的工资优先权是属于一般优先权,工资优先权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旨在打破债权平等原则而优先受偿的特权.职工因从事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报酬请求权,就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资优先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工资优先权与其他权利冲突时的顺位上.本文对工资优先权制度做出了初步地探讨,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对于解决我国现实问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从物权法中解读优先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鹏飞 《现代商业》2007,(23):273-273,272
物权具有优先效力。通说认为,物权的优先效力不独指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即物权人凭其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优先享受权利的资格,亦指在各物权人内部,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基于公平的理念和公共政策的需要,物权相互间的优先原则,以及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都存在着不少的例外。这些规定见之于《破产法》、《海商法》等单行法中。物权优先为原则,但是作为例外,债权可优先于物权;而在债权中,法律规定某些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如职工工资的优先受偿权。在讨论物权优先原则的时候,就必然地涉及到优先原则的例外。这些例外规定使得我国物权的优先效力或者说是优先权的内容极其复杂。一般认为,优先权包括物权优先权和债权优先权。而优先权的内容又囊括了物权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笔者结合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探讨优先权的若干问题和优先原则在物权法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13.
物权具有优先效力.通说认为,物权的优先效力不独指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即物权人凭其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优先享受权利的资格,亦指在各物权人内部,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基于公平的理念和公共政策的需要,物权相互间的优先原则,以及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都存在着不少的例外.这些规定见之于《破产法》、《海商法》等单行法中.物权优先为原则,但是作为例外,债权可优先于物权;而在债权中,法律规定某些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如职工工资的优先受偿权.在讨论物权优先原则的时候,就必然地涉及到优先原则的例外.这些例外规定使得我国物权的优先效力或者说是优先权的内容极其复杂.一般认为,优先权包括物权优先权和债权优先权.而优先权的内容又囊括了物权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笔者结合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探讨优先权的若干问题和优先原则在物权法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14.
破产企业劳动债权的保护不仅关乎到企业职工自身的生存利益,更关乎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从目前我国企业破产实践看,由于职工在企业中处于弱势地位,加之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致使劳动债权在企业破产分配中往往得不到有效地清偿,所以劳动债权的保护实为必要。基于社会政策的立法考量,我国的破产立法必须优先考虑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同时,在法律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劳动债权的保护也要与国际规定接轨。  相似文献   

15.
一、担保财产与担保债务的概念本文中的担保财产和担保债务,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中,经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并有可能依法优先受偿的“用作担保的资产”和“有担保的债务”。其中担保债务指:(1)有抵押权的债务;(2)有质权的债务;(3)有留置权的债务。破产  相似文献   

16.
王黎明 《商业时代》2011,(15):46-48
《企业破产法》的颁布,使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制度的重构成为必要。本文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原则、分配顺序和分配环节等角度分析了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制度,重点提出破产债权应排除别除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及一次分配与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则,从法理上界定了破产法上的中间分配环节、最后分配环节和追加分配环节,深层次分析了附条件债权的分配、未受领破产分配额的处理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处理等实务操作性规则,构建了新的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制度。  相似文献   

17.
梁旭  王惠玲 《现代商业》2011,(36):275-276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入库规则”为传统的民法理论,是指依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加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然后再有债权人依据债的清偿规则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笔者认为应从代位权的价值衙平追求以及实务操作两方面考虑,不应完全否定“入库规则”,同时,更应充分肯定优先受偿的合理性和操作性,即在实践中将二者融合,体现法理和实践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论优先权及其立法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其具有发生上的法定性、从属债权的特殊性和外观上的非公示性等法律特征,应属担保物权的一种.优先权的设立有利于特定立法目的的实现: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保障人权、保护弱者及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9.
《商》2015,(12)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虽然《担保法》、《物权法》等都对高额度抵押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对最高额抵押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但在银行最高额抵押担保业务的法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这就需要对这些漏洞进行控制。  相似文献   

20.
当前主要观点认为一般优先权为债权性权利,而特殊优先权应为物权,这种对于优先权的划分直接带来的负面效果是使优先权立法出现了"无家可归"的尴尬情形。本文认为破产优先权与船舶优先权实际上具有极大相似性和共通性,二者应同为具有优先受偿性的债权性权利。这个研究结论势必将有助于产生对优先权的新的认识和更合理的定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