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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市价补偿改革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其制度缺陷。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是由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组成。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土地补偿费是按农地收益来计算,并没有反映农地转为非农地的预期土地收益,单纯以被征收土地年均产值为依据来确定和计算补偿安置标准的方法不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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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救济制度功能不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救济功效有限和行政诉讼制度救济途径残缺是导致农地征收纠纷救济手段失效的重要原因。文章提出建立一种"以政府管理理念创新为先导,以行政裁决制度为重点,以行政诉讼制度为核心,以其他救济手段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农地征收补偿安置争议救济机制,以化解征地矛盾,解决征地纠纷,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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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征收活动中利益主体博弈的法律调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地征收过程卖际上是土地利益的再分配过程,也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由于博弈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享有的权力(利)不同、获取的征地信息不对称,因此,农地征收活动中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是不公平的.本文通过分析不公平博弈的法律原因,如集体土地所有权虚化、征地条件的立法粗疏、政府对征地权力的垄断、征地补偿低微、征地的程序失范等法律问题,提出了立法应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独立完整、改革征地制度、制定土地补偿费分配规则及完善土地征收的程序性规范等法律调控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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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文章提出农地资源代际补偿技术手段,探索适合国情的农地产权代际补偿基金模式,解决基金代际分配的定量分析问题,提升我国农地征收补偿公平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水平。[方法]从外部性理论视角对农地功能价值属性重新归类,经济与生态属性价格叠加构成农地直接产品价格,通过农地直接产品价格形成农地产权价格。纳入代际公平因素,建立替代现行土地征收价格制度的农地产权代际补偿基金,基金资金主要由农地产权价格形成,全面体现当代人与后代人的产权利益。借助Diamond模型,构建农地产权价格代际分配公式,模拟农地征收后产权价格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分配的决策行为。运用脱钩理论作为产权价格分配公式中代内消费倾向θ变量选取的理论依据,采用Tapio弹性系数法对θ值进行模拟,预测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土地产权价格分配,以四川省乐至县为例进行具体实证计算。[结果]乐至县单位农地面积的产权价格是1 583.35万元/hm~2,预测出当代人30年以内分得的土地价格是791.67万元/hm~2,后代人支配剩余土地价格791.67万元/hm~2。[结论]经济与生态属性价格叠加的农地直接产品价格是农地产权代际补偿基金主要资金来源,基金可有效解决农地征收产权价格问题,体现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共同产权利益; Diamond模型可模拟农地征收产权价格在当代与后代人之间的分配决策行为,经预测:伴随农民收入增加,代内消费倾向θ呈现逐步减少的趋势,代际支付意愿增加,当代人与后代人趋向对农地产权价格的均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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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非农流转补偿机制的缺陷及优化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现行农地非农流转补偿机制的研究,总结并分析了其主要缺陷:补偿标准严重偏低;补偿费分配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进而提出了补偿机制的优化对策:明确农地价值内涵,实现完全价值补偿;完善价值核算方法,兼顾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区分对待征收征用,合理确定补偿分配;丰富安置补偿方式,保障失地农民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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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征收是实现现代化和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共利益与私权利益实现再分配的过程.重新构建征收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征收补偿程序、引入司法最终裁决机制将是克服农地征收过程中征收利益分配不合理、补偿标准低、农民在补偿定价机制中话语权缺失等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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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公平补偿是解决农地征收中现存问题并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欲达公平补偿之目的,必须明析农地价值内涵、科学测算农地价值并进而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然后将之在征收中各利益相关方之间合理分配。本文研究表明,农地价值包括经济价值(现状用途经济价值和发展权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农地价值各构成部分的测算应据其特点选用合适的方法,如发展权价值可以农地用途转换后的价值减去现状用途经济价值和公共投资成本获得。合理的补偿标准应包含农地价值各构成部分。生态价值和粮食安全价值补偿给国家,现状用途经济价值在集体和失地农民之间分配,发展权价值在国家、集体和失地农民之间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因农业内部安置和脱农安置两种不同的假设前提而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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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农地征收补偿原则不明、范围狭窄、标准过低,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农地征收补偿的不公平性具有诸多危害,在经济上表现为低效率,在政治上表现为进一步拉大城乡贫富差异,激化失地农民与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为此需要在立法方面规定农地征收补偿的相当(公平)补偿原则,提高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划定补偿费在村组织与失地农民之间的比例,禁止政府与农民争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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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农地入市,包括: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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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征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补偿: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市场价值为基础,构建了中国农地征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的一个新分析框架。本文假设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买卖双方要价能力相等,通过市场交易和要价协商机制获取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农地增值分配。本文从现有土地估价技术条件出发,选择评估价值近似替代理论为依据计算最优补偿值,在保持土地集体产权结构不变的情况下,为中国当前农地征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的补偿提供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定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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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发展权视野下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发展权是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时而产生的土地增值利益,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用地征收变得越来越普遍,由征地引发农民失地又失业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其根本原因在于农地发展权的缺失.农地发展权制度在国际上以已被普遍适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构建和完善该制度,对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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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著华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9,22(6):4-6
公共利益制度是土地征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外延缺乏明确规定,使得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判断标准十分模糊,界定程序、补偿标准不尽合理.应尽快完善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制度.具体措施包括:(1)采用"列举和概括式"模式界定公共利益;(2)完善公共利益审查、救济程序和征收补偿制度;(3)确立被征收方买回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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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农地征用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金宝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6,23(4):35-38
农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对农民承载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双重功能,因此,征用农地必须给予合理补偿.但我国现行的农地征用补偿标准却存在着不合理性.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农地征用补偿标准所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就如何改革现行农地征用补偿标准,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提出了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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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燕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8,25(1):106-111
针对<农用地估价规程>对农地价格评估缺陷,从产权角度探讨农用地征收价格评估.界定生产资料使用收益权、农民生存保障权、农地发展权为农地直接产权,粮食安全权与生态安全权为农地间接产权.在此基础上剖析上述五种产权的价值体现.并分别构建补偿价格估算模型.最后归纳出农地征收价格估算模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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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与◇反◇思——新中国土地征收制度变迁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成立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9,22(6)
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改革开放后获得了长足发展.现行土地征收制度存在"公共利益"不明晰、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监督管理不力、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立法机关应当制定统一的<土地征收法>,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规范征收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土地征收制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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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正补偿与市场开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分析了按照公平市场价值和平等待遇原则进行公正补偿的理论含义,并结合我国的农地统征制度对我国法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由于我国实行农地统征制度,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开放范围受到限制,法定的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只考虑农业租金价值而不包含土地的预期增值和选择性价值,导致对农用地的补偿普遍存在不平等待遇问题。改革我国的征地制度,需要改革按照农业租金价值确定补偿标准的传统思路,有序开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并缩小征地范围,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统一市场,显化土地的市场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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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涛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1,24(3)
农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市场形成的基本条件.增收和分配公平是农地产权流转的基本动力.依据当前国家政策和法律,国家通过征收制度垄断了农地所有权交易,农地产权的自由交易主要限于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证明,这种二元交易机制导致效率和公平双重损失.深化农地市场改革,重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各种形式的利益侵蚀行为.为此一要遵循市场机制进行征收制度改革;二要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逐步直接入市;三要统一两类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四要建立完善的交易服务体系;五要健全农地流转的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