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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月 《山西财税》2006,(11):47-48
澳大利亚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税收的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法院,行政管理权归财政部和税务局。该国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分税体制,其税收收入分为联邦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其中:联邦税收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非现金福利税、资本利得税、销售税、消费税、资源租赁税、关税、商品和服务税等税种以及联邦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组成;州及地方政府税收由工资税、金融机构税、印花税、土地及财产税、债务税等税种组成。澳大利亚的主体税种是直接税,其中个人所得税占整个联邦税收收入约40%。该国是高税负、高福利、低储蓄率的国家,个人所得税负担在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成员国中位居前列。  相似文献   

2.
联邦德国实行联邦、州、地方(市镇)三级税收体制。根据联邦基本法第106条规定,联邦政府课征的税种有10种以上,主要是矿物油税、烟草税、关税和资本收益税等。州政府课征的主要税种为财产税、机动车辆税、啤酒税、保险税和印花税。地方税主要是工商税和土地税。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税收是美国联邦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美国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社会,人们的收入不限于工资和营利,还有利息、酬金、股息、租金、专利权收入等等。美国的税收种类也不止是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尚有社会保险税、消费税、遗产税、礼品税等。1992年联邦税收总额中各种税收所占比重:个人所得税占43.7  相似文献   

4.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模式的国际比较1.美国的税收立法权划分。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府机构分为联邦、州、地方三个层次,这三级政府均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税收体系,并拥有各自的税收立法权。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可以对属于本级税收体系的税种单独立法,但分别都受到上级法律的监督和制约,即它既可以控制下级政府税收权限范围,又可以使下级政府在一定幅度内行使较为灵活的必要的职责。2.德国的税收立法权划分。德国是联邦制国家,与美国不同的是,其绝大部分的税收立法权都集中在联邦。联邦除了对关税拥有单独立法权以外,还对联邦专享税,联邦、州、地方的共享税以及各州和地方的专享税都享有优先立法权,即如果联邦尚未立法,各州有权立法;如果联邦已  相似文献   

5.
一、目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种观点认为,目前我国税制结构有缺陷。(1)就税制总体而言,流转税比重偏大,所得税比重过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占税收总额的66.94%,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仅占15.86%。 (2)就流转税内部结构而言,增值税比重过大,消费税比重过小。增值税占税收总额的44.55%,消费税仅占9.43%。(3)就所得税内部结构而言,个人所得税比重过小,社会保障税缺失。(4)就财产税内部结构而言,现行财产税课征不适当,同时,遗产税与赠与税缺失。(5)税种设置上内外有别,性质相同的税种并存。(6)  相似文献   

6.
德国政府由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组成,其中地方政府包括13个州和柏林、汉堡、不莱梅等3个市[以下简称各州(市)]。现将德国联邦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情况简报如下。 一、德国政府的基本情况 德国政府由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组成,德国联邦除联邦政府外,权力机关还包括联邦议会和联邦大会,联邦议会由各州(市)代表组成,是参与联邦立法与行政事务的机构;联邦大会是由联邦议会和各州(市)议会按比例选出的代议员组成的特别会议,只在选举联邦总统时召集。16个州(市)有各自的政府首脑及议会,拥有辖区内立法、司法和行政权。  相似文献   

7.
孟庆平 《涉外税务》2001,(11):41-43
1990年东西德合并后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统一后的德国在联邦下设16个州,12000多个县市。从税种设置看,德国的税收分共享税和专享税,主要的税种象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都列为共享税;从税收管理体制看,德国的税收立法权相对集中于联邦,而税收征收管理权分散在各州,税收收入在联邦与州之间基本均分;从税制结构看,直接税与间接税基本均衡,最大的两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筹集的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亡;从税收征收管理看,德国的税务稽查、税收电子化等都很有特色。本文拟从德国的税收征管入手,探讨完善我国税收征管的思路与对策。……  相似文献   

8.
一个纳税人可以选择多种税收筹划方案,可以是流转税的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种的筹划:也可以是所得税的筹划,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筹划:还可以是财产行为税的筹划,主要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筹划。一般均集中在流转税和所得税之间,然而所得税的筹划更为直接一些。这是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的流转税金后的所得,按一定的税率缴纳税款的税种。  相似文献   

9.
纳税在德国     
纳税在德国现行的德国联邦、州、乡镇(包括市)三级税制是由魏玛共和国时期中央集权管理体制演变而来的,其特点是职责分明、组织严密。德国现有四十多个税种,税收总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近1/4。其中工资税、个人所得税两项占税收总额的41%。德国基本法规定,德国公...  相似文献   

10.
巴西、阿根廷税收立法层次高,以宪法规定税收权力和税收立法的主要方面,并以国家税收法衔接宪法和税法。两国税种设置较全面,按照联邦、州或省、市三级分别设立税种,各级政府的税收配置也较合理。  相似文献   

11.
澳大利亚是一个宪法制联邦国家,行政管理分为联邦政府、州(领地)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级次。联邦政府负责诸如外交、国防、贸易、移民、检验检疫和邮政、电报、电话服务、就业和社会福利等全国性的事务。州政府的职责包括健康、教育、法律执行、运输和大部分公共产品的提供。地方政府(LocalGovernment)负责城镇建筑和发展规划、地方公园、图书馆、地方环境、垃圾处理和地方社区服务。  相似文献   

12.
美国的消费税制简介 消费税在美国并不十分普遍,虽然美国州和地方政府确实开征了普遍销售税(GENERALSALES TAXES),但是,即使将它们考虑进去,消费税在美国也不如在世界其他地方重要.美国的消费税主要是对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课征的.普通销售税是其中最主要的税种,它是州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美国联邦政府不征收销售税,但是对某些特殊的商品,包括联邦政府在内的三级政府均可同时征收销售税.对某些特殊商品所征收的销售税一般称为国内产品税.  相似文献   

13.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6个州组成,州由县、市构成,县、市由各社区组成,社区则由一个或几个村镇组成。基于联邦制国体,州一级税务拥有较大的权力。德国税收收入j0吩为联邦收入、地方收入及联邦与地方共享收入。除关税、消费税(30多种消费品如汽油、香烟等征税)由联邦人员负责征收外,其余大部分税种(包括共享税),由各州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相似文献   

14.
一、财政管理与监督情况及其特点澳大利亚国土面积76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900万。澳大利亚为联邦制国家,行政管理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全国设6个州、2个领地、863个地方政府,国家元首为英国女王委派的总督,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澳大利亚行政管理层次分明,事权清晰,联邦政府主要管理国防、贸易、教育(大学)、社会保险、州际基础设施;州政府主要管理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警察、城市供水、州内交通建设;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一些非常本地化的事务,如城市规划、公园、垃圾清运等。联邦与州政府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地方政府则接受州政府的行政领导。  相似文献   

15.
美国农业税收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方芸 《涉外税务》2002,(3):41-45
我国农业税制改革已经势在必行。美国的农业税收政策主要是由各税种中针对农业生产的一些特殊优惠政策构成的,可以分成联邦政府的税收、州政府的税收、地方政府的税收三个层次来说明。美国的农业税收政策可以对我国的农业税制改革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6.
一、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 税收是一个由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诸多税种构成的系统,其中每个税种都具有财政收入功能和社会调节功能,只不过各自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商品税尤其是增值税主要侧重于组织财政收入,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则主要侧重于调节经济,缩小收入差距。个人所得税是以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扣除成本后所征收的一种税,历来都是一个被冠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缩小居民贫富差距”之美名的“良税”。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营中经常涉及的税种主要有10个,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增值税,如包括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费依据的法定政府收费项目——教育费附加,则经常性税费共有11项,其中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是主体税种。由此可见,对商业银行征收的税种比较复杂,税收已经在商业银行总成本中占了比较大的比重,所以认真研究税务政策对降低商业银行成本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8.
《草原税务》1994,(3):28-30
(一)美国的政府结构及政府间的事权划分 美国是一个由多个原英国殖民地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宪法把美国的政府分为两大层次: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县、市、镇、村级政府都是按州的意志建立的.统称为地方政府。因而,美国政府的实际结构是由联帮政府,50个州政府、拥有州政府权力的华盛顿特区和8万多个地方政府组成的。  相似文献   

19.
法国的农业税制及借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法国,农业税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税种,农业税制散布在各个相关的税种之中,涉及农业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法国的这种农业税制度对我国有相对较强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实行大范围的增值税并与消费税相配套,开征农业所得税,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  相似文献   

20.
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地方税收体系及制度。然而,我国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不能满足支出需要,主体税种的缺失和税收立法权的过于集中,影响地方政府正常履行职能。完善地方税体系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保障财权与事权的统一有重要意义。对此,应该开征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清费立税,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税收立法权,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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