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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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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晓凤 《中国市场》2014,(39):189-190
我国民商法法律体系中对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表述没有形成完整的立法体系,只有零散的条文分布在民商法各部分内容中,且内容表述相对模糊。在具体的司法界定与案件审理过程中,常造成同类案件不同审判结果的不公平现象。因此,通过不真正连带责任立法构想的讨论对民商法中不真正连带责任进行合理的解释,以促进我国民商法法律体系的完善与进步,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  相似文献   

2.
董欣 《商》2013,(18):223-223
传统的思想具有重刑轻民这一特点,应该对这一思想进行变革,所以有必要加强民商法的建设以及完善民商法的制度。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离不开民商法,民商法也在法制教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是民商法,我国经济市场良性的发展离不开民商法。促进民商法良性的发展,在某一个层面上来说也是促进经济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民商法是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一项法律,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巨大的推进作用。民商法是以诚实信用作为其基本原则的法律体系,只有完善民商法中的信用体系的构建,才能满足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使经济社会中诚信缺失的状况得以改善。本文以新时期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意义为切入点,对民商法信用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对策进行了阐述,以期能够对我国新时期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4.
《商》2015,(46)
本文以连带责任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条款解读作为出发点,分析了民商法中连带责任认定的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以期为提高公民连带责任法律意识提供一些参考和意见。  相似文献   

5.
徐赫阳 《品牌》2014,(9):40-40
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主要指的是民商法作为部门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展开法律保护。对私有财产权的民商法保护加以完善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构建法治社会以及形成完善的私有财产法律保护体系。当前我国民商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上还存在着救济和执法制度等方面的缺陷。本文将主要针对我国私有财产存在的问题,谈谈如何利用民商法对其展开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6.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民商法是必不可少的法律制度,其能够对市场经济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经济的自由平等,同时增强公民诚信意识。目前来看,我国现代民商法文化虽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局限经济的发展。虽然民商法具有局限性特点,但并不代表其对我国经济进步没有积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民商法的积极作用,应该针对民商法的缺陷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本文就此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7.
《商》2015,(50)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的进步,民商法的实质作用也愈来愈突出。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新的需求,我国立法部门也不断的对民商法进行了完善,相继出台了很多法律规定,并且得到了全面的实行。随着信息时代的持续进展,民商法内涵和原则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民商法变化和发展的研究引起了广大研究者的重视。本文简要分析了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并且对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进行了深层的探究。  相似文献   

8.
《商》2015,(2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我国的一些法律制度中的漏洞逐渐被显现出来。民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对于调节生产关系,市场经济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就我国目前的民商法体系来看,其抵消权相关的法律条文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抵消权的规定较为笼统,基本原则缺失。抵消权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和规范条例较为模糊等都成为了影响我国民商法进一步完善的重要阻碍。在新的时期,要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就需要我国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让抵消权制度更好的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服务。本文将对抵消权法律制度作出简要介绍的同时,指出我国抵消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9.
银德日妮拉 《商》2013,(18):209-209
从不同的角度和学科去分析价值,有着不同的理解,在经济学上,价值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哲学上,价值只是一种抽象的评价标准。民商法的目的价值可以理解为:以其国有的属性对人的需要的以后总抽象的评价的标准。我国现代社会的性质是法制社会,法律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法律的价值取向包括个人与个人和个人与公共的利益,民商法是对个人权利与社会的共同利益之间的冲突进行调整,民商法对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芈姗 《商》2013,(15):197-197
从不同的角度和学科去分析价值,有着不同的理解,在经济学上,价值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哲学上,价值只是一种抽象的评价标准。民商法的目的价值可以理解为:以其国有的属性对人的需要的以后总抽象的评价的标准。我国现代社会的性质是法制社会,法律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法律的价值取向包括个人与个人和个人与公共的利益,民商法是对个人权利与社会的共同利益之间的冲突进行调整,民商法对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王洪芳 《中国市场》2014,(39):187-188
民商法作为我国一部重要的法律,一方面将商法和民法有机的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还有利于调节市场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商法中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商法的运作之中,该原则在民商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之中,随着利益诱惑的增大,失信行为屡见不鲜,这样就使得加强诚实信用的建设十分紧迫。笔者首先介绍了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概念,并指出了社会中的失信行为,进而提出了如果做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品牌》2015,(10):83-84
民商法是我国一部重要而特殊的法律。它由民法和商法两个部分组成,主要作用是完成市场经济主体交换关系的平衡调节。在民商法的原则当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诚实信用,其贯穿于整个民商法的条款之中。由此可见,诚实信用的重要地位。但是,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失信行为已经成为民事活动的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本文主从深层次剖析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当前我国诚实信用的现状,完成突出诚实信用原则重要性和改善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董巍 《科技转让集锦》2014,(22):231-231
法律是一切活动的行为准则,民商法与行业生产、社会生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诚实信用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信用的普遍缺失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当加强法制建设,构建信用体系,完善我国相关制度存在的缺陷,保障市场有序、合理运行。  相似文献   

14.
《商》2015,(1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但与此同时,消费者信息权也越来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因此,本文针对于民商法对消费者信息权的保护进行了分析讨论,以期促进我国法律的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倪万英 《商业研究》2006,(18):73-75
代理制度是民商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在现代商品经济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过去我国由于商品经济长期不发达,我国的民法,特别是其中的代理制度处于严重的滞后状态,这对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对我国民事代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加以检讨和反思,以期对我国的代理立法和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大陆法系对连带责任的概括性规定不能称之为连带责任的概念,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方面概念的目的不能达到,另一方面不能以制度的法律效果来反推概念.对连带贵任分类是必要的,但是试图从逻辑上总结连带责任的概念并不可行,可以通过对连带责任类型的分析来把握连带责任的现实性与价值性.新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也并未规定连带责任概念,仅仅规定了很多承担连带责任的类型,而这些类型正是对现实生活的回应.  相似文献   

17.
李婷 《商》2014,(45):198-198
中国古代其实存在相对规范化的民商法,只不过当时更加强调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思想。在这样的思想主导下,我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主要地位是由刑法所占据的,民商法一直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不仅没有能够从刑法当中分离出来,反而民法、商法、其他法全部混在了一起。综上,中国古代的民商法发展历程是较为曲折的,其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  相似文献   

18.
入世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合伙企业这种经济实体已经越来越受到民商法学者的关注。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的健全,同时也影响着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本文的作者通过对合伙的概念、特征以及权利和义务的阐述;对合伙的资本,法律关系的分析,得出合伙应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应相对独立的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9.
论民商立法中连带责任的膨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谢晓琳 《商业研究》2004,(4):143-146
连带责任是指多数责任主体中的任何一人均须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我国民商立法中对于连带责任的规定较为零乱分散,且出现不断扩张膨胀的趋势。连带责任的确立,可以防止某些具有不法目的的个人或组织轻易行事,进行诈骗,同时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但是连带责任本质上是一种他人责任,而且是一种加重责任,对责任人的要求极为苛刻。因此对于连带责任的立法应当慎之又慎。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是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新时代背景下,为了使整个市场经济能够正常、顺利运行,对我国的法律,特别是民商法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法和商法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对市场经济调整的作用问题等一直是民商法学界争论不休的焦点问题。本文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特点、区别,再分析民法和商法的调整范围,进而进一步分析民法和商法对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调整作用,得出相关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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