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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拆迁法规规定,拆迂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只需对拟拆迂的估价对象评定出其公开市场价格,由拆迂人按评估价格对被拆迂人实行货币补偿即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既要对拟拆迂估价对象价格进行评估,还要对安置房的价格进行评估,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拆迂人才能与被拆迁人结算两种房屋的差价。  相似文献   

2.
城市房屋拆迁中最为焦点的问题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问题,房屋拆迂补偿估价是其中关键的步骤之一,为使拆迂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使拆迂补偿更趋向公平、合理,石家庄根据拆迁工作的特点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以往拆迁工作的实践经验,摸索出自己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模式,即:拆迂房屋“按区域区位等级进行划分,区分房屋类别,实行市场平均价格并进行调整修正”。下面仅就石家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模式的操作作以下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房屋拆迂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能否客观、公正地评估拆迁房屋的价格,关系着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的切身利益。而拆迁房屋的估价结果能否得到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的认可,能否得到专家的认可,能否得到裁决机关的认可,关系着拆迂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房地产估价在拆迁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在整个拆迁讨稃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城市房屋拆迂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迂货币补偿金额由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因此,由补偿金额引起的拆迂纠纷,实际是因估价结果不能被房屋拆迂当事人接受而引起的纠纷,或说实际是估价纠纷。为了维护拆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防止估价纠纷产生,公正解决估价纠纷,建设部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估  相似文献   

5.
在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变化、估价时点的确定性与拆迂补偿安置时段的延续性,使拆迂评估中存在着价格难以体现房地产市场价值的问题。如何正确地认识这一问题,有助于拆迂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拆迂市场的不断规范。  相似文献   

6.
浅析房屋拆迁纠纷及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贵阳市过去几年发生的拆迁纠纷看,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一.因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房屋性质的确认和房屋评估结果等问题,经协商达不成协议而引发的拆迁纠纷和信访。产生这种纠纷和信访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拆迁人提供的拆迁补偿安置条件和标准苛刻,被拆迁人难以接受;另一方面是被拆迁人提的要求过高,拆迁人不能违背拆迁法规的原则满足他们的过高要求。二.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纠纷和信访。这种纠纷…  相似文献   

7.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发现,大部分被拆迁户普遍认为:房屋拆迁是被动进行的,应该实行拆一还一,不付差价;或者得到的补偿款能够购置与被拆迁房屋相同地段、相同类型、相同面积的房子。这些观点表面上看是要求被拆迁的“旧”房与安置的“新”房等值,实质上是对提高现行拆迁补偿标准的期盼。毋庸置疑,补偿标准是房屋拆迁的敏感话题,能否得到合理补偿,也是解决目静‘拆迁难”的关键所在。本文从房屋拆迁“以旧换新”被拆迁人该不该支付差价切题,试图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侯阳华  张峰 《房地产评估》2004,(11):30-32,4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城市房屋拆迁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能否客观、公正地评估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关系着被拆迁人、承租人、拆迁人、政府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公正与否,关键看估价人员评估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时的依据及结果能否同时得到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的认可,能否得到政府的认可,能否得到专家的认可,能否得到裁决机关、法院的认可。  相似文献   

9.
基于《物权法》的征地拆迁补偿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物权法》对征地拆迂补偿的影响 《物权法》是继《宪法》修正之后,又一部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它的出台对各种财产权保护做了进一步的强调和细化,同时也对我国现行的征地拆迁安置产生了深远影响。《物权法》就征地拆迁补偿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强调了对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中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征收或征用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10.
对拆迁裁决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11.
《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此款规定采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不具可操作性,因为房屋拆迁行为中被拆迁人是被动的,一般情况下作为被拆迁人往往希望利益最大化,而拆迁人往往希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房屋拆迁已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评估则是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之一,怎样搞好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关系到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本人结合多年拆迁评估经验谈谈怎样处理拆迂评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  相似文献   

13.
城市房屋拆迂作为城市建设特别是老城区开发改造的重要环节,已经成为实现城市长远发展、对城市土地和房屋资源进行再调节的必要手段。由于动迁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安居和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大事,因此它不仅是一项技术性工作,而且更是一项责任重大的社会工作。拆迁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利益分配这一核心问题,兼顾国家、企业、群众三的利益,保障被拆迁人居有其屋,以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拆迂是关系居民生存权的重大问题,估价是拆迁工作的“纲”。唯有“纲”举,才能“目”张。  相似文献   

14.
2001年,国家和上海市开始实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拆迁补偿从“数人头”转变为“数砖头”,从而使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成为了一项关系动迁居民切身利益,乃至影响到城市建设进程的重要工作。2003年,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工作,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建设部出台了《城市房  相似文献   

15.
福州市在2006年之前实行的拆迂补偿方案(本简称“原有方案”)主要是依据《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迂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制定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指导价”。“原有方案”在过去的房屋拆迁工作中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日益凸显,最关键的是“指导价”归根到底不是完全的市场价,带有政府定价的含义。政府定价使得拆迂的难度加大,同时也使拆迂成本比原计划大幅度攀升。此外,“指导价”的明显滞后于近几年来福州房价快速上涨的局面,它已经无法顺应目前房屋的拆迂补偿的形势。[编按]  相似文献   

16.
一、补偿标准不统一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其原因拆迁安置补偿,涉及到拆迁当事人及相关方面的直接利益,是拆迁工作最为核心的环节,也是最难把握的问题。而补偿标准则是补偿安置的关键,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妥善安置、拆迁进度及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城市建设迅猛发展,旧城改造成就显著。在拆迁中,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但政府部门重视,而且更是广大城市居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市场机制的强烈推动下,地方政府、建设单位、被拆迁人三者之间客观上必然会产生政策与利益上的冲突。基于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被拆迁人的利益有时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如何保护被拆人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讲述对被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8.
张雷 《房地产导刊》2014,(11):118-118
我局于1999年12月3日核发拆许字[1999]第20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1999]202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现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14]第24号房屋拆迂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迂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商品住宅。二、拆迁地点和范围:宝华路宝源北街29号、29号之一、31号、33号、35号、37号、39号,宝德里2号、4号,宝源正街26号、28号、30号、32号及24号一部分。三、拆迁人:广州市恒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恒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五、拆迁期限延期至:2015年11月4日止。六、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房屋拆迁员证;未佩带房屋拆迁员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在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中,被拆迁人与开发商、被拆迁人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难题。因此,有必要以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现状为出发点,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2011)相关  相似文献   

20.
张雷 《房地产导刊》2013,(1):153-153
我局于2006年11月7日核发拆许字[2006]第3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6]30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迂人的申请,现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12]第50号房屋拆迂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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