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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范予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1)
在组织架构上,进一步完善行业组织体系。一是坚持省县两级法人体制。县级法人金融机构有着贴近地方的地缘、人缘等天然优势,具有决策链条短、经营运作灵活等特点。在浙江以活跃的县域经济为基础的经济现状,决定了农村合作金融系统要完成服务"三农"的重要历史责任,就必须保持省县两级的法人体制。只有这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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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向“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然而,通过在西北地区的实地调查发现,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无论在法人治理结构还是在行业管理体制及经营风险补偿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限制其健康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创新。基于此,本文提出创新思路:在法人治理结构上采取“动态”的股份合作制;在经营上实行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相结合的混合经营制;在行业管理上实行省级信用联社和县(市)级信用社的两级法人体制。并从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对这一创新模式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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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五)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 《农村经营管理》2005,(1):43-47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属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直受到理信纸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关注,惟有在立法上明确界定这个问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才能取得合法的地位,并与其他经济组织相区别,从而得到政府的扶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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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2,(10):22-24
农村信用社经过50多年发展,已经拥有1.3万多亿元资产和4万多个独立法人机构,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问题,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在农村信用社性质、组织体系、职能定位等方面存在诸多模糊的认识,对今后如何改革争议颇多,导致农村信用社在办社方向、组织模式和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本文试从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金融需求入手,论述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合作金融、农村信用社应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改革方向。一、我国农村经济的特点及金融需求1、区域农村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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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是指它在农村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资格。对于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我国目前颁布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规定。我认为,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应该是法人。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在第37条中进一步规定,某种组织要成为法人,应具备如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完全符合上述条件。1.它是依宪法、法律和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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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实践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因其法律地位不明确而处境艰难,其性质从法理上分析应属非营利性法人。其中,农民专业协会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机关为民政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属合作社法人,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于此,有关部门应制定专门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规,以明确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独立的法人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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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所研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一个广义上的概念,认为我国非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公益性或非互益性活动的机构,分为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两类:前者包括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企业法人非营利组织;后者包括未注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宗教组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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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立法内容,初步构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结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规范分析。研究结果:(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具有部分私法特征的公法性互益社团法人;(2)在构建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时,首先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其次必须以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来培育经营主体,再次必须考虑更大范围的利益相关者博弈。研究结论:(1)明确土地产权结构以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利;(2)借鉴现代社团法人管理制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3)构建集体经济组织的外部行政治理和经营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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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1):4-5
一、及时刊登人总行有关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重要文件,及时报道中央经济、金融、农村工作会议和人总行、合作司有关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二、继续深入探讨和报道有关农村信用社改革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利率改革、县(市)一级法人、贷款五级分类、存款保险等问题的理论探讨;进一步加强对各省(市、区)农村信用社实行县(市)一级法人试点工作和利率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道;继续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践经验的报道;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监管指标体系和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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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对完善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社会经济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企业决策层、经营层和监督层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相互制衡,权责清晰,共同促进企业发展的国有企业领导管理组织体制,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正放到各级组织的议事日程,加强监事会组织建议已成为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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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庆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1,(20):63-65
为严密盯防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向稳健可能给地方中小法人机构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近期,江西新余银监分局组织人员对辖内农村法人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在当前货币政策趋紧、存款准备金率多次上调的大背景下,农村中小法人机构主要流动性监管指标没有出现大的异常波动,流动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存款基础薄弱、票据业务非理性增长、短期流动性缺口加大等问题给农村中小法人机构的科学发展和风险防控、流动性管理带来了严峻考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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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集团属于旅游企业集团的范畴,它是以旅行社为主体,通过产权关系和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由众多的企事业法人组织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而旅行社的集团化就是指单体旅行社共同组建旅行社集团,进行集团化经营的动态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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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内涵并探寻其规制路径。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实证研究法,演绎法,归纳法。研究结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具有法人的一般属性,《民法总则》中关于法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特别属性的探寻和建构,应从既存规范性文件出发,着眼于当前改革实践的实然态,并落脚于国家政策性规范指引的立法应然态。研究结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规制,在国家法层面,应统一规范其功能定位、财产构成并限制其经营行为,而集体成员身份认定和股权设置等内容,应交由地方性法规作原则性规定并由农民集体自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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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是以产权连接为主要纽带,并以产品、技术、经济和成套契约为多种纽带,把多个企业、事业单位联结在一起,具有多层次结构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多法人经济联合体。母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核心,必须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的功能;子公司的资产全部或部分归母公司拥有,但经济上和法律上都相对母公司而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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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2,(10):5-6
一、适应体制变化,调整工作思路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实现以县(市)农村信用联社统一法人、一级核算以后,在经营管理机制、运作模式、信息统计、财务核算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为适应这些新的变化,我们及时组织江苏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开展专题调查,通过对大量调查资料的对比分析后发现,在联社统一法人的管理体制下,农村信用社整体功能优势明显,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发生支付风险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是,部分合并法人后的县(市)农村信用联社的金融风险形成积聚,主要表现为:决策风险增大;部分单一法人不良资产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