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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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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群文 《税收征纳》2009,(11):15-16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作为购货方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购货方“非善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法追缴税款,并处以逃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但对购货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涉税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2.
税款抵扣机制是增值税区别于其他货物劳务税税种的最本质特征。强化增值税抵扣机制可以增强税收聚财职能,有效实现增值税中性原则并确保税收公平,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运行的反映、监督职能,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增值税负担。我国增值税的抵扣机制日益强化,但税款抵扣的不够彻底导致抵扣链条的脱节,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简易征税、差额征税等办法的存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比重偏大等因素制约了增值税抵扣机制的运行实效。应从两个维度、四个路径强化增值税抵扣机制:通过拓展抵扣深度,使抵扣链条更加牢固;通过扩大适用抵扣机制的纳税人广度,强化抵扣机制的运行实效。  相似文献   

3.
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尽管在形式上构成虚开行为,在内容上与真实交易不符,但该行为实质上是对增值税进项抵扣链条中由于税率"陷落"而产生的缺陷的修复,与税收中性原则相符,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收入实质性的损失,因而不具备税收执法与刑事司法上的可罚性。将跳开排除在虚开行为之外,需要对国家的增值税收入中各部分的正当性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的作用与目的进行重新思考,以确定国家享有的税收债权的范围,保障纳税人的限额纳税权,并且要在刑事司法领域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和量刑依据进行统一。  相似文献   

4.
增值税的核心是抵扣制度,而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制度却存在税率档次多、优惠政策繁杂、纳税人设计不合理等缺陷.本文借鉴国外增值税抵扣制度的先进立法经验,建议我国可从简化税率、规范优惠政策、取消小规模纳税人等方面对增值税抵扣制度予以完善,以完善我国增值税的抵扣制度.  相似文献   

5.
《财政研究资料》2004,(36):14-1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抵扣税款.是不法纳税人惯用的偷税“伎俩”.也成为自增值税专用发票启用以来,国税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然而。山东省国税部门通过最近连续查处的几起取得专用发票不认证、不抵扣的偷税案件发现。不法纳税人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花样”正不断翻新。应警惕企业主动放弃抵扣权成为新的偷税方式。  相似文献   

6.
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须谨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规定对这两类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收待遇:一般纳税人基本上适用法定17%的税率,可以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则采取简易办法征税,适用6%(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的征收率,但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金。税收政策的差别客观上造成了两类纳税人税收负担与税收利益上的差别,这也为纳税人选择何种身份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相似文献   

7.
刘毅 《草原税务》1998,(6):12-12
在我国增值税条例中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在购进“燃料、动力、运费”可以进行抵扣,然而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钻税收改革的空子,专打“擦边球”.致使一样的业务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得出不同的进项税金抵扣,从而造成偷逃税款发生,使国家遭受损失: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过窄,税款抵扣不实,税收负担失衡。应逐步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同时实现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简化税率和税收优惠,改进进项税额抵扣的征收管理办法,适当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以保证增值税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纳税人、应税范围等税制要素方面详细介绍了欧盟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的做法,从立法和经济影响等方面对该模式进行分析,据此提出我国金融业税制改革的意见:应参考欧盟金融业增值税的做法,在完善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推动我国金融业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改革时应规范相关金融业务的征免税处理和抵扣方式的选择,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出口退税的管理制度;改革后,金融企业应纳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由国税系统统一征管,但应加大地方的增值税分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12,(4):42-43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1.
任宛立 《当代金融研究》2019,2019(4):120-131
“经营目的审查”是判断企业支出是否符合经营目的、进而判断支出所含增值税税款能否获得抵扣的方法。若企业支出符合经营目的,则所含增值税可抵扣相关销项税,减轻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欧洲增值税法将“经营目的审查”确认为抵扣的一般标准,承认其对抵扣限制的限制功能,并通过司法实践,发展出考量纳税人主观意图与客观课税事实的具体规则。我国增值税制度既缺乏抵扣的一般标准,又简单否认易被滥用的支出抵扣资格,容易导致纳税人权益受损。因此,有必要借鉴“经营目的审查”的理念与规则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2.
一、增值税改革的内涵2009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现全面的增值税改革,生产型增值税退出历史舞台,转而将消费型增值税变为我国税收的重心,并开始发挥其促进企业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此项改革主要体现在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以及扩大了进项税额可抵扣范围这两方面,范围几乎惠及所有行业,改革的内容包括: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增值税为“价外税”以不含税的价款为计税依据价、税分离核算.同时,一般纳税人采用税款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货物等产生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抵扣的依据是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可能认证不通过的情况;另外,由于扣税凭证的认证期限可达180天,企业可能跨月认证.这与会计核算存在矛盾.笔者认为,“待抵扣进项税额”这一明细科目能起到很好的过渡作用,它可细化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过程,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也使会计核算与企业实际纳税处理相符.  相似文献   

14.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的增值税制仍沿用了以前在产制环节部分产品中课征的“生产型”增值税,目的是保证财政收入和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膨胀,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权宜之计。第一,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而进入成本。因此,进项税额抵扣不彻底,重复征税问题依然存在,不利于有机构成较高的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第二,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必须将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与不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的分开,使计算变得复杂,也增加了税务机关审查的工作量,提高了税收成本,另外,“生产型”增值税使得企业出口退税难以充分实现,出口货物价格中含有某些税收成分,削弱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国内货物与进口的同类货物在税基上也存在着差异,无法展开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15.
增值税转型中存量固定资产处理方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收入中的第一大税种,其改革牵涉面广影响力大。而固定资产因素又是当前生产型增值税税基中的一个份量颇重的部分,因此,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存量固定资产处理方案的制定,应慎之又慎。本文从可操作性、财政承受力和税收公平三个方面分析后,认为我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时可以不考虑对存量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抵扣,但应辅以加速折旧法对相关纳税人加以补偿。  相似文献   

16.
朱江涛 《中国税务》2014,(12):36-37
广东省是我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每年进口的货物总额约占全国的1/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规定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近年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发现并查处了多起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海关缴款书骗抵增值税进项税额(有的还对外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典型案件。  相似文献   

17.
抵扣机制是增值税的关键制度设计。我国增值税"转型"和"扩围"改革均一定程度扩大了抵扣范围,健全了抵扣机制,减少了中间环节的增值税重复征税。但囿于现实条件,如增值税类型选择和税收征管能力等原因,几乎没有国家能做到抵扣机制的"应抵尽抵",这反映了增值税在消除重复征税方面的"有限性"。进一步推进增值税抵扣制度完善将更加困难,需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在制度层面和管理技术层面推进创新,最大可能实现我国增值税抵扣制度的"应抵尽抵",最大可能发挥增值税中性的制度优势。  相似文献   

18.
樊勇 《税务研究》2022,(1):38-41
抵扣机制是增值税的关键制度设计。我国增值税"转型"和"扩围"改革均一定程度扩大了抵扣范围,健全了抵扣机制,减少了中间环节的增值税重复征税。但囿于现实条件,如增值税类型选择和税收征管能力等原因,几乎没有国家能做到抵扣机制的"应抵尽抵",这反映了增值税在消除重复征税方面的"有限性"。进一步推进增值税抵扣制度完善将更加困难,需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在制度层面和管理技术层面推进创新,最大可能实现我国增值税抵扣制度的"应抵尽抵",最大可能发挥增值税中性的制度优势。  相似文献   

19.
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失控是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之一,其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尤为突出,不仅造成收购环节虚抵进项税额,而且直接提供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条件,造成大量税收流失。  相似文献   

20.
2009年1月1日起,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新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生产用机器设备(除车辆以外),其支付的增值税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销项税。这标志着我国执行的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了“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对机器设备的评估是否会产生影响以及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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