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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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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减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范了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对存货盘亏、毁损的涉税处理规定欠明确.本文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重点对企业存货盘亏、毁损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关于新旧准则下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当减记资产价值的目素消失以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得以恢复时,应否转回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本文就此问题比较了新旧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了新准则作出上述规定的原因,同时指出了该规定存在的一些局限性.  相似文献   

3.
<存货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进行期末计价.根据准则,通常的做法是:当存货账面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存货的期末价值按账面成本计价;当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存货的期末价值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同时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来确定期末应保留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在期末计价前的余额来确定本期应否提取或冲减多少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材料是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持有材料一般是用于生产或者以备出售,因此,对材料存货的期末计价应当根据企业的持有目的来确定.  相似文献   

4.
按<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如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在实务当中,由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本文将结合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解答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分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三)新准则国际比较3.关于存货转换成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后其入账价值的确定问题,新准则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相一致。按照IAS40的有关规定,“在主体采用成本模式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自用房地产和存货之间的相互转换不应改变所转换房地产的账面金额,也不应改变该项房地产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对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以使资产计量更加准确,能够真实、稳健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文针对公司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应加强企业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的高度认识,严格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来合理计提,不得随意提取来粉饰报表.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之间的差异对企业的纳税调整带来了影响.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商业会计》2004,(10):33-34
2001年我国对原有的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了一次重大的突破性改革,制定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对期末固定资产按账面净值计价,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改变了原有的固定资产期末计价政策,规定固定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即:1.若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可收回金额”时,则按“可收回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期末价值,且将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期末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若固定  相似文献   

9.
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内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研发费用资本化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划分的比较模糊,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研究开发阶段的划分和满足资本化的条件弹性较大,给企业操纵利润留下了机会;按照新<准则>关于内部研究开发资本化规定来确定资本化金额时,与资产的真实价值仍存在较大差别;新<准则>未规范开发失败后如何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等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准则>中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明确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等相关规定,从而使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更客观、更真实.  相似文献   

10.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准则")主要是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新准则"较详细地规定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法和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对其他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计量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一、<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使用权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第47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也就是说,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因利用土地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土地使用权价值最终要转入固定资产价值.  相似文献   

12.
《存货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进行期末计价。根据准则,通常的做法是:当存货账面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存货的期末价值按账面成本计价;当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存货的期末价值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同时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  相似文献   

13.
<正>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企业期末发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这一要求在实务处理时存在两个难点:一是计提减值后折旧额的重新确定:二是转回减值准备金额的确定。计提减值准备后折旧额的计算,应当视同为计算一项新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至于以前期间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转回限额,《准则》及其指南规定,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计提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取得固定资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在企业债务重组中所得税的计算上存在差异,而这些差异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其中不利影响,使财务会计报告更能恰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文就以存货清偿债务进行举例分析,以求对这类会计核算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一、在债务重组中所得税处理的差异(一)债务人方面的差异在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时,《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用以清偿债务的存货成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合计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  相似文献   

15.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施行.与2001年版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以及判断标准等方面并无重大变化,变化之处主要在于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规定只有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能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仍按旧准则的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2004年上市公司非货币性交易为340亿元,据此测算上市公司因执行新准则而增加的收益可达75亿元,施行新准则将会对于上市公司收益以及纳税产生很大影响,本文主要对此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6.
按《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如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在实务当中,由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本将结合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解答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分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财政部于2008年2月颁布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为新存货准则)在旧会计准则基础上对企业存货借款费用做出了新的规定,本文拟从新旧会计准则对比的角度,探讨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存货作为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通常在全部资产中占较大比重,因此存货核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同时由于存货成本与销售成本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因此存货核算正确与否必然会影响到损益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加强对存货的核算和披露,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我国存货准则).但我国存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以下简称IAS2)相比,在规范范围、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几方面存在差异,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如初始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处理方法,由此也会对企业的所得税计算产生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3]4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对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以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据以入账,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特点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但市场价值的变动常常使据以入账的历史成本不等于存货的现行价值,并且实物流程与会计核算上的价值流程不一致,导致存货的期末账面余额常与其现行价值产生偏差,这就给存货跌价准备的审计带来难度。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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