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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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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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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森林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对森林实行可持续经营 ,可持续经营的核心就是要将森林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森林资源的价值量 ,达到森林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并使森林资产保值、增值 ,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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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对森林实行可持续经营,可持续经营的核心就是要将森林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森林资源的价值量,达到森林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并使森林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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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化问题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是现今生态旅游的重要方面,我国森林旅游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由于受到经营机制的限制,森林旅游业,尤其是地方性的森林旅游业发展出现了重重阻碍。文章从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化,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着手,对经营权市场化过程中涉及的双方权利义务、资源定价、价格程序等进行了有益地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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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87,(5)
三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程度不同。作为承包的经营者,虽然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力,但由于这些权力是在上级行政部门的控制下行使的,因此是有限的、不自主的。而在租赁经营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形式下,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分配形式的选择权、生产经营的决策权,而且还有对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权、对厂级副职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在行使这些权力的过程中,无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因此,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是自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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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农用土地使用制度仍处于未完善阶段,从现实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具体内容看,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属债权性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对于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用土地制度,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由于土地承包经营的债权性使其不利于保护农民经营自主权,而农业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保护,因此现实中有必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使其成为一种用益物权、依物权法理:当一个物上设定了用益物权时,用益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所有权的行使应受到用益物权限制,这样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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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历经了农民土地私有权及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权";集体农地所有权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两权";集体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三权"。与农村土地权利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历经了农民家庭分散经营、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在多种农村土地权利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中,最为科学的是将农村土地按用途分类,实行农用地"三权分置";与"三权分置"相适应的是现在各地农村正在逐渐转向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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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法理思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分析并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思路。研究方法:逻辑分析和规范分析。研究结果:从有效回应现实诉求和遵循渐进性改革路径来看,应主要从区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二元性、走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私权法律性质定位的误区、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规范装置、处理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征收中关系4个方面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研究结论:在宏观层面一味的“做虚”和“做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乃是忽视其应有的体系效应和实践本质,可能给具体微观问题的解决带来负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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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中的国家利益由谁代表,我认为,应该由作为企业经营者的场长(经理,下略)代表。国营企业经营者所代表的利益,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结合方式。这种结合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统一。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者直接经营企业,因此,经营者所代表的利益,只能是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二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完全脱离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对本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生产成果有完全的支配权。因此,经营者所代表的是本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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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是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显示,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并未提升资本化耕种的农业经营收益,也难以提升村集体范围内农地产权正式转移的水平。农业经营体制在"统"的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产权制度方案,阻碍了农地产权设置在"分"的层面发挥出高效的制度效能。切实回应农地利用中实际耕者的地权诉求,解决农地细碎化、村集体内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过高、土地经营权配置不充分、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社会纠纷等问题,需要围绕农地高效利用,在"三权分置"下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统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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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林权制度改革之“五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权即为林业物权,是有关森林资源以及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补偿权和收益权等。林权决定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效率以及收益分配,直接关系到林业经济的活力和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而当前我国林权制度由于林权改革内容的缺陷造成了长期的林木资产主体不清,产权关系不明,收益分配畸形,严重影响了广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阻碍了林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因此,在新一轮的林权制度改革中,我们必须把改革重点放在“五权”(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补偿权和收益权)上,为我国向和谐社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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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的实施符合当下农村土地利用现状,顺应了农村集体、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各自需求,厘清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之间的关系,从而也为农户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经营带来了新契机。但农户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经营尚属初期,仍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分析了农户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经营的内涵及其运作机制,探讨了当下农户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经营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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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探索农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理分置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研究结果:(1)官方主流观点认为,"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将原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2)法学界质疑这种分离逻辑,认为承包经营权并不包含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创设另一个经营权。(3)这两种"三权"分置路径均排除了集体所有权的参与,也未意识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所有权缺陷的修补作用。研究结论:经比较发现,更合理的农地"三权"的分置路径应当是,在具有"总有"性质的集体所有权之上创设出具有成员权性质的农户承包权,籍此将集体所有权改造为可在实践中经由个人支配的产权形态;将原承包经营权更名为经营权,使之成为去身份化后的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