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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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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虚假诉讼可能侵害的主体包括诉讼参加人和案外人。在我国当前民事诉讼程序和制度设计中,分别有再审、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另行起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多种救济方式,对不同救济方式不仅要从制度与程序对接与协调层面予以梳理,更需要从有效救济的角度对比分析何种途径更利于救济虚假诉讼受害人。再审救济的主体最全面,但在启动时往往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及推动;而执行异议之诉、另行起诉所能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相比之下,第三人撤销之诉既可以弥补以上程序带来的救济不足,也回应了其在设立之初就被设定为规制虚假诉讼的立法目的。在初步可以证明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放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甚至可以将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启动虚假诉讼受害人救济之门。  相似文献   

2.
周江昊  姚磊 《金卡工程》2009,13(7):147-147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因社会接触或社会交往活动而对他人引发一定危险的人,对此等危险应尽到合理的注意,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除去或者防止该危险,在危险发生之后应采取救助等措施,以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从经济学、社会学以及现有制度的层面分析,应赋予物业公司适当维度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对象包括业主、业主同住人以及一切合法取得物业使用权的人。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负有补充赔偿责任,同时享有对直接侵权人的追偿权利。  相似文献   

3.
隋璐明 《当代金融研究》2019,2018(1):168-183
无论是《民法通则》时期,还是《民法总则》出台后,根据法律规定胎儿都是生活费请求权的权利主体,根据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有限分离或相统一的解释论,在生活费请求权之诉中胎儿都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胎儿生活费请求权是以出生为条件的给付请求权,从诉讼法的视角检视,胎儿未出生之前该权利还未现实地到来,如果依据现在给付之诉的诉讼形态实现胎儿的生活费,既会产生概念误用的问题也会因胎儿娩出时为死胎而产生的法效回复使被告为实现实体公正而陷入诉累,而让法院代管生活费的举措既不可行也与诉讼制度不契合。通过对将来给付之诉制度价值和可诉性要件及边界的推介,得出胎儿生活费请求权之诉当为依附性附条件的将来给付之诉,胎儿的生活费请求权及一次性纠纷解决为该诉的合法性基础。当然,将来给付之诉的实现路径需要通过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间、方式、法院的审查要件、判决及执行等的重塑来实现;也需要债务人异议之诉及定期金变更判决之诉等保障其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4.
刑事涉财产执行程序因采取移送执行模式而被误认为不存在申请执行人,使得刑事涉财产执行程序及其衍生的案外人权益救济程序过分依赖执行法院的职权主义。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并返还被害人判项、责令被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判项的执行程序中,案外人权益救济程序原则上应以被害人为申请执行人,并参照适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权益救济制度。其他刑事涉财产执行程序应以检察机关为申请执行人。除非出现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请求等特殊情形,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检察机关通常无须现实参加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5.
王京波 《金卡工程》2010,14(8):61-62
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为案外人运用审判监督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确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调解书的制作不合法而侵害了案外人权利的现象有很多。本文从一起因离婚调解书引起的案外人申请再审案切入,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理清了执行异议、执行程序中案外人申请再审、案外人异议之诉、执行程序中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层次,探究如何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寻找出有效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6.
在客户和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应该更有防范第三人非法侵害客户财产能力,确立商业银行对客户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是维护客户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商业银行自身的利益所必需。商业银行对客户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宜由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明文规定,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法定义务。当客户在商业银行的经营场所办理存取款业务而遭到他人非法侵害的,如果商业银行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独立对客户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7.
8.
完善经济法诉讼制度对实现经济法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但经济审判庭的撤销和传统诉讼制度的不足,使经济法可诉性在司法实践上陷入了盲区。经济法法律规范中亦存在大量经济法不可诉性的情形。基于此,为完善经济法的可诉性,在程序上建立经济特别程序,实体上明确规定经济诉权,建立经济法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9.
10.
当下检察机关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了大量制度创新,凸显了诉前程序的独立价值,并逐渐演变为由检察机关深度参与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机制。实践的突破对既有诉前程序理论与规范的冲击也随之而来,反映出检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一体化的制度设计造成法律监督范围、管辖规则以及公共利益救济等方面的诸多矛盾,根源在于传统的诉讼思维遮蔽了诉前程序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价值。厘清诉前程序的功能价值,应将其从诉讼场域转向治理场域,实现从司法审查到协同治理、从程序警示到实质性救济、从事后救济到风险预防的三重转变,并从磋商程序的适用规则、检察机关一体化管辖以及协同功能的保障措施与限制措施等方面完善当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1.
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入宪,对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实行就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作为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却因法律规定的不完善而无法有效地保障人权,所以构建严谨的取保候审程序亟待进行。  相似文献   

12.
贸易救济措施是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国内产业由于受到不公平进口行为或过量进口的冲击,各国政府给予的帮助或救助的措施,主要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种措施的最终措施、针对对象、性质以及本质均有不同,在选择和使用时要仔细分析,选择最为合适的保护措施,以达到保护和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
李静 《中国外资》2013,(24):174-175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的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中未对“第三人”的范围加以界定,致使对其理解有所争议;学界大多采限制说,司法界则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排除第三人的责任或以第三人原因抗辩,但也并非不做任何限制地加以适用。《合同法》第121条的适用,可以通过第三人原因构成不可抗力、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合同中、第三人侵害债务人人身或财产权(包括债权)等情形下予以排除。在因第三人引发的安全保障义务问题上,目前只能在现行责任竞合理论的背景下,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是提起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由进行审判。  相似文献   

14.
夏思静 《金卡工程》2010,14(11):166-167
由于小区监控出现的疏漏,第三人行为侵权对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业主控告物业服务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纠纷日益增多。而我国最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中又未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在此种情况下,应如何分配相关责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性,提出其应在适当范围承担安全保障责任,以补充《侵权责任法》对安全保障义务范围的界定。  相似文献   

15.
孙铮  崔婕 《会计研究》2001,(5):48-51
本文通过将会计人员作为特殊劳动者置于当前社会法制现状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基本精神和仲裁程序的特点 ,考虑通过民事立法设定特殊劳动保护程序帮助其改善当前的弱势地位 ,缩小与单位负责人地位力量对比 ,从而承担起新《会计法》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最终实现新《会计法》打击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16.
闪锋  熊樟林 《金卡工程》2008,12(11):66-67
本文从电视剧<越狱>中男主角麦克的哥哥林肯的越狱行为是否构成脱逃罪入手展开论述,由刑法学说中"肯定说"与"否定说"的学术争论反映了两种法治理念的冲突问题,即法治所追求的是实质正义还是程序正义,最后通过一系列的论述,得出了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程序正义建设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陈朝玉 《金卡工程》2010,14(9):17-18
河南赵振海事件又重新把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提到了讨论前沿。近几年特别是2004年人权入宪以来,关于保障犯罪嫌疑人之人权的呼声日益高涨。虽然如此,当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受保障情况仍不容乐观:刑讯逼供案件时有出现、超期羁押现象屡禁不止、律师仍无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充分的法律帮助等问题依然是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障碍。本文就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从理论及司法实践做理性思考就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18.
老年人的生活幸福与否不仅仅关联到物质产品的提供,更需要精神产品的保障,精神保障与物质保障之间不是替代关系,而存在互补的联系,一个良性的养老保障需要物质保障与精神保障的充分协调互补才能发挥最佳功效。本文对当前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中精神保障的缺失、精神保障的地位与重要性进行必要分析,以期精神保障能得到社会的充分重视并实现健康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今年5月,笔者有幸参加了人总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组织的"内部管理机制与监督研讨班",对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而给人最为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由金管局组织架构所决定的管理运行机制之有效和实用,其中蕴含着许多值得内地央行和金融机构借鉴的经验和亮点。  相似文献   

20.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晚,机制还不健全,尚存在微观上保障不足,宏观上覆盖面窄、不利于其天然双向调节经济波动功能的有效发挥等问题,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有力证明了这一点。本文研究认为:应深刻总结危机中的经验教训,在不超越发展阶段、充分权衡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一方面,失业保险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提高覆盖面,特别是失业风险较高的农民工,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应提高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在应对经济波动方面的灵活性,充分发挥其宏观上调节需求、平滑波动的功能,随着参保率的提高,基金规模的加大,这方面的空间也将随之拓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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