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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刘玲 《浙江经济》2022,(3):46-47
当前,数字贸易日益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尚未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方面达成一致.《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DEPA")作为全球首个数字经济领域专项协议,采用灵活、可扩展的"模块化"议题组合安排,为各国数字经济合作提供了包容性的制度框架,成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新生力量,对浙江发展数字贸易...  相似文献   

2.
DEPA首倡电子支付、电子发票、数字身份等互操作性规则,并深化无纸贸易、个人信息保护等传统互操作性规则。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旨在协调各国异质的数字贸易环境,以促进端到端的数字贸易便利化。相较以往数字贸易协定,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具有先进性。加入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将推动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拓展中国与其他数字经济体的国际合作,促进中国实现数字强国的战略目标。对接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中国应建设并完善数字贸易监管体制和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加强数字经济安全防范机制,并适时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  相似文献   

3.
随着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技术促使生产力变革和产业数字化升级,数字贸易尤其跨境数字贸易对传统税收制度带来了冲击和挑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电子商务税收规则的补充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OECD“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中的重要研究对象。基于国内外数字贸易税收现状,应当积极应对数字贸易税收规则的不足,充分发挥国际税收规则在税收治理的职能作用,从而促进中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4.
刁莉  王诗雨 《亚太经济》2015,(收录汇总):73-81
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下,数字服务贸易呈高速发展的态势。受市场准入差异、监管差异与利益诉求差异的影响,各经济体通过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数字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及数字服务税的征收管理等措施设置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美式模板”“欧式模板”“亚太模板”与“DEPA协定”四种力量共存。因此,如何形成适用于本国的数字服务贸易规则体系是新兴经济体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新兴经济体互联互通、国际合作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中国应积极发挥自身的引领作用,推动新兴经济体实现数字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相似文献   

5.
陈慧 《亚太经济》2022,(2):19-28
中日两国作为世界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积极参与并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最终签署。2022年1月1日,全球最大自贸区RCEP正式生效,中日经贸合作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原则和投资等都将面临新变化。中国应积极应对RCEP生效后中日双边经贸合作的新变化,在货物贸易方面应扩大对日本优势产品出口和高质量产品进口,提高中日贸易数字化水平,做好贸易风险防控。同时,应深化中日服务贸易多领域合作,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中间品贸易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地位;利用投资规则加强日本投资的虹吸效应,促进绿色低碳投资合作。  相似文献   

6.
刁莉  王诗雨 《亚太经济》2023,(收录汇总):73-81
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下,数字服务贸易呈高速发展的态势。受市场准入差异、监管差异与利益诉求差异的影响,各经济体通过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数字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及数字服务税的征收管理等措施设置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美式模板”“欧式模板”“亚太模板”与“DEPA协定”四种力量共存。因此,如何形成适用于本国的数字服务贸易规则体系是新兴经济体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新兴经济体互联互通、国际合作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中国应积极发挥自身的引领作用,推动新兴经济体实现数字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服务贸易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但东亚地区服务贸易壁垒高筑严重制约了区域内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服务贸易领域作出的开放性承诺和突破性创新大幅度降低了各成员国对跨境服务贸易的限制,为深化东亚地区服务贸易合作提供了契机。然而,相比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RCEP协定还有较大的深化空间,东亚服务贸易仍存在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未来东亚各经济体在认真落实RCEP协定服务贸易相关条款、促进服务贸易进一步开放的同时,还应积极寻求加入CPTPP协定,推动RCEP与CPTPP的融合,努力实现东亚服务贸易合作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8.
<正>RCEP正式在菲律宾生效,全球最大自贸协定在全部15个成员国进入全面实施阶段。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对菲律宾生效。至此,RCEP全部15个签署国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RCEP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15方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和行动,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提升东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助力地区和全球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当天,中国商务部发表声明表示。  相似文献   

9.
步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贸易规则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领域关注的焦点。日本积极构建EPA/FTA数字贸易规则,旨在促进数字贸易发展、保障数字平台运营、深化与美欧数字经济伙伴关系、推动国内数字化转型。日本经过多年探索,在EPA/FTA数字贸易规则中以“东亚模板”汲取数字红利,以“欧式模板”形成数据流动域,以“美式模板”打造高标准范本,逐渐形成完善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日本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呈现出条款全面详实、先进性及开放度高的特点,并以广泛缔约对象形成了数字贸易网络,同时吸纳数字贸易规则三大模板的经验,走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前列。借鉴日本经验,中国应充分利用现有FTA网络,积极参与FTA数字贸易谈判,依托“东亚模板”拓展数字贸易合作,对标国际高标准FTA数字贸易规则,逐步推进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0.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为推动江苏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文章对江苏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针对RCEP对江苏服务贸易的可能影响进行研判。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优势服务业“走出去”开拓市场、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着力发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服务业、抢抓RCEP机遇发展数字服务贸易、充分挖掘生活性服务业市场潜力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美国正在转向以“印太经济框架”为代表的非传统经贸安排,其合作议题更加广泛、合作方式更加松散、打压中国意图明确,是全球贸易格局中值得密切关注的重大变化。在“印太经济框架”这一新合作方式下,数字经济规则可能会以既有的美式模板为基础,吸收“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新范式,进一步推动有关数字贸易壁垒、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等规制与合作。面对美国持续升级被“规则化”的打压遏制,一方面,中国应当在相关国际谈判中积极为国内数据监管和数字贸易政策争取更大空间;另一方面,应当加大力度切实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开放,特别是跨境数据流动机制的便利化。  相似文献   

12.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多变。当前,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自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最大的一轮重构。目前,美欧日三大经济体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和多边服务业协议(PSA),力图重构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甚至以此影响新的世界经济规则的制定,从而使WTO边缘化,形成对中国新的经济包围圈,逼迫中国二次“入世”,中国必须有效应对。  相似文献   

13.
牛东芳  张宇宁  黄梅波 《亚太经济》2015,(收录汇总):95-108
生产力和生产要素变革拉动了新制度需求。数字经济遵循“技术创新-国内协同-全球治理”的路径展开国际竞争。全球三大数字经济主体提出数字经济治理的“美式模板”“欧式模板”和“中式模板”,但却难以达成融合性合作方案。“小而精”的新加坡联合智利、新西兰发起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了“第四路线”,有望打破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多极僵局。新加坡在数字经济监管领域全球竞争力排名第1,基础设施、技术架构和人才实力等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标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相似文献   

14.
牛东芳  张宇宁  黄梅波 《亚太经济》2023,(收录汇总):95-108
生产力和生产要素变革拉动了新制度需求。数字经济遵循“技术创新-国内协同-全球治理”的路径展开国际竞争。全球三大数字经济主体提出数字经济治理的“美式模板”“欧式模板”和“中式模板”,但却难以达成融合性合作方案。“小而精”的新加坡联合智利、新西兰发起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了“第四路线”,有望打破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多极僵局。新加坡在数字经济监管领域全球竞争力排名第1,基础设施、技术架构和人才实力等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标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相似文献   

15.
数字贸易的兴起和发展不仅改变了全球贸易方式,而且对全球贸易规则体系产生重大冲击。目前,数字贸易规则已经严重滞后于数字经济的发展,甚至其内涵和分类都未正式做出规定。主要经济体对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立场各不相同,美国和欧洲在跨境数字自由流动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当然, WTO框架内、CPTTP、TTIP、TISA等谈判使电子商务基本规则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核心议题的谈判陷入僵局。我国应当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从理论研究、顶层设计、国内立法和国际谈判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把握制定符合中国利益诉求的规则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16.
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形势下,我国纺织业出口贸易遇到众多困境,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为我国加强区域合作注入了一剂“强心针”。通过探究其签署生效后,我国纺织业创新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建立更加联动的产能合作体系等相关建议,有利于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经济发展新格局。  相似文献   

17.
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G20全球投资政策指导原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多边机制下就全球投资规则的制订达成共识。在全球多边投资体制缺失的情况下,它的提出填补了国际经济治理的空白,是多边投资规制的历史性突破。《指导原则》提出的九项原则涵盖了国际投资体制的所有核心要素及板块(包括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及待遇、投资促进与便利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并纳入了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的核心要素,为改革现行国际投资协定体系提供了政策指引,也为构建一个更加平衡、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投资体制提供了基本框架。中国应继续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和影响,积极推动《指导原则》的落实与推广,确保未来国际投资体制朝着开放、透明、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一方面,中国可以"中国方案"在多边框架内积极推进现行国际投资协定体系改革及未来全球投资体制的构建,改善全球经济治理;另一方面,推进自己的外资管理体制及投资协定网络的改革,建立中国新一代投资体制,通过制度创新造就"中国范式",为未来全球投资体制的构建树立样板。通过创建和推广国际投资治理的"中国方案"和"中国范式",中国将在21世纪新一代国际投资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作出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8.
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G20全球投资政策指导原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多边机制下就全球投资规则的制订达成共识。在全球多边投资体制缺失的情况下,它的提出填补了国际经济治理的空白,是多边投资规制的历史性突破。《指导原则》提出的九项原则涵盖了国际投资体制的所有核心要素及板块(包括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及待遇、投资促进与便利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并纳入了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的核心要素,为改革现行国际投资协定体系提供了政策指引,也为构建一个更加平衡、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投资体制提供了基本框架。中国应继续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和影响,积极推动《指导原则》的落实与推广,确保未来国际投资体制朝着开放、透明、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一方面,中国可以"中国方案"在多边框架内积极推进现行国际投资协定体系改革及未来全球投资体制的构建,改善全球经济治理;另一方面,推进自己的外资管理体制及投资协定网络的改革,建立中国新一代投资体制,通过制度创新造就"中国范式",为未来全球投资体制的构建树立样板。通过创建和推广国际投资治理的"中国方案"和"中国范式",中国将在21世纪新一代国际投资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作出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构建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异质性条款指标体系,在静态签订、总体深化、水平深化和垂直深化多重视角下,全面探究自由贸易协定深化对数字贸易影响。分析发现,自由贸易协定签订、总体深化、水平深化与垂直深化均对数字贸易存在显著正向效应,核心WTO-X深度条款、边境后措施深度条款促进效应更强,但自由贸易协定深化的第三方效应对数字贸易存在显著的负向作用。在异质性影响方面,数字贸易条款类型、自由贸易协定深化领域类型、数字产品类型等对数字贸易呈现显著差异化影响,电子商务、数据流动条款深化呈现促进效应,但知识产权条款深化呈现抑制效应;包含政治性、经济一体化和研发合作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对数字贸易促进作用更大;自由贸易协定深化对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出口的促进效应更大,对通信设备出口的影响次之。基于全球样本的经验证据,本文以RCEP和CPTPP为样本,探寻构建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范本”,促进中国掌握新一轮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20.
数字贸易依托互联网技术,贸易对象多为知识产权密集型的产品和服务,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其形式不断增加。数字贸易的发展,源于经济全球化,全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技术、新需求,以及全球贸易治理新规则的推动。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也给基于传统贸易构建的国际贸易体制机制、规则制度、监管执法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中国应加强统筹规划,积极鼓励支持数字贸易科学发展;加快推进规制体系建设,提升数字贸易科学发展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谈判,构建包容普惠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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