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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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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一)个人破产的界定 个人破产,或称自然人破产.是指当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对负债自然人宣告破产。将其全部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并对该自然人身份采取某种限制措施的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2.
现行破产制度适用范围过窄,扩大破产制度适用范围至自然人和非法人团体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时要注意破产立法主义的选择、破产财产的范围和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破产是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按照破产程序,在保留他和他所供养人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必要生活用品情况下,将其财产拍卖,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债权人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长足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我国目前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使得现行破产法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要求在我国已相当迫切。  相似文献   

4.
现行破产制度适用范围过窄,扩大破产制度适用范围至自然人和非法人团体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时要注意破产立法主义的选择、破产财产的范围和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个人破产制度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和程序特征,我国现行的只适用于企业法人的破产法仍须继续修改完善,破产法应为破产问题的处理提供一个公平和市场化的基础,因此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研究的确是一件对于立法很有意义的事。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可行性,我们在考虑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时,不应因其可能出现的负面作用而否认其进步性。  相似文献   

6.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程序 ,它是企业破产实施的重要依据。我国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存在很多问题 ,如适用范围有限、规定过于笼统、相关制度缺位等。对我国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修正 ,首先应调整它的适用范围 ,将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都纳入调整范围 ;其次 ,还应该设立和解程序、重组程序和清算程序 ;再次 ,建立法院专管制度、临时“管理人”制度、债务保护制度、企业和解重组制度以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保护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破产免责、自愿破产和自由财产制度是自然人破产制度的三个利益支点,被誉为推动自然人破产制度不断前行的三个车轮。在我国《企业破产法》立法过程中,曾经将自然人破产和免责的问题提上日程,立法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制度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期盼。国外的破产免责制度在破产免责条件、不予免责事由、免责例外以及免责撤销等具体制度上经历了不断公正化、理性化的发展过程,对我国破产法将来确立该制度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8.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程序,它是企业破产实施的重要依据。 我国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存在很多问题,如适用范围有限、规定过于笼统、相关制度缺位等。对我国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修正,首先应调整它的适用范围,将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都纳入调整范围;其次,还应该设立和解程序、重组程序和清算程序;再次,建立法院专管制度、临时“管理人”制度、债务保护制度、 企业和解重组制度以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保护制度等。  相似文献   

9.
自然人破产是破产制度的起源和基础,其他主体的破产制度是在自然人破产制度基础上发展来的。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需求看,随着自然人介入市场程度的增加,出现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自然人由于经营上的原因或消费上的原因导致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也随之大量增多,如何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平实现,同时适当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单靠民事诉讼程序已无法解决这些问题,赋予自然人以破产能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成为我国现行破产立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0.
从破产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看,自然人应具有破产能力;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破产法赋予自然人破产能力;赋予自然人破产能力与自然人责任无限性并不矛盾。  相似文献   

11.
破产免责是破产制度的立法取向,免责对于整个破产制度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破产法》仅对法人做了界定而对自然人的破产能力却未加以界定,因此构建我国的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对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对美日欧个人破产法律制度主要做法的分析,得出如下启示:首先,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从长远看,我国应将个人破产纳入我国破产法的调整范围;其次,破产法是动态的法.破产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与国情和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我国个人破产法的制定一定要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择机而为;最后,个人破产立法体例没有固定的模式,破产法立法体例或采用统一立法或分别立法.我国将来可以在保持<企业破产法>稳定的前提下,单独制定<个人破产法>和<金融机构破产法>,由这三部法律共同构成我国的破产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自然人破产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设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实现市场主体平等化,促进公平竞争,弥补民事诉讼程序的不足,以及与国际破产规则接轨的需要.由于自然人破产的特殊性,在适用程序上与企业破产应有区别,其中包括申请条件、破产财产以及简易破产等.  相似文献   

14.
2006年颁布的破产法无疑完善了破产法律制度,但在对待自然人破产能力问题上却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可以说是新破产法的遗憾.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与国际接轨的呼唤,也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都有经营风险,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国企的经营风险,不能由政府承担;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不宜实行承包经营制度,由企业家个人承担风险责任。解决的办法是将国有企业改革为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法人,使其实现依法自治,成为命运共同体,实现法人承担风险责任与自然人承担管理责任的统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形式可以“拿来”,却不能照搬,应予以改造。  相似文献   

16.
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破产法>正式将金融机构纳入破产范围,并作出了特别规定,但金融机构破产仍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如个人债权的清偿顺序及保障问题、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问题和破产金融机构资产的变现问题等.应建立金融机构破产的相关法律制度,如个人债权清偿制度、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制度和金融资产变现的相关法律制度等.  相似文献   

17.
个人破产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维护交易安全,贯彻法的公平价值的保障,在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个人破产的范围顺应国际潮流采用一般人破产主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必须完善相应的财产登记制度、许可负责制度、自由财产制度以及小破产程序制度等内容。  相似文献   

18.
自2001年商标法修正案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以来,实践中出现了以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而实际上仍由该企业法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新情况。这种作法的实质是以企业法人的劳动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利害关系人积累无形财产。虽然这种作法没有违反现行商标法的具体规定,但不符合企业法人制度的基本要求,并且会使企业法人面临潜在的危害。因此,对这种作法应给予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  相似文献   

19.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宽容失败、保障生存的立法理念下,从程序制度、失权复权制度、自由财产制度、免责制度、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几个维度构建了有别于企业破产法的个人破产制度.如何以诚信、负责的理念构建个人破产制度,进而制定统一的个人破产法是我们下一步需要着重关注的方向.本文建议应针对不同类型的主体设计适当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20.
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必须围绕立法机理、债务免责、债务清理三个维度展开,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理念要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重同时兼顾对债务人的人道救济的考量,积极寻求与债务人的合作。而债务免除的范围边界是个人破产制度能否真正发挥实效、能否为个体经济提供有效退出机制的关键,同时也是破产申请人最为关切的实体内容。对于不予免除的债务类型要作否定性列举式安排外,不属于否定性列举范围的债务应当尽可能地允许免除,这是各国在衡量个人破产制度时达成的共识。法庭内外债务清理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为保障个人破产制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操作层面提供指引。除此之外,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要注重与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的接洽,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立法成本,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注入崭新的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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