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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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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本地区土地市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活动确定土地价格提供依据,一般制定有基准地价,并要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中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其中,容积率的修正很重要。  相似文献   

2.
1992年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缴土地出让金应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的一定比例收取。2003年公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所指土地出让金核定标准,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这两个规定的内容是否矛盾,该如何理解?笔根据工作实践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认为,其土地出让金的核定应区分不同用地性质和用地情况。  相似文献   

3.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32110平方米,于2006年8月11日,土地剩余使用年期37年,为了增加开发后的房地产卖点,申请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到70年,即延长33年,经批准同意延长,涉及到延长土地使用权年期补地价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分为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两种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管理从土地储备,地价核定,出让方式,土地使用合同的签订,签发权属证件,后期管理等,已有一套 较完整的规定和工作程序。但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除审批和权属证件外,对管理和逐步实行有偿使用,我们尚缺乏一套完整的政策依据和工作程序,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中,除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外,其他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依法实行有偿使用。目前有偿使用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和租赁使用国的土地使用权,而在出让方式中,主要有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两种形式。不管以哪种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使用条件进行开发。而在实际的土地使用过程中,用地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往往改变了土地使用条件,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容积率和土地用途的改变。  相似文献   

6.
所谓基准地价是政府为管理土地市场,由专业部门、专业人员评定的土地等级或均质区域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基准地价反映的是某一土地级别或某一区域不同用途(商业、住宅、工业)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它是政府宏观调控、管理土地市场、征收土地税及合理分配土地收益等的依据.也是宗地地价评估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刘芳 《上海房地》2010,(9):36-37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自2006年开始实施以来,改变了以往补交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一定标准折算的方式,开始采取委托评估的方式进行。笔者结合近两年的工作实践.谈谈对补地价评估工作中几个常见问题的处理看法。  相似文献   

8.
土地市场建设是土地管理重要的内容之一。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颁布以来,廊坊市的土地市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土地市场的竞争机制基本形成、市场秩序日趋规范、政府收益大幅增加、土地价值充分体现,地价评估在土地市场建设中的作用日趋明显。  相似文献   

9.
一、北京市土地挂牌出让市场发展过程2002年5月9日,为了规范土地出让市场,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标志着土地挂牌出让制度正式建立。2002年8月26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开始由协议出让逐渐转变为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简称招拍挂出让。  相似文献   

10.
抗击非典     
《北京房地产》2003,(7):20-21
1.加快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地价经审后.可先签出让合同。后按最终审定的地价多退少补地价款;已签合同应支付的地价款到期.可延长到8月31日,延长期限内不计收资金占用费和滞纳金。  相似文献   

11.
齐鹏  张林楠 《房地产评估》2006,(4):25-25,22
出让金是在土地管理中经常遇到的名词,其概念早在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以下简称条例)中就曾明确提到,但是直到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普遍开展的今天,一些人对出让金含义的理解依然比较模糊。  相似文献   

12.
张林楠  齐鹏 《房地产评估》2005,(1):26-27,41
优先购买权制度是政府对地价进行管理、有效调控土地交易价格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实施的过程有三个步骤。  相似文献   

13.
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入股的经济行为也逐渐增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第27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第39条);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第55条)。从以上规定中,可以得出结论: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投资或入股,但需报批,并补交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当然也是合法的。  相似文献   

14.
《重庆国土资源》2005,(8):40-40
共办理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03宗,成交总面积约601.0276公顷(9015.414亩),其中出让面积约456.1587公顷。可建建筑面积约1311.586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65.183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6.1443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综合价金单价约为71.6万元/亩,土地使用权楼面单价约为492.1元/建筑平方米,土地出让金楼面单价为199.3元/建筑平方米。通过“招拍挂”竞争性出让,共增收出让金8312万元,出让金增值率为3.34%。  相似文献   

15.
自2001年以来,本着规范市场、制度先行的原则,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委接连下发了若干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件,特别是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11号令)和2003年颁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21号令),对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又从程序上、技术标准上和可操作性上对原先的两个《规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相似文献   

16.
崂园 《上海土地》2004,(1):29-29,31
浦东新区注重长效制度建设,强调规范中求发展。先后拟订了《浦东新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开标、评标、决标规则》《关于浦东新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价格标准建议》《浦东新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超面积建设补地价实施意见》《浦东新区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浦东  相似文献   

17.
杨廷贵 《房地产评估》2007,(6):31-31,41
按照我国目前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地税种有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交易营业税、土地使用权交易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税种有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但是,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土地使用权一级市场征收了土地使用权交易营业税、土地契税。笔者认为,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其中,一级土地市场交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其土地使用权交易营业税、契税纳税主体不应是出让方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18.
《上海土地》2007,(1):17-18
一、“毛地”、“熟地”出让的概念 所谓“毛地”出让.系指出让地块上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在“出让合同”中规定该类建(构)筑物的拆迁工作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自行完成的地块。  相似文献   

19.
《上海土地》2004,(5):41-4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挂牌出让松江区、南汇区、奉贤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虹口区、闵行区、宝山区、青浦区、长宁区、普陀区等25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地块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经是配置经营性用途土地资源的一个主要的方式,文章从价格标准、估价基准日、估价原则和方法等方面就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估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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