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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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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的“止付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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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例外原则是在肯定独立性原则的基础上,允许申请人行使欺诈例外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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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颖 《中国外汇》2013,(17):56-57
欺诈例外原则是在肯定独立性原则的基础上,允许申请人行使欺诈例外的权利。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纠纷的增多,银行时常会接到法院的止付令。实务中,止付多发生在进口业务的付汇环节,且处理方式往往各不相同:有的是止付后退单处理;有的是止付后协商降价;还有的因地方法院出具止付令的依据不足,后被上级法院要求撤销止付等。但是,对于在出口收汇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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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国内A公司代理C公司从菲律宾进口棕榈油,向国内I银行申请开立了6笔远期90天的自由议付信用证,受益人为菲律宾B公司。银行在收到单据后进行了承兑,其中3笔由菲律宾Z银行交单的信用证涉及到法律诉讼。案情经过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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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超 《中国外汇》2019,(6):60-61
实务中无单放货虽然提高了海运的效率,但却损害了开证行授信开证项下凭正本提单主张货权的权利。本文通过对一则无单放货案例的分析,浅析开证行在面对信用证项下无单放货的行为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以防范无单放货风险。案例分析本案例中,申请人为化工品加工企业。2018年6月14日,申请人通过开证行向受益人开立可自由议付、提单日后90天付款的远期信用证;6月16日,承运人签发租船提单,提单收货人与通知方栏位均为凭指示(TO ORDER);6月19日,货物运抵连云港;6月23日,单据寄至开证行,开证行立即拟对信用证项下货物进行保全,但船代反馈已无单放货。无单放货的成因原因一:货物先到港,货等单。本笔业务中,受益人为东亚的化工品贸易商,货物装运港为韩国釜山,目的港为连云港。船舶于6月17日离港,6月19日到达连云港,而信用证项下单据于6月23日才到达开证行,货物先于单据4天到达。这为实施无单放货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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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当事人对民事诉讼的第一、二审审判程序比较熟悉,即如果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不公或发生错误,可以通过二审程序得到纠正。然而,如果第二审程序仍没有最终解决问题,或者因种种原因没有上诉致使判决、裁定已经生效,这时,面对生效的裁判或调解书,他们往往束手无策。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其实,除了人民检察院发现裁判错误提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外,法律还赋予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有人形象地称之为法律对当事人最后的司法救济程序。什么是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又叫审判监督程序,是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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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工会法》针对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新的形势需要,作了很多新的规定,在多个方面都有所突破和创新,其中在工会经费收缴问题上,引入了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支付令的规定,使得工会经费的收缴更加具有法律上的保障。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的物质条件,只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方能保证各级工会正常开展工作。目前由于用人单位拖欠、拒缴工会经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各级工会的经费难以得到保障,致使一些地方工会、基层工会无法开展活动,有的甚至连工会干部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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