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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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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将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社保法》中生育保险单独成章,对其覆盖范围、资金来源、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等作了规范。这是生育保险立法的重大进步,也必将为生育保险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坚宴的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2-63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贽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目前有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中尚没有“生育津贴”这一项目,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在2011年7月1日以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能否直接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主张生育津贴?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1,(9):67-67
主持人:我单位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某女员工即将生小孩,在《社会保险法》条件下,其生育津贴应当如何享受,我们有些模糊。《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4.
我国关于生育津贴的现有规定,以及《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生育津贴的规范比较粗疏。仅从法律规范的明晰性来看,仍存在不足,在法律适用中不免滋生争议,甚至有可能损及被保险人权益。因而,《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需进一步细化与完善。规范过于粗疏我国有关生育津贴的规范,主要规定在《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其中,《社会保险法》  相似文献   

5.
《中国社会保障》2012,(11):64-64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有没有户口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主持人:国家开始实行生育二孩政策。参加生育保险后,在生育第二胎时,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宁夏读者王女士王女士:《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第五十六条规定,  相似文献   

7.
《保险研究》2011,(8):I0021-I0022
北京市人保局11日发布《关于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北京将不在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相似文献   

8.
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以2001年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为标志,至今已经实施了三年多的时间。从目前情况看,制度运行平稳。截止到2005年3月,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为514万,超过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的参保人数,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了10亿元。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在保障妇女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保障》2013,(2):82-8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就生育保险而言,实际工作中,职工参保比较有保障,但参保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却难以被生育保险覆盖。这部分人群的生育保险应该如何解决?本期,来自江苏和天津的医保工作者就此展开了讨论。  相似文献   

10.
生育保险立法的进步和缺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是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以下简称《社保法草案》)第六章生育保险规定,发现其已有重大进步,但仍存明显缺失。  相似文献   

11.
庹国柱 《金融博览》2014,(14):36-38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目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且十分敏感的话题之一.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范,我国社保分为五类,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过,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因为基本医疗保险最近几年进展神速,城乡居民享受的待遇水平迅速接近。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2012,(1):62-63
案例回放与此前地方生育保险政策多规定,只有符合计划生育的分娩(流产)才能享受生育津贴不同,《社会保险法》对此未作明确限定。其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否享受生育津贴?  相似文献   

13.
生育保险是国际上保护妇女劳动者权益的通行办法。国际劳工组织于1919年颁发了《妇女产前产后就业公约》,对各国职业妇女生育待遇提出了保障建议。世界上多数国家生育保险政策主要目标是为职业妇女生育期间提供生活保障和医疗服务。新中国成立伊始就颁布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4.
最近一项名为“当代中国女性的十大期待”的网络调查显示,“流动妇女人人享有生育保险”一项位列第七,受到诸多网友的关注。在2008年10月底结束的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部分代表也将目光聚焦到流动妇女生育保险问题上来。据了解,日前许多地方出台的生育保险办法并没有把非本地户籍的女职工纳入参保范围。一纸户口,令诸多流动妇女无缘生育保险。  相似文献   

15.
从社会保险法理看,社会保险基金对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保险损害承担保险给付义务,在履行保险给付义务之后,保险人依法获得保险代位权;工伤保险基金对未缴纳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工伤损害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我国《社会保险法》确立的先行支付制度,否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在该情形下的保险赔偿义务.这不仅冲击了社会保险法理,也违背了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而且给司法实践造成一定困扰.明确相关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义务和求偿权的实质,是该制度正常运用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繁衍生育是人类生生不息之源,随着社会进步,“生育”已从单纯的传宗接代走向现代生育文明。这意味着,保障女性生育权的责任理应由全社会共同承担,而非女性独自“埋单”。因此,在实行原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各地积极探索,加强和规范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速生育保险推进进程。这些探索是保护女工权益、培育生育文明的必然要求,生育保险对保障女职工权益、促进妇女就业、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社会保险法》已经对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作出明确的规定,即养老保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这是有道理的。统筹层次越高,统筹面越宽,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  相似文献   

18.
马晶  杨天红 《时代金融》2009,(6X):59-61
重庆市自2005年启动生育保险以来,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范围、适用对象不断扩大,有效保障了城镇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当前,在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保障的背景下,重庆市应当加快构建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险制度,将广大城乡劳动者逐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通过优化制度设计适应城乡居民不同的生育保险需求,促进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  相似文献   

19.
作为社会保险"五险"之一的生育保险,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上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但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中,部分深层次的矛盾正在凸显……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自实施以来,在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提高人口素质、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保证国家人口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为企业公平竞争和妇女平等就  相似文献   

20.
《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加大。截至今年5月,全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比2010年底增加了5159万人、12466万人、2959万人、2515万人和3211万人。与此同时,一些现象在为这个“两周年”做着另样注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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