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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中毓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1,(4)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消费者由于不太了解商品实施“三包”的有关时间规定,往往无意中错过了最佳的交涉时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部分商品实施“三包”在时间上有如下规定: 一、“7日”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挽货或修理。 二.“15日”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三包”有效期的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吕中,门彩申、黑白电观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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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三包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今年“3·15”,哈密市5中8年(1)班学生陈义江由老师陪同,走进了哈密地区技术监督局。1996年11月17日,他不幸被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撞成重伤,身上多处断裂,大腿粉碎性骨折。学校师生为不耽误他的学习,捐款集资为他购买了一辆残疾三轮摩托车。然而,这辆本应给这个残疾孩子提供帮助的车却反而让他深受其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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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监督》1998,(10)
第十二条 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发生故障,修理者应当自送修之日起4O日内排除故障并保证正常使用。因修理造成产品损坏的,修理者负责为农民赔偿产品本身的损失,费用由修理者承担。(释义) 1.本条是关于在三包有效期内,产品修理期限和因修理造成产品损坏有关责任的规定。 2.“自送修之日起40日内”,指修理者接受农民送修产品之日的次日,计为第1日,至第40日,包括第40日。 3. “修理者负责为农民赔偿产品本身的损失”,是指由于修理者技术水平、工作事故等原因造成产品损坏的,由修理者赔偿损坏的产品,包括整机和零部件。 第十三条 三包有效期内送修的产品,自送修之日起超过4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如实记载;销售者应当凭此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修理者追偿。(释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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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新规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规章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是行驶里程5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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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的“三包”是指生产者、经销者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必须要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后来我国又专门出台了《国家新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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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商家以产品过了“三包”期为由,拒绝为自己售出或生产的产品负责。有些情况比较特殊,即使过了“三包”期,消费者仍然可以维权。日前,消费者李先生到有关部门投诉称,自己在某商场买的皮鞋出现质量问题,但商家以产品过了“三包”期为由拒绝李先生换鞋要求。原来,李先生为了参加朋友的婚礼到该商场买了一双皮鞋,可是在穿过了三个月后却发现鞋面裂开了一条3厘米长的口子。于是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提出《消法》规定鞋类“三包”期为三个月,而现在李先生的鞋实际已经过了三个月,商家决定不予处理。李先生一怒之下来到有关部门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