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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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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征纳》2006,(9):I0017-I00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包括销售摩托车)收取款项时。都必须开具新式电脑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但是,目前仍有部分销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未配备电脑及打印设备,无法开具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2,(6):26-27
药品批发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对象多为消费者或者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零散且发票用量大。对此有没有特殊的解决方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5号)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报刊自办发行、食品连锁以及药品批发行业的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对象多为消费者或者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零散且发票用量大。  相似文献   

3.
《税收征纳》2013,(9):44-45
为了方便纳税人,加快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提高征收效率,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数据导入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系统,并上传税务总局?税务总局自动采集机动车出厂价格信息,并按规定审核下发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车辆价格信息采集、上传和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一)自2013年8月113起,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和国外机动车进口企业(不含进口自用,以下统称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改装)或进口的车辆配置序列号不同或者价格不同的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称增值税发票)时,  相似文献   

4.
《会计师》2020,(1):F0003-F000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现将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相似文献   

5.
我公司2011年12月26日销售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发票开具错误,对方2012年3月份才退给我们,3月份申请开具的红字发票。12月开具专用发票时,我们已经进行销售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4,(15)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  相似文献   

7.
自2006年、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以来,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管理日趋完善。但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退回而开具的增值税红字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红字普通发票)管理却不尽完善,亟待加强。一、红字普通发票带来的税收风险1.滥用销售折让条款。税法规定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  相似文献   

8.
刘晓伟 《税收征纳》2007,(12):14-15
有关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主要有:(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62005]78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似文献   

9.
《财会学习》2007,(10):46-46
咨询 我单位在2005年销售一批货物给客户,并于当年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在2007年,客户提出对其中一部分货物要求退货。此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由对方出具退货证明,以便我方开具红字将原2005年开具的专用发票部分作废?  相似文献   

10.
《会计师》2012,(5):79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11.
谢茜 《税收征纳》2007,(9):39-39,45
从1994年起,我国增值税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的制度。当专用发票开具后发现票面错误或无法认证以及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等情况时,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之前,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相似文献   

12.
《税收征纳》2006,(7):14-15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税收征收管理,适应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发票的需要,总局决定从2006年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3.
武汉市国税局创新机动车税收控管机制.收到良好效果。他们针对以前机动车销售行业发票开具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发应用“机动车辆互联网电脑版销售发票开票系统”。该系统堵塞了机动车销售开票漏洞,加强了综合控管,提升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0,(10):34-35
在商场、超市购买购物卡,能否对购物卡(购物名称)开具发票? 答:①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讫销售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相似文献   

15.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厂家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规模支付一定的“返点”.也就是折扣销售。但生产厂家在平时的经营活动中并不存在对经销商的“返点”.只有在经销商的销售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之后.生产厂家一次性给予折扣。生产厂家应当根据经销商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税务机关开具).将“累计折扣”另行开具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咨询服务台     
<正>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如何处理?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相似文献   

17.
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值税暂行务例》开始施行,新奢例取消了原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政策,扩大了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在原来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情况下,纳税人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是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那么在目前允许抵扣有关固定资产进项额的情况下,如果再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是按照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还是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近来不断有纳税人前来询问:“今后销售自用固定资产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8.
钟税官信箱     
我公司能否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大型专业机械制造企业,具备运输资质。最近公司向外地客户售出一批生产设备,与客户就销售产品和运输签订了两份合同,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请问我公司这样处理是否正确?某财务人员某财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  相似文献   

19.
刘玮 《税收征纳》2005,(9):46-46,4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属于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20.
“这些,都是伪造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所涉及车辆已全部完成缴纳车购税、注册上牌照等正常手续。”这是日前某国税局的稽查人员指着一摞票据告诉记者。据透露,伪造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正成为发票违法犯罪的新动向,一些不法分子已将重点目标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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