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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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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时,要将土地征收权严格限定在符合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明确列举公共利益用地的范围;在土地利用规划的控制下,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土地市场流转;出于公共利益目的的征地补偿应充分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农民生活安置、经济损失,进行充分的补偿;尊重农民的主体性,使被征地农民能够参与征地决策;设立中立的土地纠纷裁决机构,确保征地纠纷能得到公正裁判。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实体法的缺陷分析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实体法存在着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晰、征地范围过于广泛、补偿制度设计不科学等缺陷。从经济学的视角审视,这使得农民无法享受土地增值收益,造成实际分配不公和土地开发时机被延缓。这需要通过明晰土地产权、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征地范围、确定土地征收合理性补偿标准以及改进土地安置补偿模式来逐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实体法。  相似文献   

3.
廖雨濛 《当代经济》2014,(24):90-93
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未给予农民财产权充分保障.表现为:“公共利益”界定不明;补偿标准过低、测算依据不合理、补偿范围过窄;征地拆迁补偿制度缺失;补偿方式单一;安置责任不明确;补偿金分配不到位;征收程序缺乏正当性;因此,在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结合国内具体特点,应当采用“概括+排除”的方法界定“公共利益”;扩展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丰富补偿方式;引入司法救济,充分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参与权.  相似文献   

4.
闫海  徐岑 《发展研究》2012,(2):95-98
农地发展权是与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相关的权利,在我国土地权利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农地发展权归属承包该土地的农民所有,可以降低农地交易成本、规范征收行为及抑制农地的过度开发。土地征收应当根据补偿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予以不同的补偿,对于非公共利益的征收应当对农地发展权予以补偿。国家应当以合理的税费设计参与农地交易的利益分配。农地发展利益应当归属农地承包者,同时考虑农地交易对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成员的利益及集体利益的影响,并予以适当补偿。  相似文献   

5.
土地征收制度的中外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支撑体系、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程序等方面.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在立法、征收目的和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及征收补偿程序方面都存在不足和缺陷,借鉴国外较成熟先进的土地征收制度,应从立法、提高补偿标准、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及创立土地发展权等方面对中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王爽 《经济研究导刊》2011,(17):182-183
强制拆迁与拆迁后的补偿和安置所产生的利益冲突,一直是我国城市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由于以往实践中对"公共利益"界定不清,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官商合谋"、征收与商业开发征收混为一谈的拆迁模式,使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受到威胁,得不到公平公正的保护。已于2011年1月2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虽然对"公共利益"有了明确的界定,但是,现行拆迁制度并不会因一部法律的出台结束暴力对抗,只有真正地实现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才会真正地解决拆迁与补偿安置的冲突。  相似文献   

7.
针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在土地征收目的和征收补偿制度两个方面存在的缺失,本文运用法律经济学方法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缺失做出了分析。本文认为,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目的必须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时,对土地的补偿应以市场价格为准,让农民从征收后的土地增值中分享利益。这也是经济学中资源效率配置对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直接要求。  相似文献   

8.
农地产权制度不仅影响土地资源配置及其效率,而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土地征收冲突的频繁发生,究其原因在于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权的扩张和农地产权的缺位。分析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和程序,农村土地产权的缺位集中表现在:公共利益模糊、产权主体参与程度不够深入、补偿机制不合理、救济途径缺失。最后,从保障农地产权的角度提出我国农地征收制度的完善必须在理念上确立制约征收权、保障农地产权的立法精神,在法律程序的设计上必须强化对征收权的制约和农地产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土地治理是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好农民土地权益是土地治理中的关键。从土地征收视角出发,应在多个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实现同步富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界限,规范土地征收体制机制,优化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建立健全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完善有助于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财税制度,提高法律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能力等。  相似文献   

10.
以国家需要、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征收制度,存在目的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工作中往往依赖补偿机制完成征收过程。但由于现有的补偿不尽合理,缺乏公平,出现了较多的社会问题。本文按评估学理论: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重新审视征收中的确定性因素,推导出补偿方法的合理方案。通过对耕地的补偿制度和农民与耕地的依存关系,基于农民生存权和耕地保护的思考,分析论证应该重新设计征收中的公平补偿方案。  相似文献   

11.
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征用)权存在的前提,也是其限制。由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中国征地实践中,假公共利益之名,谋商业利益之实屡见不鲜。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背景下,公共利益被异化滥用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流通与公共利益界定悖论下的现实选择。中国权威主义体制下的政府角色和土地财政同样是中国征地困境的内在逻辑。厘清公共利益的边界,培育农民的博弈力量,引入物业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给予被征土地农民充分补偿,是审视现有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征地制度后可能的突围方向。  相似文献   

12.
在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实行“双轨制”管理的背景下,城乡土地征收拆迁市场明显具有买方垄断的特征,征收拆迁补偿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对农地和市地征收拆迁补偿在时间和空间的测算结果表明:地均农地补偿远远低于市地补偿,但农地的人均补偿却高于市地,泰尔指数的测算结果进一步揭示了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在不同权重下的差异。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土地征收拆迁、土地财政和土地市场等方面的“双轨制”垄断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实  相似文献   

14.
郑宇  储殷 《经济研究导刊》2009,(10):33-33,75
根据中国农村土地征收纠纷的特点,完善中国农村土地征收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中国制度建设的重点。相关的制度建设应该包括:建立与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平等协商的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政府只能在“公共利益”需要情况下征收土地;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推行补偿标准听证;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采取多项措施解决农民生活和生存问题;建立公平、公正、可行的征地纠纷裁决制度;完善诉讼等救济途径等。  相似文献   

15.
中国现行立法对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具有明显的国家强制特征,土地征用补偿存在诸多不足,主要有:补偿并非针对土地所有权,补偿标准"就低不就高,"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并没有公认的补偿原则,暴露出我国征地补偿机制存在根本缺陷。因此,文章建议,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在立法上应当对土地所有权予以补偿,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多样化,设立独立的征地补偿费评定机构和征地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相似文献   

16.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是我国房地产估价实践中一种政策性强、应用广泛的估价类型,对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拟在分析2011年6月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指引作用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有效实施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土地征收补偿的理论依据和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存在的农用地,是农民手中最重要的财富和资本。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也必然具有补偿性即政府可以依法基于公共利益强行征收农民土地,那么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国家牺牲无责任特定人的合法权益以满足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时,就必须对受到损害的特定成员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各国选择什么样的理论和原则作为制定各自的补偿标准的依据,会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土地征收涉及行政征收权的正当行使和被征地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土地征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要有完善的程序制约。"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核心要件,建立"公共利益"界定和审查机制对规范土地征收意义重大。现有土地征收程序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被征地者参与并影响土地征收程序保障不力,土地征收程序缺乏事后行政或司法审查监督,建立被征地者有效参与、司法审查监督的土地征收程序是预防和解决土地征收纠纷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因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我县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量呈逐年增长趋势,由此产生的房屋征收补偿估价问题也较为突出。本文在简要分析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估价特点的基础上,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20.
地方政府角色失衡是农村土地征收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该文从公共利益界定、政府与市场关系角度出发,阐述了地方政府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作用边界;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地方政府角色失衡的主要表现及其形成机制,表明地方政府极易超越公共利益目的征收土地、过度干预土地市场运行并侵害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偏离了其应有的作用边界。最后,提出了矫正农村土地征收中地方政府角色失衡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明确农村土地发展权的归属、培育健全的土地市场、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立多方参与的土地征收纠纷解决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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