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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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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缔约过失责任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独立的民事责任,它在更高层次上体现了民法公正、公平的崇高精神。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涵义、法律特征,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等方面作了探讨,对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魏来 《活力》2005,(7):200-200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法理基础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理基础,主要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事实契约说及诚实信用说等五种观点。笔者赞同诚实信用说,合同关系是一种基于信赖而发生的要约承诺关系。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磋商之际,已由一般的普通关系进入特殊的相互之间的信赖关系。缔约人在缔约阶段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相互协力、通知、说明、照顾、保护等法定的先合同义务,当事人若客观上违反上述先合同义务,且主观上存在过错,即应,  相似文献   

3.
合同当事人为了订立合同,双方之间频繁接触。形成一定信赖关系,但因一方的过错往往会使合同不成立,使另一方遭受损失,这时。就产生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是缔约过失责任产生和存在于合同订立阶段,只有在合同未成立或者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时,缔约人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若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则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致他方损害,就不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基于现代债权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针对违反先合同义务而设置。尽管我国立法界和学理界已建立了初步的缔约过失责任体系,但就信赖利益中机会利益的定位和损害赔偿一直鲜有论及。笔者将通过分析、对比两大法系的司法实践和立法,针对机会利益损害赔偿问题,提出分阶段规划,灵活运用履约利益限制赔偿;并就具体量化损害赔偿的方法,呼吁强化法官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5.
刘惠民 《活力》2010,(12):58-58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 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基础探究的是该理论的请求权基础。以此确定权利保护的合理性.对此.在学界主要形成了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和诚信原则说等主要学说。以上学说各有其特点,对于完善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就是在我国立法体系中最完整地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表述.  相似文献   

7.
高贤杰 《活力》2004,(4):128-128
如何正确缔结合同避免因缔约过失造成损失是当今理论界和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个问题,笔者通过理论结合实践教学过程中接触的大量有关合同纠纷的案件及任教体会,对缔约过失责任有关法律问题做些粗浅讨论。  相似文献   

8.
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其理论和时间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缔约过失责任在实践中的争议也很大,本文是从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历史及其产生的法律基础出发来对这一制度做出探讨,以便在实践中能够对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完善做出自己的一些贡献。  相似文献   

9.
郭献芳 《基建优化》2001,22(4):13-14
本文介绍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交易方过错、交易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以及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总结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缔约过失行为表现,提出了在招标投标中规避缔约过失责任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刘睿博 《活力》2006,(3):149-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颁布施行,缔约过失责任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在该法第四十二条。德国学者耶林于1861年提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我国这次《合同法》对其进行详细的规定。本文仅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和发展、概念、理论基础、构成要件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并分析了与其他相关法律关系区别。另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提出一点肤浅看法。  相似文献   

11.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易最主要的法律形式是合同,或称契约。“契约自由”一直是古今中外法律界公认的传统合同法律体系中三个基本原则———个人所有权绝对原则;个人契约自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之一。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当今的民法理念,却更为重视新的三项原则,即:公共利益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中国的法制建设过程中,也有不少人主张在合同中仍奉行“契约自由”原则。事实表明,盲目照搬这一原则,会给经济生活带来一些消极影响。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体现政绩,违反中央政府的承诺即与WTO的合同约定,提前开放本地市场;违反中央政…  相似文献   

12.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学说和判例曾经有过许多主张,其中诚信原则说更为充分与贴切。我国确立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具有促进交易安全和效率、完善债法体系、维护受害人的利益等方面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一般民事合同签订前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的磋商阶段故意或过失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依据的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进入缔约程序后,均应依照诚信原则的要求.尽到诚实,善意、通知,协助和保护的义务.否则,即有可能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遭受损害.则既无  相似文献   

14.
殷培凤 《活力》2005,(12):135-135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事责任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将通过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比较分析说明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人事保证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特殊类型的保证.一方面,保证人对受雇者品格胜任职位担保;另一方面,承诺若将来发生因受雇者个人造成的侵权之债,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人身性和主债务的不确定性是人事保证不同于普通保证的最主要的两个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因人事保证合同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理论上争议很大,法院之间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从近期看,为社会诚实信用善良风俗考虑,人事保证合同不应草率地因其不确定性认定为无效,后按缔约过失责任衡平损失,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当事人自愿签订、符合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按无名合同处理.从远期看,我国立法应当对人事保证这种保证形式做出进一步的细致化规定.  相似文献   

16.
应永宏  张志 《企业经济》2005,(3):175-176
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前合同义务,对于它的适用,类型等许多问题有待于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也有可置疑之处,本文对此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1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民事责任形式制度的重要一部分,但是《合同法》并未对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存在一定的立法不足。本文以此为研究对象,具体讨论我国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的厘定,保证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以求完善我国立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  相似文献   

18.
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首次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容易产生歧异。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特征着手,阐述其构成要件,并对其适用类型、赔偿范围作了一定的探讨,从而揭示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确立对缔约行为的重大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缔约过失责任存在于契约法之中,但与传统的契约责任判然有别,它不依赖于当事人所缔结的契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本文从回顾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历史开始,简述了我国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分析其理论基础,研讨其构成要件,并对我国的相关立法进行评介并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20.
在缔约过程中,因一方或双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致相对方损害,该损害中哪些应该得到法律的救济,首先应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保护对象,然后根据该保护对象的特点,结合侵害的可能程度及受侵害利益的性质等因素,从而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较难判断,尤其是对于"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应严格把握,并个案考察后具体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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