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上按市场价购买的具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或赠与的房屋. 相似文献
2.
3.
4.
20世纪80年代我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在深圳的高档物业中出现,90年代中期后开始在全国逐步推开。特别是随着1998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公有住房逐渐变成个人所有。与此相适应,原来的公房承租人逐步转变为房屋所有权人,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同时,在商品住房市场、个人购房已成为绝对主体,目前全国个人购比例平均已占到销售面积的90%左右。随着 相似文献
5.
傅琴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4(3):10-12
档案管理活动中存着不同主体之间的权益冲突,需要法律对此进行调整。对国家档案而言。在保障国家档案管理权的同时应当肯定公民也有对档案的合法利用权;对私人档案,法律应保护其所有权,但国家要进行必要的监控;人事档案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并注意与职工知情权的平衡;医疗档案的所有权应归医疗机构,但不能侵害患者知情权与隐私权。 相似文献
6.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上按市场价购买的具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或赠与的房屋. 相似文献
7.
计划经济时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子是作为福利性质来分给自己单位职工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根据国家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原来作为福利性质的职工住房按照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政策规定,房屋的产权产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分房被明令禁止。目前在大 相似文献
8.
张冰楠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20-23
随着城市农民工数量的增多,如何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成为社会面临的难题。由于价格、产权等房屋本身的属性特征,现有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住房供给模式对满足农民工的住房需求具有局限性。共有产权房是对现有住房模式的创新,目前已在全国六个城市试点推广。共有产权房以低价、部分产权归个人所有的独特优势,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问题的提出 所谓社区维权,是指对社区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享有的权利的维护.在此需要阐明两个概念:公民权利和业主权利.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公民的自主地位、利益、自由和权能. 相似文献
10.
《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1)
一、美国国有企业的基本形式在美国,国有企业按资本所有权构成,大体分为两类:完全归国家所有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混合公司。完全归国家所有的国有企业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形成。一是政府直接投资所建立的企业,二是政府把私有企业的资本所有权全部购买后形成的。这类国有企业的数量占全部国有企业数量的85%。尽管美国国有企业的资本完全为政府拥有,但由政府直接经营的却是少数。大多数国有企业采取两权分离的经营方式,政府保留所有权,企业经营权交给个人或集团。国有混合公司是由政府和私人共同拥有的资本所有权企业。这类国有企业主要是… 相似文献
11.
曹映平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5):30-31
通过分析应当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和附属公共配套设施、独立使用空间,投资人和所有权人的权利确认,建设部的建筑工程报建的面积计算方式和房产测量规范,建筑物的功能面积承担的结建设施的费用,所有权登记的等问题,论证地下人防工程的投资人应确认为购买了所结建房屋的业主,希望由地面房屋所有权人取得登记权的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2.
13.
我们现在的法学家研究物权,太注重个人所有,以致把个人所有权当作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逻辑起点和制度终点,并为其复杂的区分所有权理论,生造出新颖难解的概念。比如,"共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1]——请注意这个括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个人化理论中,为了确定区分所有权主体,主流理论学者不得不 相似文献
14.
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马克思所说的"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个人所有制"不应理解为消费品个人所有、私有制或者生产资料脱离价值形态的单纯物质形态的个人所有,而应当理解为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依靠自己的劳动和其他贡献实际确立其所有权的个人所有制.当前的国有制仍然是政府部门或机构所有.应当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为基本方向,积极探索真正实现生产资料共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权的具体形式. 相似文献
15.
谢振芳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
有感于我国目前许多人不惜举债而投资于房产的现实,本文从美国人密歇尔·哈德森的题为<房屋所有权--新的奴役之路>的文章中剖析了在21世纪的今天人们为什么会自觉自愿地走上为房产而被债务奴役的道路,指出并不是每一个房屋买者时时都可以无限量无限期获取租金或从房屋增值中获益. 相似文献
16.
刘学杰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3,26(3):314-317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在未来社会“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设想,成为马克思留给后人的历史之迷。笔者根据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并通过分析其早年的“劳动异化理论”认为:“个人所有制”是消灭私有制、实现公有制的真实体现。“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指社会财富由私有制条件下的剥削被剥削的“现状”向“应当”由劳动者自己享有的现实“回归”,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保证。 相似文献
17.
实践中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房屋或承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价款中有时会包括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备、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价值。购买人的习惯性做法是将所购买的房地产整体“打包”,也就是只有一个总成交价格。如此一来,税务机关也就理所当然地按照合同成交价格全额征收契税,这无疑加重了纳税人的税负。对此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18.
刘志国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8,(5)
“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其实质是公有制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长期以来,理论界过分强调了个人所有制的公有制性质,而对于个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不够重视,并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一些偏差,这就需要在维护公有制的前提下,探索实现个人所有权的形式。而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必须真正让劳动者享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