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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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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市场与其它市场一样,包括买方和卖方,还有为保险服务的中间人,保险中间人,也称保险中介,是指向保险人和投保人提供仍关保险知识,最后保险人和投保人达成保险契约并提供相关服务,一般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第二条指出:“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2.
一、保险经纪人 保险市场与其它市场一样,包括买方和卖方,还有为保险服务的中间人.保险中间人,也称保险中介,是指向保险人和投保人提供有关保险知识,最后保险人和投保人达成保险契约并提供相关服务,一般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第二条指出:"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3.
浅谈保险经纪人参与保险产品开发与设计的优势和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席友 《上海保险》2008,(3):43-45
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由此定义可知,保险经纪人是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设计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根据《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2004年12月15日)第八十三条规定,我国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三)再保险经纪业务;(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相似文献   

4.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我国保险业必然面临作为欧美保险业发达产物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带来的巨大挑战,再加上一贯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对自身利益维护的呼声日益强烈,以及旧的保险市场竞争秩序的急待完善,迫切要求保险经纪人这一符合国际惯例又代表投保人利益的新鲜血液的引入。一、对保险经纪人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相似文献   

5.
发展和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既是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人因其独特的市场职能,在整个保险业发展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尚存诸多矛盾和问题,未能发挥出经纪人制度本身应有的功效,阻碍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文章通过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剖析,确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有利于改变投保人(或被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的劣势地位,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化经营,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的创新。并从品牌建立、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保险监管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制度。  相似文献   

6.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也就是说,保险经纪人在接到投保人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及有关保险标的详细资料,设计符合客户需要的保险方案,再去寻找满足客户要求的保险人,并与保险人谈判,最终促成保险合同订立.  相似文献   

7.
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发展保险经济人制度是一条重要的途径。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就是居于信息优势的保险经纪人和处于信息劣势的投保人之间的关系。保险经纪人制度出现的种种问题,根源在于投保人与保险经纪人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和信息不对称。对此,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和引导,促进此项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我国保险业必然面临作为欧美保险业发达产物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带来的巨大挑战,再加上一贯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对自身利益维护的呼声日益强烈,以及旧的保险市场竞争秩序的急待完善,迫切要求保险经纪人这一符合国际惯例又代表投保人利益的新鲜血液的引入。  相似文献   

9.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利益开展经营活动,学术界的观点也寓于此规定。而实践中,已出现保险经纪人代表保险人从事保险事务的情形,形成双方代理。现有制度和理论已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须立足商事实践、借鉴国外法经验对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作重新定位。对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应采用综合说,现行保险法律制度也应作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10.
保险市场中介既包括活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充当保险供需双方的媒介,把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的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人也包括独立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外,  相似文献   

11.
初澈 《金融纵横》2010,(7):48-50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通过对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保险法中关于重复保险合同法律效力规定的比较不难发现,台湾地区保险法将重复保险区分为投保人的善意和恶意行为两种,这种对投保人意图的区分是我国大陆《保险法》所没有并且值得我们借鉴的。在我国大陆《保险法》未来的修订过程中,应当引入恶意重复保险理论,从当事人主观心态的立场加以划分,使主观具有恶意的投保人所订立的重复保险各保险合同均归于无效。  相似文献   

12.
发展和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既是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人因其独特的市场职能,在整个保险业发展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尚存诸多矛盾和问题,未能发挥出经纪人制度本身应有的功效,阻碍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文章通过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剖析,确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有利于改变投保人(或被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的劣势地位,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化经营,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的创新。并从品牌建立、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保险监管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制度。  相似文献   

13.
高业伟 《理财》2012,(6):60-61
有组关于保险的漫画,一个天平的两边分别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人一边的注释和说明是:"保险人占有明显优势,服务质量不高,索赔困难,很吃亏啊!"而在保险人一边的注释和说明是:"保险条款,专业术语,保险责任……"很显然,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不对等的,因此也导致天平倾斜:占有明显优势的保险人将处于劣势的投保人翘了起来,也就是说天平偏向了保险人一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答案就是找一位"技术专业、团队服务、谈判能力、协助索赔"的专业人士,这就是保险经纪人。聪明的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保险经纪人来为  相似文献   

14.
丁爱华 《金融纵横》2003,(1):49-49,53
一、我国保险经纪的发展现状 保险经纪人是在保险市场中站在投保人的立场上,促成保险合同签约,为合同当事人双方提供专业保险中介服务的中间人。现代保险经纪人的业务种类已非常不仅包括与保费直接相关的经纪业务如普通的保险经纪、专业保险经纪、意外及健康保险经纪、冉保险经纪,还能为客户提供许多高附加值的风险管理咨询,保险方案设计等服务。  相似文献   

15.
保险报酬开示是指保险中介(包括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在推销保险产品时,有义务以书面方式向投保人公开自己从保险公司获取的酬金比例及数额,若保险公司给予其他利益,  相似文献   

16.
我国保险经纪人发展策略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整的保险市场应包括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中介。作为保险中介之一的保险经纪人在欧美保险市场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在保险市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在我国,保险经纪人只是这几年局部兴起,还未能形成市场,和国外相比有很大差距。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保险市场将逐步全面开放,为迎接国际保险业的挑战,与国际保险制度接轨,应尽快建立规范的保险经纪市场。  相似文献   

17.
一、保险经纪人计划(Scheme)模式的业务介绍对于保险行业来说,随着客户追求个性化产品需求的趋势愈加凸显,传统的"保险公司→经纪人/代理人→投保人"这一单向传递模式在实际应用中正逐渐暴露出不足。与此同时,面对日益庞大的潜在需求蓝海,仅靠收取佣金获取利润的传统经纪人模式,显然不能使经纪人在这难得机遇面前分到一份更美味的蛋糕。  相似文献   

18.
保险欺诈析     
保险诈骗的法律解释及特征 我国《刑法》第198条对保险诈骗罪是这样规定的: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程度,骗取保险金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财产损失,骗取保险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以上五种情形之一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最近有一组关于保险经纪人的漫画,漫画由两个天平组成。第一个天平两边分别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人一边的注释是:"保险人占有明显优势,服务质量不高,索赔困难,很吃亏!"而在保险人一边的注释是:"保险条款、专业术语,保险责任……"投保人和保险人是非常不对等的,占有明显优势的保险人将处于劣势的投保人翘了起来。在第二个天平上,保险人一边没有变化,也没有了注  相似文献   

20.
一、保险欺诈及保险反欺诈 我国《刑法》把保险欺诈定性为一种犯罪行为,《刑法》第198条作了明确的界定:“保险欺诈罪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者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或者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资料显示,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赔付总额中,有15%~30%是因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诈骗形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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