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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一些车辆经销商为招徕顾客,采取大车小标的作法,将大吨位的车辆标准定成小吨位的,这样可以少交费税,此种“便宜”使很多买主上当。1999年,平某买了一辆东风牌货车,行驶证上的载质量为1.99吨,挂靠在苏州市通通公司的名下,通通公司为其代办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万元,由平某承担。2000年8月1日,平某驾驶该车装载3.115吨货物,途中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摩托车后座上的乘员受伤。平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2万余元。事后,平某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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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0日,晚9点40分,荣昌县往峰高方向的荣昌植物园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荣昌县交警大队迅速出警。事故现场有两人受伤,一个是行人刘贵友,经医院榆查为“脑伤、头皮撕脱伤、下唇穿通伤、牙脱落”;一个是摩托车司机张中华,被撞掉了一排上门牙,上唇挫裂。交警队的交通事故现场图“说明”中这样写到:一辆由峰高方向往荣昌方向行驶的出租车将一行人撞倒后,又与该车(摩托车)相撞;两人受伤一车受损,出租车逃逸。然而,2月25日,交警大队又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认定是张中华驾车与行人刘贵友相撞,张中华负全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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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一辆三轮摩托车后面拖带着四辆电瓶三轮车,一路上年轻的摩托车驾驶人拖着自己的孩子和自造的“火车”多次“发飙”违法超越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玩起了“极速飞车”,过往驾驶人和行人纷纷避让这个长约20余米且摇晃不停的“大家伙”。该无证驾驶人被民警查扣后,被处以拘留7天、罚款i000元的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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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遵公路龙昌至牛场段,是四川、遵义南下通道,也是省政府向中央领导汇报的乌江扶贫工程,“一江二路三码头”中涉及两路从马场坪经瓮安至大乌江之一段。地处国家级磷矿基地“瓮福磷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区内。是瓮安、福泉两地丰富的煤炭、磷矿、化肥外运的必经之道。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马遵公路车辆不断增加,昼夜行车密度达3500余辆。加上所有运矿车辆超载,在规定荷载的二至三倍。而这段公路系五十年代初期修建,当时行车密度在100辆/日以内,技术标准为四级公路。路基及路面也是根据当时行车量设计,技术标准很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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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湖东路与鼓屏路的交叉路口,交通负荷较大,交通高峰期常发生交通堵塞。为了疏导交通流,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在路口设置了几种交通信号,有通常的红绿灯、车道灯(箭头灯)、人行横道灯等等。目的是将车辆和行人占用路面的时间错开,减少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在路口的冲突。但是,由于信号设置不合理,反而造成行人与车辆在绿灯下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的后果较之于不设置车道灯或人行横道灯更严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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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手电筒、一把卷尺、一台平板电脑,每天忙碌于各类机动车周围,为每一辆等待上牌的车辆进行细致的检查……江苏省如东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查验岗警务技术一级主管施宏兵就这样日复一日坚守在车管工作的"第一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机动车上路严把第一道"安全防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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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认为杨国福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认定正确。其理由如下: l、根据《条例》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杨国福的行为属于借道通行。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占用对方车道,而他在发现对方摩托车时,已经无法采取避险措施,在紧急制动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碰撞造成事故。 2、《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该路划有中心实线,即车辆不准越线超车,杨的行为明显违反此规定。 以上两点违章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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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哈雷戴维森公司早期的故事大多数关注的是车辆硬件,如第一辆引擎、自行车车架等。但我认为,这样的故事根本无法描绘出1903年,哈雷戴维森的创始人动手制造一辆动力自行车的难度。事实上,在1900年,任何人想要制造出任何形式的动力机器都绝非易事,在我看来,公司的历史始于制造第一辆摩托车的想法出现之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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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8日8时,浙江省湖州市东迁镇徐建峰驾驶摩托车送女友去上班,途中与本镇詹建生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詹的车辆受损、后座乘坐的人负重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认定当事人徐建锋违章借道行驶,且无证驾驶,其行为违反了“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的规定,是引发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