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
文章回顾、分析了我国的“免抵退”政策以后,提出完善该政策的建议一是要充分考虑特殊行业的制约条;二是各有关部门要信息共享;三是申报程序的各环节设计更进一步协调,要方便征管。  相似文献   

3.
我们是一家生产小型机电产品的国有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我厂生产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优,现在已经打入东南亚和欧美一些国家,但由于我们一直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使得我厂生产的产品不得不卖给国内的一些外贸企业,通过他们来出口,而我们却不能享受“免、抵、退”增值税的优惠待通。因此,我厂迫切想了解进出口经营权的申请是如何办理的。我们怎样才能享受出口产品“免、抵、退”增值税?  相似文献   

4.
5.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是国家重要的出口退税政策。自全面推行以来,对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带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山东省的统计数据看,2002年各级国税部门累计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11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出口企业和外经贸事业的发展。但是目前的出口免抵退税在运行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6.
7.
8.
对出口生产企业来讲,若能享受“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无疑是一件很难得的好事。然而,由于出口“免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范围和条件,使一些出口企业只好望而兴叹。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相似文献   

9.
10.
11.
陈东可 《涉外税务》2001,(12):58-61
1995年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后,财政部曾经以财会字[1995]021号文(以下简称021号文)规范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包括有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的账务处理方法.但是,该文并未对“免、抵、退”税各环节每项指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方法作出具体规范,企业在实际账务处理操作中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2.
我国目前对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出口经营方式下的外贸出口执行差别退税政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产生了非中性的税收影响.最近的出口退税改革方案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大了这种非中性影响.构建中性出口退税制度应该采取逐步提高出口退税的平均退税率、实行外贸企业"免税购进"、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担出口退税总量的三大举措.  相似文献   

13.
从1997年1月1日起,我国对所有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都实行统一的“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尽管该办法具有降低企业成本、缓解退税指标压力、有效打击骗税等好处,但是由于程序繁琐、政策不明朗,也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问题。本文以退税制度遵循国际惯例的长远发展方向为出发点,从政策构建、管理优化等角度对“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改革取向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一般出口贸易"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群  康宁 《涉外税务》2003,(6):71-76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 免抵退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文件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不论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还是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都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不论是自营出口还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货物,除有特殊规定的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  相似文献   

15.
当期应纳税额T=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s1-c1)×r1-c2×r3]-(s1-c1)×r2…………………………………公式⑥其中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为s1,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为c1,当期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可抵扣项目金额为c2,出口货物征税率为r1,出口货物退税率为r2,可抵扣项目平均抵扣率为r3.  相似文献   

16.
“法规解读”是本刊今年新增设的一个栏目,定位为“新法规解读,老法规梳理”。邀请税务机关相关政策法规制定者从制度的高度诠释政策出台的背景与侧重点,或者从基层税务管理人员的角度解释征管流程与操作,以满足不同层次读者掌握税收法规的要求。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为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为了帮助相关企业更准确全面地理解新的出口退税机制,积极应对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相关财务决策问题,本刊特约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陈东可先生撰写了《新出口退税机制下“免、抵、退”税政策解读与财务分析》一文,分两期刊登,敬请垂注。  相似文献   

17.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文).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的管理办法.因此"免、抵、退"税核算的正确与否将对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收征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8.
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和1994年1月1日之后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从2001年1月1日起,对1993年12月31曰之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也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但是,对于实行"免、抵、退"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未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全国各省份国家税务局对该问题的处理办法也不尽一致,这种现状的存在有悖于国家税收的规范化管理和税收公平原则,国家税务总局有必要对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之后总、分支机构的纳税问题做出统一规定并明确具体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