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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凡我国的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为了避免重复课税,对本国企业在境外已纳的所得税税款可以抵扣。税额扣除有全额扣除与限额扣除,我国税法实行限额扣除,即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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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一规定,不仅提高了内资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而且也改变了其计算基础。为了便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实际操作,本文将通过文字阐述和实例计算的方式,对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问题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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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迎召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4,6(6):15-18
目前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虽然在规范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暴露出许多不足之处,亟须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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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工资支出税前扣除的基本思路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结合企业工资支出来看,应在纳税年度当期确认并扣除的工资支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企业工资支出应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②企业发生的工资支出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③企业当期可扣除的工资支出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相关。结合计税工资制度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从工资支出的性质来看,并非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支出都允许在税前扣除,只有影响年度会计利润的工资支出才允许在税前扣除;从工资支出的数额来看,超过税法规定计税工资标准的工资支出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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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1.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含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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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柏丛江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0(3):13-15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相对于旧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而言,几乎取消了所有准备金税前扣除这一规定,但对金融业作了个案处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一定条件的准备金仍可税前扣除,文章以银行为例,探讨可税前扣除的准备金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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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起,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原有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废止。新企业所得税法在规定了企业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并且合理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则的同时,明确了禁止扣除和特殊扣除项目。禁止扣除项目又称为不得扣除项目,涉及面广,不好把握,在实务操作中极易出错,从而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本文整理了与此相关的注意事项,以期对大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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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对部分税前扣除项目进行了调整。笔者现就发生变化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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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完成了"两法合并",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统一.本文比较了新旧企业所得税制度中扣除标准的差异,同时,就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最后阐述了进一步完善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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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对关联方借款费用进行了限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关联方企业之间能否通过其他途径排除这一限制呢?本文通过举例说明关联企业可以采取两种方案进行纳税筹划,方案一是变借款为取得预付货款。方案二是变贷款为赊销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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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下,以税收公平为指导,设计我国个人劳动所得税前扣除是一种新的探索.基于个人劳动所得扣除原则,本文从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入手,比较各国在免征额、成本费用、支出流向三方面扣除设计的实践经验,对我国个人劳动所得税前扣除进行设计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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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做出了“税前打六折、不超千分之五”两条限制性要求,这两条限制性要求不是择其一满足,而是必须同时满足。在此观点下,就不会出现《刘文》所得出的结论了。以《刘文》所举例子来分析,该企业业务招待费100万元,按照规定首先只能保证其中的60万元有税前扣除的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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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军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4):65-68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改革,应把思路放在提高免征额、扩大税基、简化税制、加强征管上,对于已有工资薪金所得并已进行税前扣除的个人获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全额征税,不再允许进行税前费用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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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经验及借鉴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十分完善,尤其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中的许多内容很好地体现了人道主义和公平的原则,计算较为科学合理,很多方面值得学习和借鉴。本在概括分析美国税前扣除制度及其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的建议。[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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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分为自行申报扣除、经审批扣除两种。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每种扣除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尤其对需要经审批扣除的财产损失规定了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具体条件。但是,如果税务机关仅仅机械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者注册税务师机械地按照有关条款进行财产损失鉴定是远远不够的,有关工作人员应从交易的实质来判断财产损失的合理性,以避免税款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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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简称《条例》)规定了捐赠扣除限额的计算方法。笔认为其有不协调及应予改进之处。其中,捐赠扣除限额的放宽和内外资企业捐赠处理方法的统一是本着重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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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军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5,18(4):65-68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改革,应把思路放在提高免征额、扩大税基、简化税制、加强征管上,对于已有工资薪金所得并已进行税前扣除的个人获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全额征税,不再允许进行税前费用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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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的全额税前扣除,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但并非一切工资薪金性质的支出都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工资薪金的扣除应当注意“合理性”,主要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