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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制度的属性分析十分重要,要明确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和有权代理的区别。当前中国表见代理制度存在许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一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减少表见代理发生,二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表见代理立法,以期创设一个更完善的制度,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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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广泛采用代理制度,保险代理成为最为普遍的保险行为模式.近年来我国也大力推行保险代理制度,促进了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保险代理引发的问题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影响保险企业的诚信形象和我国保险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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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广泛采用代理制度,保险代理成为最为普遍的保险行为模式。近年来我国也大力推行保险代理制度,促进了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保险代理引发的问题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影响保险企业的诚信形象和我国保险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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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是相对人因无权代理人与本人之间有一定的关系,而有相当理由足可信其为代理人而与之所为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制度最重要的功能在于维护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的经济利益。我国的新《合同法》细化了民法中的表见代理制度,规定表见代理主要有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这三种类型。但表见代理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形形色色,每一种类型又分为不同情况,而且存在着特殊类型的表见代理——合伙中的表见代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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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表见代理制度的已有理论研究为基础,探讨了表见代理的定义及此制度之价值,分析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类型和构成要件。同时着重对司法实践中关于表见代理的两个问题:,表见代理人的诉讼地位,被代理人有无撤销权作了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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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中并未确立表见代理制度,因此不能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纷繁问题,甚至于已出现的法律判决中对同样情况因法官的认识不同而结论大相径庭,故非常有必要对其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认真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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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是商业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现象。表见代理的构成有三个要件:代理人无代理权,第三人为善意,存在外表授权。本人有无过错应当不是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因为表见代理制度的功能是分担表见代理的后果。但是,本人行为应当是导致外表授权存在的原因,明确这一点可以清楚地界定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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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是商业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现象.表见代理的构成有三个要件:代理人无代理权,第三人为善意,存在外表授权.本人有无过错应当不是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因为表见代理制度的功能是分担表见代理的后果.但是,本人行为应当是导致外表授权存在的原因,明确这一点可以清楚地界定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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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广泛采用代理制度,保险代理成为最为普遍的保险行为模式.近年来我国也大力推行保险代理制度,促进了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保险代理引发的问题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影响保险企业的诚信形象和我国保险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了维护保险交易安全,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新《保险法》首次以人大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保险表见代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有利于平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以及提高中国保险业的诚信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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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华 《哈尔滨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4)
修订的《婚姻法》增加了婚姻无效制度、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对婚姻无效制度的概念、意义、构成条件、宣告程序及法律后果进行探讨过程中,侧重于婚姻无效制度中的构成条件发表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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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度、组织和制度安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尽管人们对制度、组织等概念已经司空见惯 ,但是 ,究竟什么是制度、制度构成要素是什么、制度安排和制度有什么区别、制度和组织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直到目前 ,中外学者仍然没有统一的答案。文章在考察了中外学者不同的制度定义之后 ,对制度的内涵、制度的构成进行了分析 ,特别是对制度、组织和制度安排这三个概念进行了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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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良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6(1):90-92
动产的善意取得,是动产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我国民法基本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对善意取得的概念、价值基础、理论基础、理论渊源、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及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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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任何人都无法离开法律而生活,因为法律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正如西方法律谚语所说:立法者不是创设法律,而是发现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来自于生活。生活里人们无时不刻地在为自己和他人创设权利与设置义务,从而生成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但是,权利与义务不会无休无止地存在,当一方信守承诺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另一方亦不能躺在权利的床上酣眠。不论是权利还是义务,都会有消亡的时刻,即一个时间限制,法律中叫做时效。为此,对中国公民哪些权利会受到时效的限制及该受多长时间的限制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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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诸多变化,引发了异常强烈的财产权利要求。“保护私产入宪”是完善保护私有财产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举措。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其他法律,特别是行政法、民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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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由此引发学界对这一条款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我国允许重复抵押;另外一种则认为,我国允许的是再抵押,而不是重复抵押。其实问题的焦点在于抵押物的同一价值可不可以多次抵押。尽管作为现代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尊重在我国一样得到了确立,可是经济人仍只是经济学家专有的名词。民法(尤其是有关财产的法)中对“人”形象的构建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制度的设计。诚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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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本质及其制度条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所谓股票期权制度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预先约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的流通股票。激励对象可以在股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通过行权获得行权价与行权时股票市价的差额收益。本文首先阐述股票期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接着以理论基础为支撑说明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本质,最后论述股票期权制度的其他制度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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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代大陆法系民法传统认为,抵押只能设定在不动产上。至于动产,在担保物权方面,只可设定以移转占有为要件的质权或在特定情况下发生法定的留置权。留置权为法定物权,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一定条件下,依法律规定当然发生的担保物权,其在实务中较为少见,故不具有重要性,而动产质权,作为动产担保的传统方法之一,系指因担保债权,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并可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清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