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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一、地名商标的内涵 (一)什么是地名商标 现行《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均没有对地名商标的概念给出一个明确定义,只是在法条中对地名作为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作了简单规定。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地名商标的概念则说法不一。  相似文献   

2.
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冲突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用地名作为商标注册,在我国1982年《商标法》修改之前是很普遍的,以“上海”作为品牌的产品就有不少。随着1993年《商标法》的修改、施行,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就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了。但是,地名作为商标并不因此绝迹。第一,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地名仍可以注册为商标:第二,原先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相似文献   

3.
<正>一、可注册性(一)不予注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地名本质上是一种公共资源,不当注册可能造成商业化垄断。  相似文献   

4.
一、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一)立法沿革我国1983年3月1日施行的《商标法》对于地名用作商标注册和使用问题没有相应规定。1993年修订时增加了相关规定,即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2001年《商标法》再一次修订,在维持原规定外,第十条第二款增加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可以作为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常被称为地名条款。对地名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在理论和实务中存在多种观点。2023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第二款新增“公众知晓的国内地名”规定,拟对“行政区划”标准的限制范围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1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供相关市场主体参考使用。本期聚焦的三位作者分别对地名条款与其他法律条款的协调适用,商标授权确权中地名/含地名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及当下备受关注的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地名商标的审查进行了探讨,以期引发大家共同思考,为完善相关保护机制集思广益。  相似文献   

6.
徐琳 《中华商标》2014,(11):33-37
正《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与我国的地名能否注册以行政区划名称为标准不同,外国地名可否作为商标注册取决于该地名是否为"公众知晓"。本文结合若干典型案例,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  相似文献   

7.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实施40周年之际,不少商标法律工作者,从各自不同角度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以来,我国在商标立法与商标行政管理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此,笔者另辟蹊径,谈谈我国商标法律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颁布时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不寻常往事。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除了因历史原因已注册的以及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能注册为商标,以县级以下的地名注册为商标的则不在此限制之列。在实践中有许多县级以下的地名被注册为商标,引发了一些纠纷,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以及地名商标专用权的合理限制问题已成为人们的争议焦点。现笔者以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的南京利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南京金兰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来论述一下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9.
黄莺 《中华商标》2009,(8):76-77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该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相似文献   

10.
吕梦林 《中华商标》2023,(10):15-17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其他含义”,包括地名本身及含有地名的商标整体具有除地名之外的另一种固定含义,和经过使用已经被公众认知获得第二含义的情形。对地名商标的认定应遵循整体认定原则,判断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是否足以使公众将其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  相似文献   

11.
王思 《中华商标》2023,(5):74-76
<正>本文将针对含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和正当使用进行一些讨论,希望能够带给商标申请人和使用人更为清晰的感受和理解。一、含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情形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文将就后半段但书内容中的“地名商标具有其他含义”问题进行重点讨论,以下因素可能影响其认定:1、商标的构成一般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应当避免申请注册仅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的标志。  相似文献   

12.
《中华商标》2013,(7):22-24
2013年6月13日,中华商标协会在中国商标节上公布了"2011-2012年度公众推选最具影响力的十件商标大事",具体为:1.《商标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各部门隆重举办系列纪念活动1982年8月23日,我国颁布了第一部知识产权部门法——《商标法》,该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商标法》颁布实施30年来,我国商标事业蒸蒸日上,为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  相似文献   

13.
2013年,是中国商标事业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30年前,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新征程,翻开了我国商标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30年后的今天,《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表决通过,历时十年的第三次《商标法》修改工作终于圆满画上句号,新修改的《商标法》(以下简称“新《商标法》”)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推动我国商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4.
自2014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新《商标法》与《商标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相对于原《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针对商标注册程序比较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等问题进行了修订,简化了商标确权流程,缩短了商标核准注册周期,程序设置为申请人提供更多便利。为了加深广大商标申请人对新《商标法》的理解,更加高效、便捷地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笔者对新法施行后在商标申请注册中变化较大、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梳理,希望能给相关人士带来帮助。  相似文献   

15.
林丹 《中华商标》2023,(10):13-14
<正>《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该条款仅限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而从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实践来看,对以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的“镇名”“村名”甚至“街道名称”申请商标的审查,也日趋严格。  相似文献   

16.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本条排除了将单纯的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在我国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和注册的可能性,并用但书形式列明了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17.
自从1982年我国第一部《商标法》颁布。先后经历了1993年、2001年二次修订,至今《商标法》已度过20个年头,人们对商标的认识从最初认为是代表商品质量标志,上升到是一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它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新《商标法》对旧法作了新的、比较大的修改,这是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商标发展的要求,更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企业对商标的认识也随着商标法律的完善而不断深入。  相似文献   

18.
一、商标主管机关 在日本,商标注册申请由日本专利局负责受理和审查。二、法律结构 H本商标注册申请等事宜由日本《商标法》和《商标法准则》调整。上述法律法规效力类似于中国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三、商标概念 日本现行的商标法巾对商标的定义与中国相同。2009年2月,日本专利局公开征集意见,讨论在商标法修订时,  相似文献   

19.
<正>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颁布的第一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砥砺深耕,笃行致远,40年来,我国《商标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有力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商标法》在确保商标注册制不动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商标使用的重要地位,打击恶意抢注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囤积商标资源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地名商标是指将行政区划的地理名称或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历史地名作为文字商标的内容或主要内容进行使用并按法定程序登记注册的商标。地名具有区分不同地域的作用,商标具有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若地名用作商标名称则两者的区分作用混合,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为了避免两者的冲突,地名禁用原则成为商标法领域的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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