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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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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和土地价格等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的主要内容.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从事物发展的本质上,揭示了地租地价的实质及其发展变化规律,认为地租地价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是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是剩余劳动产物.但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主要是农业地租理论,对城市地租地价理论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且马克思的土地价格只是土地所有权的价格,只考虑了地租和利率,没有考虑土地本身,特别是没有考虑对土地使用价值的供需关系.  相似文献   

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土地私有权垄断而产生的绝对地租消失了,但同土地经营权垄断相联系的级差地租依然存在.它是发挥农业经营的比较优势,使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而获得的超额利润.运用这一理论指导农业生产,对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集约经营和二次创业,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中国人历来信奉"居有常,业无变"的生活方式,为此购房对于国人是作为一种刚性需求而存在。现今蓬勃发展的房地产业带动者房价的飞涨,这无时不刻不牵动着国人的神经。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虽然是针对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而提出的,但它揭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具有普遍意义.对于存在着土地所有权的社会主义社会依然适用。特别是我国当前还存在着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分离,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不仅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处理土地问题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本文运用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对我国当前的高房价进行分析,希图对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王华华 《中国物价》2009,(10):38-41
马克思绝对地租理论存在三个主要问题:非农用地绝对地租存在与否、农业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后绝对地租存在与否和工农业剩余价值率是否相等。理论界对三个问题做出了解释,但仍然存在种种缺陷。本文认为,土地作为自然经济资源,其初始形成虽然是自然力的作用,但一旦进入人类生产流程,一旦形成了产权,就必然包含了发现、占有、开采和维护保障等劳动形式,这些劳动凝结为土地的价值,土地的绝对地租和价格来源于其价值。  相似文献   

5.
一、绝对地租 从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的规定性来看,绝对地租是指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租种任何土地包括租种劣等土地也必须交纳的地租.它来源于各级土地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低于社会价值的差额构成的超额利润部分.和这种质的规定性相统一,绝对地租量的大小,必须按同等面积的劣等土地初次投资所生产的农产品社会价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计算.  相似文献   

6.
一、马克思关于农产品价格形成的理论阐述“不提供地租的最坏土地的生产价格,总是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①这是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地租和农产品价格时的一个重要结论。由于这是在假设了最坏土地不提供地租条件下的结论,而事实上最坏土地也必须提供地租,因为“如果不提供地租,就根本不可能被人耕种”,所以,最坏土地产品的实际价格要高于生产价格,实际的市场价格是指“由最贫瘠土地的产品价值调节的市场价格。”②也就是说,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要以劣等土地的产品价值为基础形成。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马克思绝对地租理论出发,论述了在农业部门资本有机构成不低于社会资本平均构成的前提下,形成农业部门垄断利润和绝对地租的条件是政府保护性的农业政策。  相似文献   

8.
社会主义公有制也要通过地租来实现,即土地的使用必须是有偿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实行土地有偿使用,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地租原理,也完全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土地有偿使用费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济补偿,其实体是地租(剩余价值中超额利润)的一部分。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就是要在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的前提下将应归土地所有者的那部分地租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阶段农业散户与农业大户之间存在的土地流转问题,主要表现为地租水平既不足以刺激农业散户的土地供给,又足以抑制农业大户的土地需求。作为地租上下限的农业大户与农业散户的土地产出水平倒挂或接近,是难以形成合理地租的深层原因;而农业大户的非企业生产者局限和生产力的缺失,致使其土地产出同农业散户一样低下,成为抑制地租上升、土地流转不畅的根本障碍。因此,包括农业大户在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向资本经济的企业生产者飞跃,是实现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10.
马克思关于地租的理论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研究的基础上的,但社会主义也存在地租,一般以地价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地价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市功能分区的布局,本文将根据马克思地租理论浅谈一下地价对城市功能分区布局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肯定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新社会因素的存在并认识到其实质。马克思着重从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探讨了新社会因素;恩格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新社会因素的思想,进一步加深了对垄断资本主义的认识,同时使新社会因素研究拓展到思想文化领域和经济、政治以及思想文化之间的关系等方面。不能简单地把新社会因素看作是社会主义因素,对此还应辩证地理解。  相似文献   

12.
理性认识和处理地价与房价关系之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地价,一般理解为土地价格,不同的理论体系对其有不同的解释。马克思的地价理论认为“土地价格无非是出租土地的资本化的收入”,土地价格的内涵包含土地资源价格和土地固定资产价格;土地收益理论认为“把预期的土地年收益系列资本化而成为一笔价值基金,这在经济学上就称为土地的资本价值,在流行的辞汇中则称为土地的售价”,即土地价格是土地收益即地租的资本化,地租是经济地租;  相似文献   

13.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大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应该把土地收归国有并交给农业工人合作社耕种;而在小土地所有制占优势的国家,农民合作社既是从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农业生产方式过渡的中间环节,也是社会主义农业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兴办合作社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剥夺农民;坚持典型示范和提供国家帮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反对雇工剥削。  相似文献   

14.
一、社会主义城市的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经济利益的实现形式。在商品经济中,经济活动是在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进行的,不同利益者的经济利益计较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般现象。正因为如此,土地所有权必须在经济上得到实现。土地经营权或使用权的转让必须以一定的经济代价为前提,不然将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  相似文献   

15.
霍忻 《现代商业》2012,(3):269+267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虽然都源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却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永恒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对两者进行比较和融合的探讨,是经济学界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虽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竞争理论、厂商理论、利润学说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但两者仍然存在着发展与传承的关系。本文通过比较分析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在垄断理论方面的不同,树立对待两者的科学态度,从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借鉴西方经济学垄断理论的合理之处,不断完善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垄断基础理论,更好的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16.
论城市土地租税费体系的调整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城市土地是重要的资源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随着近年来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理念的产生,土地市场也日益有了雏形,但土地市场价值体系扭曲严重,尤其地租地价、土地税收、费非常混乱,有不少误区。实践中也未形成一个地租、税收、费用三种经济杠杆调节土地收益,相互联系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分析了有关地租、土地税收及土地收费三者关系,提出城市土地地租、税收、费体系的调整与完善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地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范畴。借鉴马克思在经典巨著《资本论》中关于地租原理的论述,结合中国当今具体国情,研究地租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用,对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是试图通过对马克思地租理论的解读,对中国当代土地所有制及利用情况的分析,在两者之间找到沟通点,使我国的地租范畴更加合理。  相似文献   

18.
城市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界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应当存在地租一直存有争议,实际上,无论是绝对地租还是级差地租,在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中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这一点不仅符合马克思的科学地租理论也同时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本文接下来将从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入手,探讨其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经济学界有不少人存在着这样一种看法: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时,以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英国为背景,设想无产阶级将会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首先夺取政权,所以,他们只是预见到了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将会建立的情况,而没有预见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及商品经济关系将会在什么情况下建立和存在的问题。比如,有的同志就这样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预见到社会主义社会还需要保留商品制度,因为根据当时资本主义最发达的英国小农经济已基本不存在,统治英国农村的已是资本主义大农业这样的情况,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预见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以全  相似文献   

20.
一、加入WTO后,中国土地租、税、费体系所面临的挑战 (一)土地租、税、费体系的宏观调控功能免待加强 我国现行的土地租、税、费体系,由于以下原因的存在,其宏观调控功能却极为乏力。一是土地租、税、费关系混乱,以税、费代租,以费代税的现象极其严重。我国目前地租与土地税、费的关系尚未理清,以税、费代租以及以费代税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前,向三资企业征收的场地使用费,是土地使用者为获得某块土地一定时期内的使用权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货币,其实质是地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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