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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7,(6):F0002-F0002
5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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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京京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2):22
我国玩具产品的质量将进一步得到保证。出口玩具被召回的可能性也将降低。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将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大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12月30日发出的公告中指出,从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从今年3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目前,国家认监委已对申请承担玩具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指定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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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召开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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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4,(12):12-14
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92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新的收费标准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我国原有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是2002年国家计委制定的试行收费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于今年向国家发改委报请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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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1,(5):9-9
国家认监委向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玩具产品行政监管工作。通知指出,列入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发布的第198号公告《关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玩具产品,各级质检部门要在“六一”儿童节前后,在开展“双打”行动的基础上再集中对玩具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获强制性认证的目录内玩具产品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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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1):18-21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实施各环节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国家认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的相关要求,对电焊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该实施规则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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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7):4-5
从国家认监委获悉,截止到目前,我国已对2439家企业生产的玩具产品颁发了9015张3C认证证书。从近年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市场监督抽样数据可以看出,随着强制性认证的开展,玩具产品的质量在逐年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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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1)
编者按: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进一步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并于2008年6月24日发布施行.该规则规范并明确了3C认证活动中有关3C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及其有关事项,统一了各指定3C认证机构的相关活动.现将该规则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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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国认证服务的收费标准成了人们争议的焦点之一。一些认证机构为了争夺顾客,已把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置之脑后,一味地降价来迎合咨询单位或申请组织的要求;个别认证机构甚至打出初审不收费的旗号, 以期垄断市场。一些认证机构还振振有词地说:人家都那样做,我不这样做就没有市场,就得垮台;也有一些认证机构认为:国家规定认证收费标准已不合时宜,现在是市场经济,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