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对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确立了对不动产物权的统一登记制度,尽管对不动产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具体登记办法等还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但考察立法之意图,逐渐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头管理、分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体制,理顺不同类型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确立科学合理的不动产登记程序,统一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一、讨论不动产登记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物权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鉴于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这种中央立法不能一步到位,允许地方先行立法,既可以解决地方性事务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出了方向性和原则性规定,被理论和实务工作者高度关注。如何落实统一登记制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以自身实践为视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也带给我们有益的启示,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提供了经验例证。  相似文献   

4.
张艳杰 《民营科技》2013,(4):192-192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已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科学合理的不动产权利制度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和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我国《物权法》出台作为一部规范财产关系,保护权利人权益的重要法律,但在对不动产制度登记机关的混乱、程序不统一、审查制度不健全和赔偿责任机制不完备等问题采取回避或者是模糊规定的态度,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在立法、行政、司法领域均面临众多挑战和新的难题。  相似文献   

5.
统一登记应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发展方向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关的讨论更让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拟从我国现行房地产登记历史渊源、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入手,对不动产权登记制度设计的若干问题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6.
有了不动产登记,就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搭建了可操作性的基础条件,至于何时开征以及如何开征还有待观察。进入3月,广州居民朱先生有些焦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开始实施了,你说,是不是就要收房地产税了?我手上有些资金,本想再买一套房,又担心到时收税,想问问你,目前房地产市场还值得投资吗?"40岁的朱先生已经结婚生子,目前手中已有两套房,一直准备再投资一套,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实施后,他开始犹豫不决了。朱先生的问题颇具代表性。尽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并非为了收房地产税,但不可否认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客观影响。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计划体制的产物,不仅立法分散、混乱,且在登记效力、登记程序、登记种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了适应我国不动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应从分析不动产登记的法理基础出发,结合不动产登记的现状,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确立登记行为的私法观念,统一不动产登记立法,统一登记机关,建立登记实质审查制度、赔偿责任制度、登记请求权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建议在物权立法中仅规定不动产登记效力、权利范围等私法内容,并另行起草一部《不动产登记法》作为物权程序法,以此保障不动产物权权利人的财产权利,推动不动产物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理想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按国际上通行的原则,规定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现阶段,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主要是要统一房地产的登记。在《物权法》  相似文献   

9.
媒介视点     
不动产登记时间表 国土资源部通报我国不动产登记已进入倒计肘:从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凤凰网援引业内人士的观点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并不能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蚕。因此。房价也不会因此碰声而落。  相似文献   

10.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不动产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以及设定他项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在专门簿册上进行记载确认的一种制度。房地产登记制度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与核心,也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的必要保障条件。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比较接近于德国的登记制度模式,因此,探讨二者之间的异同很有必要。1、在登记制度立法上的区别我国至今尚未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己制定的法律法规中虽有不少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规定,但这些规范零散,主要集中在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之中,其中相互冲突、不合法理的规定颇多,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造成了不少问题。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倾向,其制度的基础在于国家干预主义,这与德国不动产登记立法模式的权利登记制度有一定的区别。德国的物权是以宪法为依据,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天津市房地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以房屋作价入股、抵押融资等活动也日趋频繁,这就对房屋权属登记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原有的登记制度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之我国物权法立法滞后,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法,现行的部门规章或登记规则不但零散,而且法律层级较低,效力不足,对登记程序的规定不规范,有的规定事项甚至相互矛盾。这些规章或规则也仅满足于房屋权属行政管理的需要,不能满足不动产进入市场交易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所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依照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来将本人所属的不动产产权进行登记的主要行为。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性质上看可从三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是从公法性行为方面上看,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主要是国家对不动产干预的一种行为。这种干预行为可以有效的保证物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是从证明形式上看,房屋产权管理机关的职责范围就是对买卖双方履行的买卖合同的结果要进行确认,对于买卖合同的审查进行批准。第三从司法行为上看,统一登记从本质上来看属于司法行为的一种。本文中主要对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方面来进行分析和介绍,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房地产登记制度是房地产立法乃至物权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对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建设进行了不断的探索。毋庸置凝,二十余年的探索促进了我国房地产立法的完善,也为我国物权立法及民法典的制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另一方面,房地产实务中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  相似文献   

15.
正四、相关建议(一)进一步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1.分步骤完成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工作,并通过立法进行确认。第一步,实现房地登记合署办公,方便群众,信息共享,减少风险;第二步,实现房地登记合一,而不论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机构如何设置;第三步,实现相关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相似文献   

16.
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一种,在发生物权变动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相关登记。登记行为是不动产交易和动产交易的重要区别,同时,登记也是国家管理房地产的重要手段,因此,对于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笔就目前上海房地产登记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雷泓霈 《上海企业》2013,(12):33-33
国务院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此项新政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受到了高度瞩目和期待,比如,希望通过这种全国房产信息的联网、  相似文献   

18.
王臻 《住宅与房地产》2023,(Z1):190-192
近年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不动产登记和土地管理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也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住建部门着手制定并完善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基于此,文章以土地管理中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作用为切入点,梳理了我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而提出了不动产登记与土地管理的具体优化对策,研究成果可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19.
房屋建筑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物质条件,购置房产能提升人们的归属感和依靠感。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深入,房地产交易规模逐渐扩大,为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作用是降低房地产租赁、买卖等交易活动中的风险。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不仅缓解了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还为行业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文章对不动产登记与房地产经济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深入探讨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经济产生的影响,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发展对策,旨在为房地产行业长远发展、不动产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立法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物权法》首次在立法上对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行使程序、效力的产生及消灭做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这项发端于德国中世纪普鲁士法的古老制度正式在我国登堂入室。预告登记制度的确立,对于保障不动产物权变动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公平、可预期的不动产市场交易秩序,以及为未来我国建立统一、完善的不动产登记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作为立法上的首次尝试,《物权法》有关预告登记的规定相对于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以及我国不动产物权交易实践中的现实需要而言,却是相当不完备的。如果不及时对立法加以补充完善,预告登记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下面对现行立法中的几项主要缺陷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