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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国家质检总局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是针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按照生产许可保证质量安全和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宗旨,结合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不同特性,制定并发布的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或准予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2.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白2014年8月1日起施行。质检总局2005年9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6年12月31日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以及2010年4月21日发布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3.
本刊讯白酒产品的发证工作已于2000年正式启动,其工作一直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直接管理。随着白酒产品发证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设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白酒产品审查部)。白酒产品审查部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承担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事宜。国家成立白酒产品审查部  相似文献   

4.
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是目前我国质量振兴的重要内容。1996年,国务院发布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明确提出:到2000年,主要工业产品有7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到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  相似文献   

5.
《监督与选择》2008,(1):86-87,85,39
2007年12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了落实《通知》中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加强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国家质检总局还向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质检质[2007]624号),以此来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产品的监管,完善产品标识制度和查验制度,提升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应广大企业及消费者要求,本刊就该《通知》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6.
(续上期)企业条件等变化后如何变更生产许可证对于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当生产条件(如:改建、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品种规格范围、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在变化后的3个月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企业进行补充审查,并将补充审查结论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经批准后,仍使用原证书或更换新证书。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当企业改建、扩建,生产原材料、生产工艺或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当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申请的质量…  相似文献   

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正式颁布,并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自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是《办法》实施10年来的一次全面“大修”。本刊特别刊发参与新《办法》起草的现任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刚对相关内容的权威解读,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8.
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CPA)受托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以下简称年报)实施审计,或政府审计部门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年报审计时,如果发生错报及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而需要调整年报数字,且被审计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又同意调整时,如何调整?这是目前会计、审计处理中的一个难点。因为年报审计的实施时间,多在报告年度下一年(以下简称新年度)的2—4月份,这时单位新账已建齐使用,一、二月份月报已经报出,再按部就班地通过调整报告年度账务,尔后再按调整后账务重编年报已不太可能。  相似文献   

9.
新书介绍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料汇编》(一九九九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料汇编》(二OOO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料汇编》(二OO一年)为了增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本着为各地许可证管理工作人员和企业服务的宗旨,我们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资料汇编成册,将一九九九年、二OOO年、二OO一年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方面的文件、产品实施细则、有关产业政策、已获证企业名录等信息资料整理、汇编成册,以供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者和企业学习、参考。(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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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 产品质量证明 书(简称产品 质证书)是压 力容器制造单 位(简称制造 单位)向用户 提供的技术文 件和资料之 一。它是制造 单位质量管理 活动的见证和 产品实际质量 的真实记录, 是各级锅炉压 力容器安全监 察机构对该类 产品进行安全 监督以及对压 力容器制造单 位进行制造资 格换证审查工 作的重要依 据。制造单位 应重视对产品 质证书型式的 更新使之真实 反映压力容器 的产品质量。 一、制造单位产品质证书的现状 90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曾对产品质证书的型式作出过要求,虽为参考件,但很…  相似文献   

11.
近期,笔者不断接到基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来电询问,反映在流通领域对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简称无证)产品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存在着适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简称《许可证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难以操作的问题,从而造成处罚难、处罚不到位、结案难等诸多难题。  相似文献   

12.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刊登的“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由于其案例涉及到了《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查处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多种法规,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也大相径庭。我们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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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选择》2004,(9):A002-A003
为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曲规定,国家质捡总局制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共4章24条,自7月14日开始实施.本刊现将其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4.
《北京房地产》2007,(1):I0002-I0004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5.
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陈述和意见的程序。质量技监部门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责令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以下简称无证生产者)停止相关的生产销售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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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准则下的固定资产定义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一方面,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有以下两点变化:一是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  相似文献   

17.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刊登的“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由于其案例涉及到了《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查处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多种法规,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也大相径庭。我们现将这些观点摘登出来,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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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质量跟踪》2002,(17):28-30
第一条 为从源头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安全,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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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工业产品出厂价格的计算方法问题吴明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5年第1期刊发了赵声火同志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的确定》一文(以下称“赵文”)。《赵文》提出由于增值税实行了价税分流,以及开征了消费税,工业产品出厂价格的确定方法,应适应新税制的变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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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生产环节委托给现有生产条件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良好的企业进行加工。针对这种新情况,为统一委托加工活动中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标识标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八条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作了如下规定:一、有证企业(委托方)委托另一同一种产品有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标注方式:1、产品或其包装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2、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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