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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5):47-49
作为一种快速普及的消费品,手机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手机的拥有量已超过4亿部,而且还在成几何级数增长。但是,手机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手机质量投诉却面临着”高烧”不退的尴尬。据中消协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受理手机投诉77945件,占总投诉量的11.7%,投诉量净增11.1%。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问题、手机维修服务不满意、“三包”承诺不落实等方面。特别是售后服务问题多多,更是投诉的焦点。虽然手机“三包”规定已出台四年多,对规范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三包”规定还有不够完善,其中某些条款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些脱节,成为个别厂商逃避责任的借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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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峰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2,(1)
信息产业部移动固定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近日成立。从此,由于电话质量发生的纠纷,有权威机构给“说法”了!投诉电话号为:010--62304130。消费者目前可以通过电话和传真方式进行投诉,待中心网站建成之后,还可进行网上投诉。投诉中心特别告诫广大消费者,为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机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三包规定”的要求,逐项、完整、准确地填写“三包凭证”,特别是要填写进网许可标志中的进网标志扰码号。 同时成立的信息产业部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中心将对全国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与认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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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7)
上半年消费投诉显示质量问题堪忧中消协近日公布的上半年消费者投诉统计显示,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质量投诉,占总投诉量的63%,其中商品类质量投诉增幅最大的是照摄像类产品。中消协的分析认为,许多数码产品进入市场势头迅猛,更新换代速度极快,而国家没有相关的“三包”规定来进行约束,一些企业趁机钻空,声称没有配件,服务滞后,不愿意对零部件进行维修,或者把零部件价格定得很高,对产品只换不修,反倒要求消费者填补差价。上半年手机质量投诉占手机投诉量的82.5%。中消协分析手机投诉近几年持续增长的原因时指出,厂家为了抢占市场,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一些必要的技术试验过程被人为省略,造成手机本身质量不过关,存在各种缺陷。消费者已经发出了“功能越多越容易出现毛病”的不满声音。同时,厂家售后服务不规范,不能严格执行手机“三包”规定。中消协呼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修改手机“三包”规定,明确容易产生歧义和令人误解的内容,删除或修改比如折旧费等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同时对在执行“三包”规定中偷换概念、人为设置障碍、欺骗消费者的不法经销者和修理者予以重点打击。中消协分析对汽车质量的投诉时指出,汽车销售市场供需两旺,汽车生产厂家基本无库存,形成“只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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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日.争论和猜测了12年之久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终于开始正式实施,这是中国汽车消费维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12年蹉跎迈出的第一步.或许并不完美,甚至仍存在瑕疵和争议,但却不失为政府部门对汽车消费维权领域日益升温的社会关切的一种回应。从近期看.“汽车三包”让消费者从此维权有法可依;从长远看,“汽车三包”对于我国汽车产业的规范和升级.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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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日前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自“12365” 开通以来,共接到有关产品质量的投诉10300件,受理有关质量方面的申诉4126件,涉及金额1846万元。其中手机、鞋、食品、家庭装饰装修材料、计算机、汽车和汽车燃油等质量问题成为京城百姓申诉的热点问题。在这些投诉中,有的产品没有“三包”规定,有的产品有“三包”规定,可是对消费者来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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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瑞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1998,(4)
日常生活中,商品的修、换、退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此,1995年国家经贸委、技监局、工商局、财政部四部委颁布实施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新三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有关“三包”规定的内容作了补充和细化。‘“新三包”实施以来,在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已经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部分厂商不严格履行的诸多不尽人意处,其主要表现为:首先,“谁经销谁负责”体现不够。《消法》规定,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有权选择生产、销售、维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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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建国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1):74-75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职能之一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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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勇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5):78-79
“12315”是工商机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有效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系统工程。目前这项工程已经实现了上下覆盖、渠道畅通.解决了消费纠纷申诉的“人口”问题.如何在处理消费纠纷中通过依法履行行政处罚与行政调解职能.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已成当务之急。通过行政处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通过行政调解维护消费者的个人利益.两者执法目的的充分实现.对打造“12315”著名品牌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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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购物交易活动的增加,消费领域中的交易纠纷不断增多,消费投诉愈来愈多。作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如何更快、更好地解决日益增多的消费者投诉,是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烟台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以“三个代表”为指针,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从8月1日起,率先在全市实施了“现场12315”,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