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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补贴构成的,个人缴存量与单位补贴额相等,它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购房资金,但它与其它个人所有资金相比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即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有关部门集中保管,拥有人不能任意使用,除调离、退休、死亡、申请购房外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其目的在于提高职工购房能力,带有强制性积累购房资金的属性。它的核算与管理与其它财务核算除有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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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之一。包括所有的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或个人要本着“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向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双重负担,各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上交房改办住房结算中心,此款归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本息金额退还给职工。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因其会计核算范围小、核算简单,所以在许多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的书中,没有明确账务处理的方法,往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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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各地政府、财政部为了保证企业住房改革的顺利进行,颁布了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配套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相应会计处理规定。笔者就实施过程中有关住房基金及相关问题的资金性质、会计处理谈点看法,以供探讨。一、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住房公积金按性质为职工个人所有,非属企业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或长期负债,并不构成企业资产及负债的一部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多数企业采用如下财务处理方法:(一)列为“住房周转金”明细科目,列作住房周转金一部分。有些企业,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个人缴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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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含义和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源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强制实行的,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单位不能以提供了其它住房福利或补贴来替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义务。单位不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违法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责令其限期开户、缴存,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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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琳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2)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好处。但今年以来,作为住房改革标志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受到社会各界质疑,其主要问题一是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过多,利用率不高;二是近来住房公积金违法违纪的大案要案频发,公积金犯罪案件直线上升。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问题成为职工关注的焦点。一、风险陡增值得深思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7400亿元,缴存余额为48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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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中国住房保障国情
20世纪90年代初,为缓解住房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的矛盾,上海在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拉开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年来,始终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宗旨,努力解决职工的居住困难.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为探索建立中国住房保障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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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际上一种货币化的住房分配形式。各个企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之间,以部分资金的定期缴存为形式进行资金的积累,进而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在我国住房公积金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为大家所认识和熟知,其财务核算管理具有自身的特点,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之间的有着显著区别,从形式上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与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有一些相似点。本文从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管理的角度,进行几点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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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辖十二县(市),其中阿城市、宾县、呼兰县、尚志市、双城市、五常市等六县(市)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余六县(市)还没有建立。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六县(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核算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一、问题通过调研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不够。到目前为止,除阿城市外,其他五县(市)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没有匹配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一直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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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政策规定及使用现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提取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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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涵义
在实务界,对于究竟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问题,通常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行为,包括决策机构(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即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缴存单位和职工的行为,都是行政执法指向。第二种观点认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源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单位不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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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中任一项均可提出申请:1)职工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2)职工离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出境定居的:引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所付房租超出该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5%)。另外.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在离休,退休前未被支出使用,在该职工离休,退休后,一次性退还。对于支出使用仍有剩余的。等离休、退休后也是一次性退还给职工。具体利息是第一年按照活期计算.第二年结转过来后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息计算。对于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继承人或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金额;无继承人也无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效益。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霄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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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彦宁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0,(Z2)
一、目前房改中存在的问题1、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但单位补助职工交纳的部分,未区别对待是否已享受分房的两类职工,并且职工离退休时公积金本息一次性退还职工本人,对已有住房者无疑相当于拿到了一笔额外的“退休金”,而对长期分不到住房的职工来说又长期享受不到公积金所带来的权益。有些单位一方面给职工建房、分房,一方面补助职工交纳公积金,加重了企业负担。2、优惠出售公房并不能实现住房资金的良性循环,相反引发了一系列负面效应。旧的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始终没有打破,新房不断进入旧体制,住房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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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是一种政策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备资金。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会计核算,笔者就其会计处理问题作以下介绍探讨。一、设置会计科目1在收入类增设“住房基金收入”总账科目,下设“上级单位(财政)拨款”、“公房出售收入”、“公房租金收入”、“住房基金利息收入”等明细科目。2在支出类增设“住房基金支出”总账科目,下设“公积金支出”、“其他支出”等明细科目。3在净资产类增设“住房基金结余”总账科目,主要用于反映住房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