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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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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度所得税汇算业务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时,应根据应纳所得税额,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时,应根据计算出的所得税费用数额,借记“所得税”  相似文献   

2.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思路所得税会计是如何将应交所得税确定为所得税的费用,应交所得税是起点,所得税费用是终点。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比较如表1所示。在应付税款法下,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交所得税,即交多少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就是多少,相当于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应付税款法,所得税的核算只能采用国际上通行的  相似文献   

3.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思路 所得税会计是如何将应交所得税确定为所得税的费用,应交所得税是起点,所得税费用是终点。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比较如表1所示。在应付税款法下,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交所得税,即交多少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就是多少,相当于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应付税款法,所得税的核算只能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相似文献   

4.
“递延税款”是《企业会计制度》负债类科目之一,它“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因时间性差异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影响应交所得税额”。在实际工作中“递延税款”科目不常使用,操作难度较大。根据本人理解,对此科目的核算作些探讨。举例:甲企业2001年12月份购进一套设备价值300000元,暂不考虑残值,预计使用年限5年,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甲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4年折完,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该企业以后每年实现利润均为200000元,税率33%。甲企业2002—…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选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通过设置"递延税款"账户核算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递延税款"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均属于负债类账户,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用来核算本期发生的且纳税义务发生在本期的所得税费用,而"递延税款"账户用来核算本期发生的但纳税义务发生在将来(或抵税权益在将来)的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时,可选用债务法或递延法.无论是采用债务法或递延法,均可采用如下的列式计算所得税费用和递延税款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笔者将该方法称为所得税费用及递延税款的列式计算法(简称为"列式法").列式为:本期税前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本期所得税税率=本期应交所得税±时间性差异×相应的税率=本期所得税费用.  相似文献   

6.
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所得税会计中对因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对所得税影响额的两种会计核算方法,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既可采用应付税款法也可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处理。纳税人正确掌握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之要点,对于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和企业利润总额,防止因多  相似文献   

7.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应按制度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按确定的价值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 ,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按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余额 ,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企业使用、摊销或处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 ,按规定应交的所得税 ,借记“递延税款”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该资产处置时 ,按转入资本公积的余额 ,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根据上…  相似文献   

8.
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一)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直接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这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是所得税的“收益分配观”,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付所得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金额,在会计报表中不反映为一项负债或资产,仅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其影响程度。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工作量小;但是应付税款法不确认当期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因而逐渐被淘汰。  相似文献   

9.
会计政策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中所得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谌勇 《财会通讯》2005,(6):47-48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因政策变更而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在应付税款法下,由于所得税等于应交税金,即应付税款法下会计政策变更所得税的影响数为零,不用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无论政策变更后形成的是永久性差异还是时间性差异。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会计政策变更后形成永久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为零,不用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如果政策变更后形成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有影响。  相似文献   

10.
侯云萍 《西部财会》2004,(11):52-53
所得税会计是指研究处理会计所得和纳税所得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其理论基础是收益分配观和费用观。由于所得税会计所确定的纳税所得和企业会计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在会计处理时,应通过“应交税金”和“递延税款”两个账户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要求小企业一律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核算,而且不确认递延税款,不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这就直接影响到小企业受赠资产的核算方法,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要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接受捐赠时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相似文献   

12.
姜葵 《财会月刊》2012,(22):24-25
本文澄清了将递延所得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误区,阐述了递延所得税的对方科目应该是"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商誉",以期为广大财务工作者学习所得税会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以(94))财会字第25号文件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这无疑是对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的一大变革,其变革的主要内容是:(1)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时间性差异,代替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当然不是完全取代,如在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时,若以后转销时期内没有足够的纳税所得予以转销,则仍用在付税款法.(2)提出企业所得锐作为一种费用,新设损益类科目“550所得税”,列示于损益表中.取消以前“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不再列示于利润分配表中.一、为何以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时间性差异1.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的差异税前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与费用配比计算的.而交纳所得税时,则以应税利润计算应交所得税.所谓应税利润是据税法规定确认的收入与费用配比计算的利润数,即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在收入、费用的范围和确认期间上可能有些不同,致  相似文献   

14.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7]26号文《关于自产自用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企业自产自用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本”等科目;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按税收规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等科目。以上会计处理是科学合理的。但对自产自用产品形成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其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就有值得商榷之处。现举一简例如下。  相似文献   

15.
试析所得税跨期摊配的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新 《四川会计》1999,(9):28-31
众所周知,会计与税收各有其不同的行为规范。正因为如此,往往导致企业特定时期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存在差异。一是永久性差异;二是暂时性差异(不等同时间性差异,后文有详细说明)。由于永久性差异最终不能转回,因此不存在所得税跨期分配的问题,所得税会计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处理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允许选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建议采用递延法,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选择债务法。在《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中则提倡采用债务法(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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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所得税准则的理论基础变化 (一)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发展历程 新准则颁布之前,我国会计制度主要是参照1994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1995年《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征求意见稿以及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等旧制度来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2007年新准则颁布后,  相似文献   

17.
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旧准则)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在我国的会计实践中,大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仅有少数企业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不同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用使得企业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且通过所得税费用能够获取的会计信息也非常有限。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要求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将有利于对企业税务会计处理方法的规范,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笔者通过比较旧准则下普遍采用的应付税款法和新准则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主要差异,以期更好地理解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18.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因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 ,较之“应付税款法”明显的优点是使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影响淡化 ,有关财务指标能符合会计主体的需要。但该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影响实际运用。本文从会计实务角度出发 ,就其局限以及可以采取的对策 ,谈些浅见。一、“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局限企业以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前会计利润与以税收法规确定的应税所得 ,二者可能因时间性差异而不一致。受差异影响的所得税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 ,应增设“递延税款”科目核算。“递延税款”科目与相关联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科目建立起…  相似文献   

19.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颁布前我国没有所得税会计准则,只有《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199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1995),企业在会计实践中主要是按照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本文通过对相关概念、所得税计算方法、账户设置、会计确认及计量等方面的对比,对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解析并对有关规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方面的不同,导致按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在会计核算中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即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与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这种核算方法的特点是本期从净利润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而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将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计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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