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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立法缺位、诉讼制度存在缺陷等原因,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纠纷逐步增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金融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次贷危机暴露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监管缺陷,美国为此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作为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相关做法,在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消费者信息披露等方面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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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制度作为规范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呈现出组织架构逐步向统一监管过渡、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相分离、加强消费者保护、强化中央银行职权等特征,我国现有分业监管体制与当前金融创新、金融业混业经营不相适应,同时分业监管的政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冲突.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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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技+消费金融"的产物,互联网消费金融对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提高金融交易便捷度、降低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性以及改善金融消费者体验大有裨益.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消费金融领域应用程度的不断深入,以及一系列刺激消费政策的出台,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迅速,在拉动社会经济增长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系统梳理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视角分析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问题,并从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进行金融消费者分层、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和负债理念、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宣传工作、打破"信息孤岛"、以"沙盒"监管测试技术适用性和安全性、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经营活动的监测等方面提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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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披露与金融交易相关的信息是金融机构和有权部门(特别是金融管理部门)的重要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人们更多地关注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而对有权部门的信息披露责任却关注不够。本文在阐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信息披露概念的基础上,针对有权部门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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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碧 《金融经济(湖南)》2015,(7)
2008年金融危机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本国的监管制度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障.由于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且相对力量的悬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纠纷解决机制的缺乏等使得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因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我国也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从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入手,分析了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和提出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意义,探析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和新形势下面临的困境,并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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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分析"原油宝"事件,发现在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未受到恰当的保护,存在金融消费者素养有待提升、金融机构没有恰当履行风险管理义务、金融创新产品存在监管盲点等问题.本文提出,应借鉴国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和立法经验,通过深化金融消费者教育、明确金融消费者概念、加强对金融机构营业行为规制等方式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和法律,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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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经济》2017,(11)
金融行业呈现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共存局面,随着金融产品越来越细化,金融行业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也越来越明显,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事件屡见不鲜。从四个体系看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与问题,通过我国金融消费投诉与发达国家投诉及关涉业态的比较,就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模式选择,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思路与举措:即"一行三会"协调统筹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在评估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基础上做好金融知识普及,以自律与监管相结合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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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产品走向多样化、专业化,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的信息弱势地位日益凸显,由此引发了诸多金融机构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我国金融改革、维持金融市场秩序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近年来,"一行三会"均成立了本部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其主旨均是从金融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共同维护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并对金融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为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了申诉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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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霞 《金融经济(湖南)》2014,(6):70-72
金融消费者保护日益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起步较晚,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现象还相当普遍,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监管部门职责,规范金融企业行为,已成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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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行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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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是金融产业发展的根本基础。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金融行业健康发展都至关重要。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暴露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缺陷,让世界各国把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今后一段时期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我国而论。金融业市场化程度、立法保障体系、机构监管体系等存在不足,风险抵御能力较差,金融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本文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金融消费权益者保护的经验,分析当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进展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以其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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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捐出,“要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分别设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投资者保护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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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行"一行两会一委"分业监管、统筹协调的保护机制,辅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构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金融行业产品和服务具有品种多样、内容复杂和交易环节多、流程长等特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通过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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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网状协调机制。横向上,牵头建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消费者(投资者)保护部门参加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稳步形成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监管合力。纵向上,通过积极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推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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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的发生提高了人们对宏观审慎监管问题的关注程度,人们开始反思只强调微观审慎监管,忽视宏观审慎监管对金融消费者的影响。实际上宏观审慎监管对金融消费保护具有重要影响:减少金融体系顺周期性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损害;控制金融机构的共同风险暴露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控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跨市场、跨行业风险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侵犯以及预警与化解系统性风险,从而避免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文章探讨了我国宏观审慎监管存在的不足,对我国如何健全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