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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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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房地产》2005,(10):69-70
93、抵押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以后,登记机关是否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存在只要抵押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登记机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21、是否只要经当地政府同意,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能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应该由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进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该法公布以后,包括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在内的一批省、市已按照这一规定,建立了统一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但就全国大部分城市来看,房、地产登记机关分设的还属多数。由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没有完全解决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  相似文献   

3.
《中国房地产》2005,(7):55-56
某一产权人配偶已去世,但权属证书产权人仍然是健在一方,在该房屋抵押时应如何办理?  相似文献   

4.
70、什么是房屋典当?房屋典当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房屋的出典、承典俗称房屋典当,实质上,典和当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相似文献   

5.
《中国房地产》2005,(1):63-65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的财产列入不得抵押的范围。目的是保障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财产的安全、稳定,从而保障公众的利益。按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相似文献   

6.
《中国房地产》2005,(2):39-40
67、房地产抵押的约定期限届满,是否需要办理延期登记?如要办,应当如何办理?如果当事人不来办理延期登记,登记机关有否责任?  相似文献   

7.
《中国房地产》2005,(5):51-52
房屋已办理转移登记,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变更,房屋所有权人可否将房屋进行抵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相似文献   

8.
106、儿子在父亲的土地上建有房屋,并以儿子的名义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在该房屋抵押时,其父书面表示同意.登记机关可否受理?  相似文献   

9.
《中国房地产》2005,(8):40-41
88、如某个当事人在同一天分别在房管局和土地管理局进行了抵押登记,如何区分抵押权优先受偿的位次性?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的权属登记申请表上,只有日期而并不标示时间。有的登记机关计算机系统能自动生成受理时间和核准登记时间。如果当事人在同一天分别到房管局和土地管理局进行  相似文献   

10.
《中国房地产》2005,(9):66-67
91、什么是“流抵押条款”?“流抵押条款”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一项条款:在担保的主债权所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抵押物即归抵押权人所有。  相似文献   

11.
96、房屋已出卖,但是尚未办理转移登记,其后原产权人又将房屋向银行抵押,在行使抵押权时应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2.
《中国房地产》2005,(12):63-64
100.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以后,未及时补领,现房屋所有权人已去世,如何办理补证手续?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在遗失房屋权属证书后,应当及时申请补发。原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该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后,登记机关能够予以补发的主要依据,就是登记机关的记载。而此时房屋继承已经开始,登记机关所记载的权属状态已经与实际情况不符。在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已不宜补证,而应由其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在登记时,可由继承人持有效的继承证明文件、并对权属证书遗失问题书面具结保证后,予以受理,原《房屋所有权证》由登记机关注销。  相似文献   

13.
《中国房地产》2004,(9):74-75
房地产抵押以抵押的标的物来区分,可分为房地产、在建工程和房屋期权抵押;按担保的债权是否特定来区分,还可以分出最高额抵押。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所有物或者权利上所设定的限制物权。  相似文献   

14.
《中国房地产》2004,(8):65-67
32、房产交易以后,房屋受让人在登记时,是否要重新填写墙界表? 墙界表是房地产权属登记中申请人填写的一种表格。墙界表的作用有两项,一是申请人指界,即表明房屋权属经界;二是表明与他人房屋相邻或共用的房屋墙体的归属。墙界表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不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每一处(指在同一本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房屋只须填写一份,而墙界表则有可能要填写数份,以便于申请人说明不同位置房屋的具体状况。除了按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所指的“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而为不同所有人所共有的房屋…  相似文献   

15.
16.
《中国房地产》2004,(11):32-33
51、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否可以转让? 转让抵押物应当适用于《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即抵押人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相似文献   

17.
18.
《中国房地产》2004,(4):41-43
(三)9、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应当如何登记?修改前的《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又在该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000年修改的《婚姻法》将原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七条,并增加了第十八条(财产为一方所有的几种情形)、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中国房地产》2004,(12):64-65
抵押人所担保的所有债权,只要不超出抵押的房地产的价值,是可以为不同债务人的多个债务进行担保的。如果债权人为同一人,如多个债务人同时向某一银行贷款,是否可以只办理一起抵押登记手续问题,则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20.
《中国房地产》2005,(6):35-36
80、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设定了抵押以后,在该土地上开始建造房屋,房屋建成后当事人申请权属登记,但此时土地使用权尚在抵押状态。问:该房屋在办理权属登记时是否要注明限制转移?如该房屋所有权人将此房屋设定抵押,但他项权利人不同意应怎样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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