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会计制度规定,有关折旧基金“上交财政或主管部门集中使用部份”会计分录是:借(减)记“应交折旧基金”,贷(减)记“银行存款”;同时,借(减)记“固定基金——国家固定基金”,贷(增)记“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勉思同志认为“上交财政”同“上交主管部门集中使用”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范畴的“上交”,不宜作冲减“国家固定基金”同样的处理。(见《上海会计》1981、第一期36页)我认为虽然是两个不同范畴的“上交”,但是仍可以同样处理。  相似文献   

2.
新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要求企业对国家投资实行有偿占用,这无疑是个进步。但在某些方面,尚需进一步具体规定。例如: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新制度规定,应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并在清理时,按原估残值减去原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分录如下:借: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净值) 贷:固定资产(原价)折旧(已提折旧)  相似文献   

3.
实务咨询     
《财会学习》2011,(3):32-37
所得税费用处理我公司是建筑安装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开发票都是到税务局代开,代开发票时税务局当时就从账户上扣除了所得税,比例按1.8%扣除,这种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应该放在利润表哪里?是放在利前还是利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吉林省邓岩)在线专家:针对您的情况,以税票做为原始凭证,做如下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相似文献   

4.
新制度规定:企业在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应上交预算的折旧基金时,都应通过“应交折旧基金”科目核算。 这种做法把结算性质的核算内容硬塞进基金类科目中去,不但使初学者不明不白,而且也违背了设置帐户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暂估入库     
《财会学习》2011,(8):39-44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请问暂估及成本结转的分录流程是什么?(江西省 周兴) 在线专家: 1.购进商品(有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附件:后附发票、入库单、验收单  相似文献   

6.
暂估入库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请问暂估及成本结转的分录流程是什么?(江西省 周兴) 在线专家: 1.购进商品(有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附件:后附发票、入库单、验收单  相似文献   

7.
我们在会计检查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有一些以前年度的错误账项。纠正时,账务怎么调整呢?笔者谈些看法。一、对收入私入小金库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凡私入小金库的业务经营收入,一经财政部门发现,应全部没收,并处以罚款。如果没收,单位可根据当时的收款收据(当时没有开收据的,可写一个说明)连同财政部门开的没收收据调账。作调账分录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结余(事业单位为: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下同);同时,借:结余(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前一个分录反应单位将小金库入账,后一个分…  相似文献   

8.
根据现行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论固定资产的来源如何,一律借(减)记“固定基金”科目,贷(增)记“折旧”科目;同时,借(增)记“车间经费”等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如对其他单位投入作为联营投资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也这样进行会计处理,会产生这么一个问题:即其他单位投资转入设备等固定资产时,借(增)记“固定资产”科目,贷(增)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科目,并没有增加“固定基金”,而计提折旧时,却要减少“固定基金”,显然是不合适的。若对其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借(减)记“其他  相似文献   

9.
《新制度》及《内容介绍》规定固定财产的盘亏及毁损全部借(减)记“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我认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处理:固定财产由于地震、风、水、火灾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遭到毁损而招致固定资产减少时,一律冲减企业固定基金;其保险赔偿款、变价收入、清理费用均在“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科目核算。也就是说:由于自然灾害所致的固定资产损失,要由企业负责,需要  相似文献   

10.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比较麻烦,需要分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归纳如下。一、企业所得税的日常处理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缴纳月度或季度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期末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相似文献   

11.
实务咨询     
《财会学习》2012,(11):34-39
按季计提应交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我公司按季度计提应交所得税,并按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其它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项目),计提应交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请问实务中,每季度计提预缴所得税是按"报表中利润总额×25%"计提应交所得税,还是按"(利润总额+资产减值损失)×25%"计提,或是两者都行?我公司是子公司,母公司的操作是按"报表中利润总额  相似文献   

12.
1999年第10期《预算管理与会计》中刊登杨瑜轩同志写的《行政事业单位怎样调整以前年度的错误账项》一文(以下简称“杨文”),笔者认为有些地方欠妥,在此提出与杨瑜轩同志商榷。一、对应缴财政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错入本单位收入的调整杨文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将应缴的预算内外资金直接转入本单位收入最终形成了单位的结余或基金,财政部门在追缴此类款项时,对于按比例和结余上缴财政的专户款,应作调整账务为:借:结余(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同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银行存款“杨文”说:上述分录…  相似文献   

13.
《上海会计》1991年第8期刊登李坚明同志的《小议专项工程验收后的转帐》一文,提出将原转帐的两笔分录进行交错:(1)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专项工程支出——×××工程”。(2)借记“专用基金——更新改造基金”,贷记“固定基金”。利用资金平衡表中“固定资产=固定基金+折旧”这一勾稽关系反映出遗漏与错误,这确是一个发现、避免遗漏与错误的好办法。  相似文献   

14.
某公司收到一笔托收承付货款502,000元,其中500,000元为货款,2,000元为延期承付的罚金。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502,000贷:应收帐款500,000营业外收入2,000税务局查帐时要求此笔罚金缴纳增值税,计算方法为:2,000×17%=340元。会计人员做帐时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340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340第二种认为应做两笔分录,先冲销原分录,再做计算增值税的分录:借:银行存款(502,000)贷:应收帐款(500,000)营业外收入(…  相似文献   

15.
问:企业按照规定经批准将开发新产品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留给企业专项用于技术开发,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按月计算应交产品税(增值税)时,借记“销售——产品销售”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产品税(应交增值税)”科目。经税务部门批准新产品减免税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产品税(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科目。  相似文献   

16.
医院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提取修购基金。修购基金是指医院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或由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所得的变价净收入转入的,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的专用基金,提取时在购置费列支。一、月末计提修购基金时,借记“医疗支出—购置费”、“药品支出—购置费”、“管理费用—购置费”,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二、用提取的修购基金(如35万元)购买设备时:借:固定资产35贷:固定基金35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35贷:银行存款35三、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发生…  相似文献   

17.
一、关于“多借多贷”分录方法目前许多会计制度和教材中,只允许编制“一借一贷”(即简单分录)和“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即复合分录)这二种分录。遇到再复杂一点的经济事项,即不许再前进一步,“多借多贷”被视为“禁区”。认为“多借多贷”分录不能清晰地反映帐户的对应关系,不便于检查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8.
《会计师》2016,(14)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个基本规则是不容置疑的,但表现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传统的借贷分录只能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借方和贷方栏上同时要有相应金额,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实际经济业务有其多样性,为如实反映这种经济业务,就要突破传统的借贷分录表现形式,允许分录中出现多借多贷,有借有贷也可以表现为借方有正有负或贷方有正有负,不必拘泥于原有的借贷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9.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论是外购还是自制的固定资产,都按“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入账,从形成固定资产到使用直至报废都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反映。同时,事业单位按其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来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即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补偿是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实现的,而不像企业那样通过提取折旧来实现。这种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  相似文献   

20.
问题解答     
一、按照规定,企业用基建借款或专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经批准用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归还借款,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本市财政局对《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补充规定,“452应交折旧基金”科目下,设立“01应留用的折旧基金”、“02应交主管部门的折旧基金”、“03应交预算折旧基金”、“04归还借款的折旧基金”四个明细科目。经财政监交机关批准,用基建借款或专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归还借款时,企业可以将全部折旧基金的提取数,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