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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陈飞 《中华商标》2014,(2):60-62
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区分了商标无效宣告和商标撤销的概念以及两者的适用范围,使中国商标法在这个概念上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接轨。本次商标法修改还对于商标异议程序的主体以及审查时间做了进一步明确,但对于异议程序的类型并未做任何区分,这一点与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有一定区别。  相似文献   

2.
张今  刘晗 《中华商标》2013,(9):61-64
正商标使用是商标法上的重要命题,涉及内容从商标注册始贯穿商标权利维持的整个过程直至商标侵权认定程序。但对于商标使用的概念,学界始终没有定论。词义的困惑带来的是概念不适当的外延和适用上的困难,本文从商标使用的概念逻辑谈起,肯定了商标法意义上商标性使用的独立性及其独立价值。并结合  相似文献   

3.
文学 《中华商标》2006,(11):33-36
欧共体(现欧盟)为消除成员国商标法的差异,消除阻碍共同体市场内货物自由流通和扭曲自由竞争的不利因素,于1988年公布协调成员国商标法《第一号商标协调指令》,后又于1994年制定《共同体商标条例》。在此背景下,德国于1994年制定并于1995年实施了新商标法(全名为《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较之于原商标法,德国新商标法在商标审查的程序、内容等方面均做了实质性的修改。本文将主要讨论德国现行的商标异议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以探讨我国商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可以从中获得哪些启迪。  相似文献   

4.
异议程序是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它是指商标局对其初步审定的商标,以商标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任何人对商标局登载在  相似文献   

5.
一、认定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的现实意义1.在商标授权确权中的意义授权确权解决的是商标权取得过程中的权利边界划定问题。授权确权程序包括商标的注册、异议、驳回复审、异议复审、争议等。根据《商标法》第28、29条的规定,当某一申请商标与他人在类似商品上的在先商标近似时,该申请商标会因在先商标的排斥而无法获得注册。因此,在授权确权层面上,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的认定直接决定了在先商标的注册排斥范围。  相似文献   

6.
<正>一、建立商标异议程序配套制度的必要性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确权授权制度中的重要环节。设定异议程序的目的在于提高商标审查工作的准确性,有助于发现并及时纠正初步审定可能发生的错误。[1]异议程序是在先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监督商标审查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于营造社会尊重商标意识,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防止商标权冲突具有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7.
高柯 《中华商标》2011,(2):31-32
加拿大商标异议制度与中国商标异议制度有很大的区别。总的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程序复杂,相当于法院诉讼程序;第二、费用昂贵;第三、耗时较长,整个异议程序大约需要2—4年的时间。笔者将从异议程序流程以及特点等方面来简述加拿大商标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8.
法律适用受立法者的规范意旨约束,不能随意解释或续造。《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的是"已经注册的商标",从文义及体系解释上,其适用范围是清晰的,不存在扩大适用的空间,并且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适用职权法定原则,司法者也须执行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宜简单地类推适用,该条款不应扩大适用到商标异议程序。  相似文献   

9.
"使用"是商标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虽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对商标的使用进行了定义,但实践要远复杂于此,在不同的程序、语境下,商标使用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事实上,除了《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外,其他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并未就商标使用作进一步的区分和界定,"使用"的概念是通过实践逐步发展和清晰起来。  相似文献   

10.
正无论是通过单一国家直接申请注册,还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的方式,中国企业到美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数量都很多。美国的商标法律体系与中国有很大不同,其中最为突出和复杂的要数异议程序。对于美国的商标异议程序,不仅国内企业了解不多,而且即便是代理机构也知之甚少。在此,结合"THC"商标美国异议案,介绍一下美国的商标异议程序。  相似文献   

11.
汪正 《中华商标》2008,(6):70-73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商标异议、争议撤销评审程序较长。在此较长的行政确权程序期间,商标可能发生转让,包括异议公告之前的转让、异议期间的转让以及异议审查、争议评审期间的转让。商标转让后,权利主体也发生了变化,从而影响到当事人的地位。至少以下两个方面值得讨论:  相似文献   

12.
<正>《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具有规范商标注册行为的重要工具性价值。在商标授权确权过程中,符合该情形是提起商标异议或无效的重要理由。该条的适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兼具相对、绝对理由的条款到绝对理由条款,从限于无效宣告程序到延伸至商标异议程序阶段的过程。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1]的情况来看,涉及该条的可检索到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为338份,97.2%的案件法院认同行政机关结论。但不可否认,  相似文献   

13.
正商标审查、异议程序、注册商标撤销及争议制度在拒绝商标专用权取得的事由上存在多重叠合,异议程序冗长且未充分考虑他人在先合法权益的私权属性,导致商标注册效率低下,加大了商标培育的成本,诚有优化之必要。鉴于商标专用权取得程序各环  相似文献   

14.
林华 《中华商标》2006,(1):24-25
一、商标异议制度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通过商标局初审的注册商标申请将被刊登公告。只有顺利经过公告后的三个月商标异议期或者在异议不成立之后才能完成审查和核准程序并获得注册。  相似文献   

15.
环球资讯     
《中华商标》2014,(1):88
英国实行商标异议快捷程序2013年10月1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开始实行商标异议程序快捷程序。该程序与一般的异议程序并行,但在费用和时间上将对异议人更加有利。在快捷程序中,1、申请费费降低到100英镑,而一般的异议程序的申请费则是200英镑;2、仅限于以商标或商品/服务相同,或商标近似、商品/服务类似而产生混淆为由提起的异议,以不正当竞争或仿冒等为理由的异议不能适用快  相似文献   

16.
《商标法》总则明确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此处的“商标争议”包括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的各种商标评审案件类型: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和注册商标争议裁定。  相似文献   

17.
自2014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新《商标法》与《商标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相对于原《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针对商标注册程序比较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等问题进行了修订,简化了商标确权流程,缩短了商标核准注册周期,程序设置为申请人提供更多便利。为了加深广大商标申请人对新《商标法》的理解,更加高效、便捷地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笔者对新法施行后在商标申请注册中变化较大、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梳理,希望能给相关人士带来帮助。  相似文献   

18.
注册商标转让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永波 《中华商标》2003,(12):50-54
一、注册商标转让的严格核准制 对于转让注册商标,现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主要从程序上做了较详尽的规定,《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同时,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  相似文献   

19.
陈锦川  钟鸣 《中华商标》2013,(11):19-21
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第三次商标法修改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商标法的修改是针对商标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商标法律制度本身与实践不相适应的情况所做的一种自我完善。北京市法院,尤其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担负着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和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任务,案件审理中涉及商标法几乎所有的实质性条款,因此新商标法的修改对北京市法院在商标司法审判的法律适用提出了相当程度的挑战。本文拟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做一简单的介绍。  相似文献   

20.
王磊 《中华商标》2013,(8):43-46
商标使用系贯穿商标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但商标法未予明确界定。在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过程中,围绕着商标使用的概念内涵和制度设计也展开了诸多讨论。以正面视角阐述商标使用所涉法律问题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考虑到商标使用的概念是在初始笼统概念基础上,通过对商标象征性使用情形的剔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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