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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企业破产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破产制度搭建了基本框架,但作为实践操作的《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却仍然有待研究。基于破产法基本理念,结合商业银行特殊性,并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本文拟对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原则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2.
<正>,如何启动破产程序,首先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债务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即《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实际上解决的就是哪些企业、组织或个人可以进行破产并适用《破产法》的问题。依照我国现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只有企业法人才可以适用破产程序,非企业法人负债不能清偿的,不能适用破产程序清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自然人更不能依照破产程序清理其债务。对于这个问题,在我国新的《破产法》的起草与修订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正因为对《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有较大的分歧,所以研究此问题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下面就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以期为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尽微薄之力,从而推动我国《破产法》的立法过程。  相似文献   

3.
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往往要遇到破产财产、破产债权以及担保物、抵押债权之类名词概念。企业在涉及此类案件时,应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地理解把握这些概念的内容、含义。(一)破产财产一、破产企业财产破产企业财产指破产企业全部财产,是清算组在对破产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后,向债权人会议披露、属于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简称《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简称《规定》),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作了以下界定:1.破产…  相似文献   

4.
不久前,为起草新的《破产法》,奉全国人大财经委之命,人大常委、《破产法》起划小组负责人张彦宁率组到辽宁调研。在听取该省及沈阳、抚顺、大连三市执行《破产法(试行)》的汇报后,调研组与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探讨了解决破产实施问题的办法,征求了对制定新《破产法》的意见。最近,在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提交的调研报告中,张彦宁谈到起草新《破产法》需探讨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5.
新《破产法》对破产会计的影响及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竹 《财会通讯》2008,(3):86-87
破产会计是在破产法的直接指引下,以会计基本原理和方式为主线所形成的融合性学科,破产会计是指在对破产企业进行和解、整顿、清算的过程中进行管理、监督、会计核算与控制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破产会计是随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形成的。相对传统会计而言,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增加了很多新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6.
与198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2006年8月制定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了明显的不同,其中之一就是将金融机构正式纳入了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但由于业务特点所导致的社会影响程度相差较大,因此,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破产与一般企业法人的破产亦应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本文对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适用、破产申请人及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等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和解制度是现代各国破产法律制度体系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原破产立法对和解制度规定过于简单和原则,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专章规定了破产和解制度,笔者考察了国外关于破产和解制度的立法,结合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对和解制度的功能、立法模式与主要内容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2 0 0 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出台,为我国企业市场退出提供了法律的保障,这是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重大发展和进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破产法》将所有企业破产适用相同的破产事由、创设破产管理人制度、将破产从现代企业现实出发分为清算、重整和和解,这些规定很好地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对企业的市场退出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但是,《破产法》在立法技术和司法适用方面仍存在不足,本文从破产原因的明确界定、管理人制度的完善、职工债权的保障切入分析现行立法的不足,并从实际需求和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9.
《新疆审计》2006,(2):52-5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期限为2005年至2008年,2008年后不再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有关专家指出,2008年以后,包括国企在内的所有企业将依照新修订的《破产法》实施商业性破产。  相似文献   

10.
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依法介入破产事务,能有效地揭露并防止破产财产处置中的舞弊行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破产法的正常施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国家审计主体及职能 国家审计机关的主体地位在《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均已明确。《破产法(试行)》第2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  相似文献   

11.
《破产法》实施以来,每年都有一些企业依法破产,而依据破产法成立的破产清算组的财务活动,目前法律尚无对其审计的要求,但根据我市对近十家破产清算组的审计情况看,对破产企业的审计是实施企业破产时的要求,而对破产清算组的审计,则是对企业破产后整个破产程序的全程监督,是对破产企业审计的一种延伸。否则整个破产过程将无人监督,失去制约,出现的问题无法解决。一、破产清算组审计的内容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部门成立的清算组,接受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企业的财产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其审计将围绕以上几个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2.
刁玉英 《活力》2012,(13):40-40
众所周知,企业破产法是投资失败的企业退出市场或者进行重整的保障法,也是有关破产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法。破产法是市场经济中基本的法律规范,但先进的破产法必须有与之配套和完善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部先进的破产法,同时也是一部破产管理人的行为法。  相似文献   

13.
政策法规     
新《破产法》对国企破产将有特别规定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国新《破产法》正在起草之中,新的《破产法》实施后,对国企破产将有特别规定。据介绍,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难度较大,主要是难在职工安置和作为国有企业最大债权人的国家银行对研产的承受能力。为解决这两个难题,新《破产法》拟在国有企业破产的特别规定中注入以下内容:(1)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管理或主管该企业的机构同意其申请的文件。这样使破产后存在的两大难题,在向法院申请破产前就能有一个解决预案。(2)规定国有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  相似文献   

14.
新的《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破产法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借鉴国际惯例设立了破产重整制度,确定了管理人和债务人两种管理模式,为面临破产企业摆脱困境、偿还债务并重获新生提供了法律保障。两种管理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重整期间经营控制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适用于其他企业法人破产)(以下合称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获知纳税人破产,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1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十周年之际,本刊记者专程采访了著名经济学家曹思源先生,请他就这部新中国第一部破产法作一评价,颇有儒雅风度的曹思源沉思了片刻,吟出了十个字:本刊讯(记者冯笠心孙勇)曹思源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提出构建企业破产法的第一人,他对破产法几近痴迷,以至于许多人只知“曹破产”不识曹思源。因此,“曹破产”对破产法的评价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曹思源先生是这样解说“十年磨一剑,破产风云动”的,他说,破产法颁布十年,历经坎坷,仿佛就象一把越磨越利的剑,最后终于洞穿了计划经济体制。曹…  相似文献   

17.
在对破产企业的清算审计中,除按《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审计外,应加强对债权、债务的审计。因为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关系到国家、集体和债权、债务人的直接利益,是政府有关部门搞好破产企业清算工作的关键和基础。  相似文献   

18.
《财会通讯》2007,(7):109-110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业规范,完成了《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研究起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19.
1994年,全国人大委托四川和辽宁两省人大财经委为新的《破产法》提供草稿。四川起草组的专家认为:制定新破产法要解决:1、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应当扩大到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处理问题要求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完善。3、有的专家建议在新破产法中增设关于破产预警和破产保护的内容。4、新破产法要尽量减轻政府干预的行政色彩,还权于企业.扩大人民法院的权限。5、完善关于规避债务恶意破产的界定与处罚条款。除此而外,还有破产案件的审理时限、财产的认定、破产案件诉讼的级别管辖、法院的某些裁定可否上诉等。  相似文献   

20.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同样面临着优胜劣汰。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很多企业因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不得不选择破产。在企业破产的过程中,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利益,尤其对于债权人,能否追回公司对他们的欠款,保证他们的利益,对他们来说是头等大事。为了保证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使破产过程公平合理、高效率地进行,破产管理人制度应运而生。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规定已经暴露出其本身存在的缺点及不足。本文通过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阐述,披露出《破产法》中的相关问题,从而促进我国《破产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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