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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是国务院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多渠道筹集,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依法征集的政府性专项基金。依据《价格法》的规定,国务院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尽快建立与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适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证生产和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征收、使用、管理是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的三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本文拟就如何科学合理使用价格调节基金谈点看法。一、把握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原则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应遵循一定的原则,确保价格调节基金在促进生产、搞活流通、平抑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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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是《价格法》规定的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 2005年8月,《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发,时值煤炭市场价格回落,停产整顿矿井增多,故而,煤炭企业态度不积极,相关部门认识不统一,给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面对这一现状,渭南市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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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渠道筹集、用于稳定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副食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资金。《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价格法》赋予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经济方式调控价格的一种有效手段,是调节供求、平抑价格、保护生产、保护消费、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经济措施。我们陕西应当充分利用好价格调节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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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是国务院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多渠道筹集,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依法征集的政府性专项基金。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有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价格法》明确指出,政府可以设立价格调节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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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建立情况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1988年国务院在《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要在全国城市中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要求,《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国多数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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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是县级以上政府根据《价格法》的规定,为扶持重要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保持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对市场价格进行有效调控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武宁县从1995年开始征收,现已达到了年征收50万元的规模,为增强政府对市场物价的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市场,稳定市场价格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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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煤炭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和保护性开发,提高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合理配置资源,调节市场价格和供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价格法》和市政府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泸县对全县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企业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销售量征收,征收标准每吨20元。对洗精煤、焦炭和煤炭经营企业征收调节基金时,如购进环节已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不重复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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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是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多渠道筹集,用于调控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资金。近年来,茂名市不断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力度,科学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在应对市场价格异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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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是各级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的基金。《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物价,稳定市场。”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市场、稳定物价等诸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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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依据《价格法》,全国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对促进副食品生产与结构调整,稳定副食品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调控发生自然灾害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副食品价格,扶助困难群体、安定人民生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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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印发了《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在全省建立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一年来,在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与各产煤市、县(区)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全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缴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基本情况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全面启动后,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地税等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各项准备工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向各地印发了《关于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财政专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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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价格调节基金”是《价格法》的明确要求,但“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存在严重争议。本文搁浅此问题,仅从委托一代理视角探讨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中的监督管理问题。本文首先梳理价格调节基金现行监管措施,在基本假设的前提下,运用委托一代理模型对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压缩代理人道德风险空间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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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定价,即《价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的行为。由于《价格法》不直接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行为,所以,从广义上讲,超越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行政收费标准的行为,也属越权定价行为。越权定价行为是引发各种价格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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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东红 《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0,(3)
案件审理贯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始终,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现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也是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内在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工作规章规定和要求,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