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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作为房屋的养老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是用之不竭的,当这笔资金即将用完时怎么办?本文从深圳维修资金续筹难的现状展开,提出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的深圳维修资金续筹办法,分析了影响续筹量的主要因素,列举了促进维修资金续筹的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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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运用社会综合管理中"软法治理"和"硬法管理"相结合的理念,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提供有益的观点与意见。济南某小区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维修消防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说明该小区已成立业委会,按申报流程提交了相关资料,业委会得知情况后,向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暂停物业服务企业的申请,这种情况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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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逐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近年来,在物业管理不断转型和发展的过程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在目前境况下,物业维修资金在收取、使用乃至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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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缴放心用,应急维修直接用、一次性表决多年用、审核下移授权用"的"长沙模式",确保"房屋养老金"高效利用。众所周知,"双三分之二签名难"导致的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日益凸显。2012年8月,《中国青年报》发表的《房屋"养老金"上千亿岂能是笔糊涂账》一文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业主的诉求迫使制度的创新:2008年,长沙市建立全国第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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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概念在1994年由深圳首次提出,并逐渐引起各方的关注。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开始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归属作出界定。在2007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第165号令中,更是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国家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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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目前很多小区面临既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问题,探索和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由此被推上了议事日程。然而,目前仍然存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归集困难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房屋的维修。究其原因,是目前的维修资金法规存在业主“双2/3以上同意”这一要求和业主表决困难这对矛盾。本文分析认为,目前的维修资金制度采用资金池模式,无法有效对接房屋维修项目。依据底层逻辑,本文通过对物业维修项目进行必要性研究,从公共利益出发,兼顾比例原则,初步设立必要维修项目白名单,在现有物业维修法律法规中增加必要维修项目条款,使物业维修资金制度从资金池模式升级为必要维修项目模式。必要维修项目模式目标明确、资金透明、说服力强,能有效打通物业维修路径,进而为推行房屋养老金制度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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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年底,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08年2月1日实施。物业服务企业担负着为业主房产保值增值的重任,同时又在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学习、领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行为就成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必修课,本期专题将围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与物业管理的话题展开深入广泛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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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9年7月8日,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主办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论坛在成都举行。全国70多家城市的物业维修资金监管机构的120多名代表参加了论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玉平、物业管理处处长陈伟;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徐俊达、仇慎谦、陈庆芳;四川省建设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田利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副处长黄兴华;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局长何立祥、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段成柱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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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下文简称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深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前身为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2006年8月1日,深圳市启动了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为实现维修资金收缴、管理、使用的科学、透明和规范,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从一开始即着手开发建设一套专业化的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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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原称“专项维修基金”)是指法律规定由业主交纳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它对于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维持与提高其使用功能,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等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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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业主和业委会自治管理的模式,但由于业主大会本身社团法人性质和成员多为非专职人员的限制,上海目前房屋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主体基本为物业管理公司。同时,各小区住宅性质又有所不同,物业管理公司在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缺少统一规范,尤其是关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方法的不统一,为资金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