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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农村,个人贷款越来越多,债务人大多以其私有住房用于抵押贷款,而金融机构也偏爱 采取这种抵押方式,降低贷款风险。殊不知,这种以农村私有住房作抵押的行为是无效的。一、《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 得抵押。农民个人住房的宅基地均属集体所有,房屋所有人只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上述法 律规定,此种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二、农村私有住房用于贷款抵押会损害集体的利益。依照有关规定,农民申请宅基地,使 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无需支付土地使用费。以住房作抵押,虽然是用房子抵押,但…  相似文献   

2.
问:甲和乙是同胞兄弟(甲是非农户口,乙为农业户口),祖上给兄弟俩在农村留有一套住房。1989年土地权属初始登记时,因登记失误,把甲所有的半幢住房也一同登记给乙。现兄弟协商,乙同意归还甲所有的半幢住房。可在具体办理过户乎续中遇到法律问题,甲全家是非农户口,可住宅是构建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而宅基地使用权是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相似文献   

3.
本文所探讨的农村村宅产权,包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上所建住房的房屋所有权在内的两项物权。  相似文献   

4.
尽管新中国成立初期,宅基地农民私有,且能够自由转让,但是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农民的房屋及宅基地权利开始受到限制,而19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直接推动了农村宅基地制度的转变,公社把农民的宅基地、房屋转为人民公社所有,恶化了当时的社会经济形势。面对当时国家极度困难的形势,以及农民群体的要求,1962年中共中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1963年中共中央文件初步建立了"宅基地所有权属于生产队所有、宅基地归社员长期使用"的宅基地制度,满足了当时的制度均衡。  相似文献   

5.
李抗 《国土经济》2008,(19):17-18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绝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政策规定: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场所,农村住房又是一户农户最大的财产。然而在农村城镇化、产业工业化不断加快的今天,随着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逐步转化为“城镇边缘人”的同时,农村大量出现农地抛荒,村庄空心现象,越来越多的农村住房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隐形的宅基地流转现象不断发生。  相似文献   

6.
文章以我国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的住房问题为切入点,提出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观点,将先行的住房保障由“保安全”延伸至其他方面,以期解决广大农民的住房问题和改善其住房条件。文章详细阐述了农村住房保障的原则,同时,从宅基地保障、住房安全保障、保障性住房保障和经济保障四个方面对农村住房保障的内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在对农村干部及农户深入访谈的基础上,基于农户的行为决策对杭州市部分乡村宅基地管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宅基地超标,空心村等现象。对此,提出几点制度创新对策:首先应明确宅基地产权;其次要完善宅基地流转市场体系;第三尽快建立农村住房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们村个别村民把自己的住房卖掉,又申请新的宅基地,有的村干部还拥有多处住房,请问国家允许这样搞吗?  相似文献   

9.
宅基地的权利主体是农民,是指具备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和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两项核心权利,两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统一。其中,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申请人必须是农村集体成员,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为保障农民住房权利而设定。因其涉及到农村土地可持续利用与发展等村庄公共利益,尤其近年来大量分配给农民的宅基地被卷进城市化、工业化的大潮中,作为宅基地核心内容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资源分配,既是内部性的村内活动,又体现出明显的公共性。以管理者视角,在梳理集体土地权能历史演变和北京市具体特点的基础上,针对产权设置、权利内涵及权能关系等重点与难点问题,试图从还权赋能、完善组织体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探讨有关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10.
确权促进了宅基地流转吗?——基于温州农户的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基于对温州农户的调查,考察确权颁证如何影响宅基地流转。研究表明,确权能显著促进农户参与宅基地流转。异质性分析发现,确权能显著提升较年轻农户和居住在城郊农村农户的宅基地流转概率,但无法激励年龄较大农户和居住在非城郊农村的农户参与流转。机制分析表明,确权能够有效促进宅基地流转,一方面是因为确权强化了宅基地私有观念,提升了农户流转意愿;另一方面,是因为确权让农户更可能获得农房抵押贷款,拓宽了使用权流转渠道。本文的政策含义在于,对交易标的物进行产权界定能够起到激活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的作用,但在落实这一政策时须考虑农户异质性带来的效果分化,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宅基地管理政策。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升温,近年来,农村的房地产市场也逐渐活跃起来,农民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这些房产有些是旧房产,很大一部分则是新建住房,甚至有些是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这些住房的价格也是节节攀升。  相似文献   

12.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村民私有房产所有权的关系 农村村民户口在集体村民组织管辖范围内,且能履行村民义务,符合安排一处建房宅基地的,按照个人申请,村队申报,乡镇审核,由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建房。这种经审批即可建房的使用权获得方式为无偿划拨。村民获得无偿划拨宅基地使用权后,所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属村民私有,其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属村民集体所有。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往往超过规定审批标准。  相似文献   

13.
农村宅基地设定抵押权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笔者从工作实践中,深入农村了解到农民急切盼望发展家庭经济,缺少资金,借款无路,渴望用自己房屋和宅基地做为信用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求发展。农村宅基地设定抵押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活跃农村经济发展,发挥农村宅基地经济功能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土地作为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要素,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正确的认识、处理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问题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就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问题进行剖析,力图为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绵薄贡献.  相似文献   

15.
建设节约型社会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大举措。这主要是根据当前资源利用形式和特点提出来的。它是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效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选择。农村宅基地具有生活和生产双重功能,作为一个重要的自然资源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目前宅基地管理的制度、政策及现状给开展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带来很多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文章在对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弊端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中国正在33个县级单位开展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福建省晋江市是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本文利用实地调查法对晋江市农村宅基地利用情况进行分析,明确整理潜力来源;运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和综合测算法,估算晋江市2020年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大小。研究表明:晋江市的宅基地闲置情况严重,普遍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的情况,土地集约程度较低,宅基地用途出现“功能性剩余”,这正是晋江市宅基地整理的潜力所在,宅基地整理十分必要。经测算,晋江市到2020年,宅基地整理潜力为6 476.81公顷,整理潜力巨大。  相似文献   

17.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探讨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工作基本完成,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其所有者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但是,受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无法进行合法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允许农村宅基地上市公开转让,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中心村、镇建设,而且对盘活宅基地存量,节约耕地资源,保持耕地面积总量平衡,缓解当前紧张的城市发展建设用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现行…  相似文献   

18.
方宣  王娟 《乡镇论坛》2009,(10):28-28
眼下,农村建房的农户宅基地越垫越高,有的甚至高出路面一两米。据了解,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缺乏统一的排水系统,如果家中宅基地低于路面,遇到雨天,排水问题无法解决,农民就各自为政,将自家的宅基地垫高。久而久之形成相互攀比之风,一家更比一家高。  相似文献   

19.
一、农村土地房屋抵押的现行规定 《物权法》第184条及《担保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白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农民个人住房的宅基地均属集体所有,房屋所有人只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此种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农民以私有住房作抵押,虽然是将房子作为抵押物,但其担保的金额不仅包含了房子本身的价值,  相似文献   

20.
正我国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建构于1962年颁布的《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将原先属于农户私有的宅基地宣布为集体所有,由集体按照农户生活的需要进行福利分配,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归农民个人。随后颁布的各项法规都是在其基础上的进一步调整,特别对宅基地的处分权能(转让权)进行了限制:如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1999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2004年10月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上述法规严格规定了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不能为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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