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期以来,人行横峰县支行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工作中,发现贷款超过诉讼时效情况和案件较多,经对横峰法院对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败诉原因进行了分析,这与金融机构平时疏于诉讼时效证据收集有关,金融机构对诉讼时效证据的收集和掌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相似文献   

2.
一、要重视和加强对贷款超诉讼时效的管理 (一)提高对诉讼时效的认识,加强债权管理。基层农村信用社要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贷款超诉讼时效问题,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和人为的因素造成贷款超诉讼时效,牢牢把握债权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3.
当前,一些县级农村信用社在贷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丧失诉讼时效贷款问题,不同程度影响着农信社贷款质量的提高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进程。针对四川金堂县农村信用社丧失诉讼时效贷款户数多、金额大的问题,人行金堂县支行与农村信用社一道,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了化解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加强对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管理工作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诉讼时效问题在法律上并不复杂,法学界也鲜见有人对此问题进行探讨,然而在信贷业务实践中,不少商业银行在此问题却付出了昂贵的代价,突出表现在数量可观的贷款丧失了诉讼时效。本在对商业银行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本文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结合银行工作实际,从诉讼时效的法定性、法院适用诉讼时效的被动性、诉讼时效中断的“到达主义”、有效运用新的诉讼时效中断方式等七个方面对法条进行解读,并据此对金融机构如何运用诉讼时效新规定、有效维护债权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普法工作的逐步深入,人们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现实生活中不少赖债利用诉讼时效逃废银行债务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在贷款管理中如何中断诉讼时效,确保贷款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已成为银行信贷工作不容忽视的问题,笔给合依法收贷工作中的实际,总结出了以下八种中断诉讼时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贷款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对此,《民法通则)有三方面的规定:一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二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拒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目前,银行逾期及“双呆”贷款占整个…  相似文献   

8.
马杰鑫 《金卡工程》2010,14(9):136-136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实体诉讼权利,在司法诉讼中法院不得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从其隐含的前提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分析可知,法院应当主动释明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9.
《民法》中的诉讼时效又称诉讼时效期问,简称时效,是保障权利人运用诉讼程序实现其请求权利的时间效力。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享有请求法院依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胜诉杈。权利人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问确已届满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期问届满后的债权,不再受国家强制力保护。  相似文献   

10.
银行作为经营倾向的特殊企业,在贷款的回收管理过程中经常碰一以诉讼时效问题,而诉讼时效对银行保全信贷资产显得特别重要,它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如何充分运用诉讼时效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一、重视和加强对贷款超诉讼时效的管理(一)提高对诉讼时效的认识,加强债权管理。基层农村信用社要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贷款超诉讼时效问题,认真分析对策,并采取有力措施。  相似文献   

12.
就银行的贷款业务来说,对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基本涵义的深刻理解及有效维护至关重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当事人认识上的偏差、贷款追索取证困难和有关各方配合欠佳导致执法不力等。相应的对策应该是尽量使当事人各方知法守法;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健全法制环境;银行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追索贷款,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权利。  相似文献   

13.
<正>贷款到期后,银行如果未在贷款诉讼时效期间内对借款人进行有效催收,就可能使贷款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银行业内称之为“过时效贷款”),即使过时效贷款后因借款人在银行催收通知书上签字而被重新确认,银行也无权行使原抵押权,需要以原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手续。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过时效贷款被重新确认后的抵押风险浅作分析。  相似文献   

14.
<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银行与借款客户之间利用诉讼时效,保护银行信贷资产与逃废债务而发生的利用诉讼时效抗辩的现象也愈来愈突出。以某国有商业银行二级分行为例,2002年6月底,该行已超过诉讼时效的信贷资产总金额为546万元,共22笔,其中主合同、担保均超过诉讼时效的金额29.5万元。在上述贷款中,出现了一家公司以贷款已超过诉讼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就是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它对稳定财产关系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县的国营、集体、个体企业和农户拖欠贷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的贷款已经形成呆滞,如不及时清收,就有可能造成更多的资金损失。如我行在清理1987年金融资产中,清理出非正常贷款2539.29万元,占全部贷款总数31.73%。其中:一般逾期贷款1398.93万元,占全部贷款总数的17.37%,呆滞贷款997.43万元,占全部贷款总数  相似文献   

16.
“借新还旧”是指企业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以现金收回,银行又重新对原企业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借新还旧作为一种特定的贷款用途,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运用。借新还旧贷款的积极作用在于克服贷款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一还款来源),  相似文献   

17.
1.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仍可以按正常的渠道进行清收.因为虽然有些贷款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信用社失去了胜诉权,但并未丧失所有权.因此,这就要求信贷员有"跑断腿,磨破嘴"的精神,摸透借款人的脾气、性格,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收回贷款.  相似文献   

18.
在信贷业务实践中,多数商业银行均有一定数量的贷款丧失了诉讼时效,因此对银行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寻求相关对策,对银行保全信贷资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今年8月,焦作市人行对所辖某金融机构1999年度的各项金融业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金融机构违反《贷款通则》规定,对不具备借款人资信条件的某区人民法院发放贷款19万元,且未签订贷款合同,仅立了一个借据。经对以前年度财务跟踪检查,终于查清了原因。原来某电缆厂欠该金融机构贷款本息,该金融机构诉诸法院,在法院强制执行下,电缆厂归还了该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却被法院借用于基建工程,且一直未还,于是,该金融机构于1997年12月为法院办理了期限为3个月的贷款借据。针对上述问题,焦作市人行一是严肃地指出该金融机构这样做既违反了…  相似文献   

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号)中指出:"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系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它们与借款的企业或公民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追偿债权权利的,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并且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由此可见,银行贷款合同纠纷适用的是最普通的两年期诉讼时效.也就是说,从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两年之内,银行如果不主张债权,其民事权利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给银行贷款带来了风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