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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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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会财会》2004,(6):62-63
为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新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江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或者筹备金的,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工会及时催缴,并按欠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经书面催缴无效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提…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工会组织为追缴拖欠的工会经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一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法》的督促程序为工会经费的收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企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支付令申请,依法强制收缴。从我们全州县申请支付令案件的实际情况看,工会经费依法追缴工作总的是好的,得到了大多数党政领导的理解和司法界人士的支持帮助。但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工会的独立法人资格得不到确认。有的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甚至少数…  相似文献   

3.
最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拖欠或拒缴工会经费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实施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申请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论的主体和对象:对已建立工会但无故拖延或拒缴工会经费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欠费单位的工会及其享有工会经费分成权的上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会财会》2004,(9):60-60
拨缴工会经费,列入民事诉讼中有关支付令的规定,是修改后的《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收缴工会经费的法律保障。为了贯彻实施工会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保证《工会法》和最高院《解释》的正确贯彻,保障工会申请拨缴工会经费支付令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一、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支付令是由债…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会财会》2012,(2):45+43
一、填空题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6.
行政计提拨缴工会经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第42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第4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46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按规定行政计提2%工会经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一律按国家…  相似文献   

7.
文登市现有各类企业758个,其中建立工会组织的733个。多年来,工会经费收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自1997年以来,由于企业经营不景气等多种原因,工会经费收缴难的现象越来越突出,甚至出现了随意截留、挪用等一系列违法违纪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依据新修改的《工会法》,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今”,对不执行“支付今”的企、事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初步扭转了收缴工会经费难的被动局面。  相似文献   

8.
▲原崇东是河南省焦作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自 1985年转业到市总工会财务部工作以来,经常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经费收缴率逐年递增。他积极协调关系,与政府有关部门达成共识,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实行了由同级财政代扣;坚持进行县审计检查,对经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 1997年至 1999年累计追缴工会经费 300. 6万元;坚持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对长期拖欠、经屡次催促仍不交纳工会经费的 18个单位,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形式,追缴工会经费 33. 8万元,逐步使经费…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的《工会法》针对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新的形势需要,作了很多新的规定,在多个方面都有所突破和创新,其中在工会经费收缴问题上,引入了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支付令的规定,使得工会经费的收缴更加具有法律上的保障。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的物质条件,只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方能保证各级工会正常开展工作。目前由于用人单位拖欠、拒缴工会经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各级工会的经费难以得到保障,致使一些地方工会、基层工会无法开展活动,有的甚至连工会干部的工资…  相似文献   

10.
我们根据《工会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规定,2007年以来,采取积极稳妥的方法,大胆启动申请支付令机制,严格按程序对多次下达催缴工会经费通知书无效的四家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下达了支付令,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工作中我们的体会是:  相似文献   

11.
湖北省荆州市总工会为贯彻落实全年工会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工会经费持续稳步增长,进一步适应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经费需求和对困难职工群众帮扶资金的需求,逐步改变工会经费收缴难的局面,市总工会首次启动了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收缴工会经费的工作。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致使工会经费的收缴遇到了较大困难。工会经费的不足,已经制约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促进工会经费的收缴,各级工会都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就是其中之一。税务部门代为收缴工会经费虽然有一定的优势,但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缺乏法律依据。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拨缴工会经费是法定的义务。工会向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收缴工会经费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这种权…  相似文献   

13.
学习修改后的《工会法》,我有一个突出的感觉,就是扩大了工会经费的收缴范围,强化了收缴力度,从法律上保障了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在我国实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1992年新《工会法》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使在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无法依法解决。从经费物质保障的角度讲:一是经费收缴非常困难,工会经费增长与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形成很大反差,工会经费出现捉襟见肘的局面,有的县总工会连人员工资都难以保证。拖欠、拒缴工会经费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国有大企业累计拖欠多达3000多万元,难以协商…  相似文献   

14.
拖欠工会经费法院判决追回6月14日,安徽省灵壁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拖欠工会经费案件,判令灵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给付2003年以来拖欠灵壁县总工会工会经费4.3万元,并支付滞纳金1.7065万元,共计6.0065万元。灵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一个合作企业,属地方金融机构,该社几年来一直拖欠工会经费,特别是2003、2004年拖欠工会经费高达4.3万元。县总工会经费收缴人员先后十多次上门催缴,2004年12月10日向该社送达限期缴纳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2003、2004年所欠的工会经费。该社以信用合作社是垂直单位为由,拒不上缴所拖欠的工会经费。为维护…  相似文献   

15.
江西省浮梁县总工会通过向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措施,解决了两起企业拖欠工会经费和到期仍未组建工会组织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一是浮梁县湘湖镇境内私营企业景德镇市大千陶瓷色釉料有限公司,员工有50多人,2000年成立工会。这些年来,该企业向县总工会只缴过一次工会经费。县总工会曾多次派员到该企业催缴工会经费,就工会工作和有关法规向企业老板宣传,但该企业既不支持工会工作,又不按规定拨缴工会经费。为此,2003年9月份,县总工会向该企业下发了“关于催缴工会经费的通知书”,通知书到了期限后,该企业仍无正当理由…  相似文献   

16.
《中国工会财会》2004,(9):61-62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和纠正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会经费的收缴1.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的工会经费五个方面来源,依法收缴工会经费。财政拨款的单位,按照全国总工会和财政部〔2003〕25号文件要求,对工会经费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部门划拨给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及时做好经费的上解和返还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如经费确有困难,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的,可按《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来,山东省兖州市多数企业能够依法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但仍有部分企业法制观念淡薄,拖欠、漏拨、拒缴工会经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损害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兖州市总工会与地税部门经多次调研、协调、座谈,共同拿出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总工会决定将全市工会经费收缴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收。兖州市总工会与兖州市地方税务局于2002年1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使兖州市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解决了多年来工会经费收缴…  相似文献   

18.
《工会法》第五章“关于工会经费和财产”第42条明确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是工会经费的重要来源,而且明确该经费在税前列支。这就告诉我们,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工会组织依法收取工会经费是法定的权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拖欠、拒缴、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的问题比较突出,使工会实收经费与应收经费存在很大差距。由于经费困难,严重影响工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相似文献   

19.
读过《中国工会财会》2004年第11期“查漏补欠工会经费的有效尝试”一文后,顿感眼前一亮,广西区总经审办尝试的“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制度”,是适应工会经费收缴新形势的又一新思路、新举措。广西区总经审办用数据和事实证明了实施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制度后,“能发挥工会经审工作的优势,依法促进工会经费收缴的增长”;“有效地提高企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解决了催缴工会经费中止、中断问题”;“提供了申请支付令、提请法律诉讼的有力依据”。广西区总经审办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为广西区总全…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工会财会》2003,(5):16-19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是我国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依照《工会法》规定,收缴工会经费,体现着工会经费独立的原则,为工会组织行使和履行其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提供物质保证,乃是工会财务部门和广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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