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不久前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新增“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一章,将合伙人的范围扩大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明确规定法人可以参与合伙。有关专家认为,这些增加的规定有利于推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常用的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即在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将具有投资管理经验或技术研发能力的机构或个人与具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有效结合起来。此外,专家还指出,这些增加的规定有望解决我国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的“瓶颈”问题。有限责任合伙中各合伙人…  相似文献   

2.
陈玮 《商界》2006,(11):86-87
法规修订迫在眉睫 前不久,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在千呼万唤中.经过三度审议终以高票顺利通过。这对不少怀有创业梦想的人来说,可是个好事。  相似文献   

3.
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即有限合伙,它主要适用于专业服务机构.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其中就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为风险投资扫清了法律的障碍,促进科技创新投入.但有限合伙在经营管理中也存在着弊端.  相似文献   

4.
姚晔 《现代商业》2007,(18):125-125
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即有限合伙,它主要适用于专业服务机构。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其中就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为风险投资扫清了法律的障碍,促进科技创新投入。但有限合伙在经营管理中也存在着弊端。  相似文献   

5.
若木 《光彩》2006,(10)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增加和完善了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扩大了举办合伙企业的主体范围,明确了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办法,简化了合伙企业登记和清算手续等等,对于鼓励自主创新和风险投资,加强技术与资本的结合,推动专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合伙企业摆脱重复纳税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即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合伙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合伙企业将摆脱重复纳税的问题,更好地开办企业。新增…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具有多方面的突破: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增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明确了法人可以参与合伙;合伙企业也可破产等。本文就《合伙企业法》的主要突破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合伙企业法》立法准备进入快车道国家工商局《合伙企业法》起草小组为建立健全我国市场主体法律体系,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合伙企业法》确定为1995年完成的立法项目。受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委托,国家工商局于今年5月成立了《合伙企业法》起草小组,并积极开展...  相似文献   

8.
法律责任就是指违反法律设定的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从一般意义上讲,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有三种,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这三种责任形式中究竟承担哪一种或哪几种,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等因素来确定。在《合伙企业法》第八章中,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的性质,分别规定了这三种责任形式。但由于这一章中涉及的违法行为的主体比较复杂,包括:合伙企业、合伙人、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清算人、有关行政机关等,因此,该法根据这些主体的不同违法行为,交叉规定了不同的责任形式。本文主要谈谈合伙企业、合伙人、…  相似文献   

9.
王秋荣 《商场现代化》2007,(26):293-294
有限合伙因其结合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风险有限性和普通合伙的合理避税优势,成为国外早已流行多年的商事主体形式。我国于2006年8月通过了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这一新的商事主体形式。在这种情势下投资者选择有限合伙的商事主体形式,较之选择公司、普通合伙,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自身利益。但是我国立法关于有限合伙的保护仍有一些不足,投资者必须谨慎地运用合伙协议来弥补法律之不足,以防利益被普通合伙人侵害。当然我们期待立法在今后能进一步完善对有限合伙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制度的立法缺陷与克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6年修订的我国《合伙企业法》首次确立了有限合伙制度.有限合伙制度的精髓在于"糅合"了公司和普通合伙"两种制度"的优点,但新法在两种制度的"糅合"上还存在着未充分认识到有限合伙中两种投资的性质和资本制度的构建等方面的缺陷;两种责任的适用范围及转化的规定比较模糊;两种合伙人转换条件以及转换后的权利义务设计不合理等.应区分"两种制度"的宗旨、功能、适用条件等构建有限合伙制度,同时也应对有限合伙中两种责任及两种合伙人的转化设计合理的径路.  相似文献   

11.
有限合伙制度已经列入合伙企业法修改草案,但是我国更应兼收并蓄,设立隐名合伙制度,充分发挥隐名合伙制度的不同的制度设计的优势,给予投资者更加丰富宽松的选择余地;与此同时,也不应该拘泥于原有的制度,适当的改进,以适应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合伙企业法》中最主要的合伙形式是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两种合伙形式迎合了不同投资主体的需求,拓宽了投资渠道和方式,丰富了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都属于合伙企业,但是又有许多不同之处,如果相关利益者将二者混淆,容易引起诸多经济纠纷。本文阐述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与联系,并进行了归纳总结,对于比较抽象难以理解的要点,对部分经济纠纷进行案例讲解,从实务的角度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之处进行了重点分析、解读,希望能为投资人、利益相关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经济秩…  相似文献   

14.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具有多方面的突破:主要是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有限责任合伙"制度;明确了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与合伙等。这给我国原本形式单一化的合伙制度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对促进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我国专业服务机构的竞争力,做大做强合伙企业起到了重大作用。新《合伙企业法》的贯彻和实施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和规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孔鹏 《新财富》2007,(8):16-18
新的《合伙企业法》由于缺乏细化的规定,给VC业的实践操作者预留了较大的空间。对于VC业的普通合伙人来说,充分利用新法规,通过设立“壳”公司、采取“双重身份”、信托、阻止有限合伙人进入清算组等方式可获得更多的法律利益和市场份额;而对于VC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可以通过“合伙协议”、利用“双重身份”参与管理、以“转让股份”代替“退伙”、破产程序等方式有效防范风险。《合伙企业法》有助于清除中国VC业的法律障碍,推动中国VC业的发展。[编者按]  相似文献   

16.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1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  相似文献   

17.
(199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根据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相似文献   

18.
《合伙企业法》是规范我国合伙企业组成、设立及合伙企业内、外法律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市场主体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好这部法律,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法律关系及其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要件,对依法核准登记合伙企业,正确履行企业登记管理职能,具有重要作用。(-)学习、宣传、贯彻《合伙企业法》是法律规范本身对工商行政官理机失的要求(合伙企业法)作为规范市场主体的一部法律,对合伙企业的特征、法律责任形式及其设…  相似文献   

19.
我国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建立了有限合伙制度,有限合伙的优势在于结合了公司和普通合伙两种企业制度的优点,呈现出独特的法理特征——"两种不同性质出资,两种不同性质责任、两种不同性质合伙人并存"。但本次修法,在把握"两种制度"的结合上还存在不足。因此,文章结合我国实际对"两种制度"的适用条件、有限合伙中两种责任、两种合伙人的转化等提出若干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新的《合伙企业法》。  相似文献   

20.
去年个十一月,全国入大财经委在入民大会堂召开《合伙企业法谷、父独资企业法》起草组全体会议,邀请有关部委,一起听取两个法工作小组关于立法恩路的汇报。会议由两怯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毅诚主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