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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平权的"地权分置改革"中,农村居民宅基地可以作为改革突破口,允许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从而实现农村居民宅基地及房屋的自由流转及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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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部分,也是我国城市化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本文从土地的一般基础性理论入手,对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的可行性、存在的问题作一分析并对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提出一些对策建议。1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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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我国数量众多的农村人口与有限农村土地资源间的矛盾凸显。近来,农村建设用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的集约利用引发各界关注。十八大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宅基地盘活将成为未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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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论与实践》2017,(1)
通过选取昌吉州3县市12个村镇255份实地调查问卷,运用Probit模型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影响宅基地抵押贷款意愿的因素和抵押偏好等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职业类型、村委会对宅基地抵押贷款态度、宅基地抵押贷款风险认知、对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满意度等是影响农户宅基地抵押贷款偏好的主要因素;调研区宅基地抵押意愿的偏好等级与调研区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状况、距离乡镇的距离区位优势和谋求发展致富的主观意识息息相关;针对高、中、初和低四个等别的不同区域差异化施策,设计对应的宅基地抵押贷款模式分别是市场决定模式、政府引导模式、集体组织模式和农民自发模式,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村宅基地的自愿抵押贷款和有序有偿退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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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担保抵押缺失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直是影响涉农金融机构资金运用和制约农村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强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保护农村居民房产合法权益、发挥宅基地物权功能,遂宁银监分局近期在协同市政协、国土、房管部门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联动开展农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情况调研基础上,侧重从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探析现行法律障碍、促进农民"资产"变"资本"方面分析思考,从“三个结合”中去探索发挥农村机敏宅基地用益物权功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充分利用农民、房确权颁证成果,推进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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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上述决定预示着农村土地改革与城镇化建设的全面发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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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深入总结各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要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做好农村产权确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等四项改革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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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改革试点面临抵押物受让主体不明确、抵押物估值难、抵押物处置难三大问题。成都市郫都区通过明确抵押贷款主体、建立农村宅基地价值评估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和处置机制,探索出一条有效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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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在2014年底作出的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对增加广大农民收入、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激发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等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服务"三农"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如何助力农村宅基地改革,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是一个值得不断探索实践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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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原林业经济利益分配格局进行重新划分,林业税费制度改革则对县、乡、村三级组织的经济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对地方治理能力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文以江西省宁都县为例,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县级财政收支的影响,讨论制约林业税费改革政策长期成效的外部环境因素,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公共体财政制改革的一些新动向,探索扩大集体林区林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和建立林区公共财政管理新体制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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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作出了最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导向,在强化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同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