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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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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平权的"地权分置改革"中,农村居民宅基地可以作为改革突破口,允许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从而实现农村居民宅基地及房屋的自由流转及交易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部分,也是我国城市化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本文从土地的一般基础性理论入手,对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的可行性、存在的问题作一分析并对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提出一些对策建议。1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正今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这一重要历史节点,回首过去,我国的农村改革开启于调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展望未来,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部署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探索宅基地所  相似文献   

4.
农房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是一项改革性探索,在宜城实践的过程中,该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现实和客观的障碍。笔者试图从确权发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押物处置流程的系统机制建设方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给予一些对策和建议,以推动改革的全面推进。  相似文献   

5.
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形成于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新世纪以后,随着外出劳动力人数越来越多,改革力度越来越大,农民对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的处置权利也越来越大。在目前国家和地方推进的改革试点,在宅基地取得制度、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实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中国地域差异大,宅基地制度关系到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审慎推进。  相似文献   

6.
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我国数量众多的农村人口与有限农村土地资源间的矛盾凸显。近来,农村建设用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的集约利用引发各界关注。十八大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宅基地盘活将成为未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7.
通过选取昌吉州3县市12个村镇255份实地调查问卷,运用Probit模型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影响宅基地抵押贷款意愿的因素和抵押偏好等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职业类型、村委会对宅基地抵押贷款态度、宅基地抵押贷款风险认知、对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满意度等是影响农户宅基地抵押贷款偏好的主要因素;调研区宅基地抵押意愿的偏好等级与调研区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状况、距离乡镇的距离区位优势和谋求发展致富的主观意识息息相关;针对高、中、初和低四个等别的不同区域差异化施策,设计对应的宅基地抵押贷款模式分别是市场决定模式、政府引导模式、集体组织模式和农民自发模式,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村宅基地的自愿抵押贷款和有序有偿退出。  相似文献   

8.
自2003年以来,福建省连城县着手探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途径,大力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创新和财政补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农村担保抵押缺失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直是影响涉农金融机构资金运用和制约农村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强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保护农村居民房产合法权益、发挥宅基地物权功能,遂宁银监分局近期在协同市政协、国土、房管部门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联动开展农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情况调研基础上,侧重从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探析现行法律障碍、促进农民"资产"变"资本"方面分析思考,从“三个结合”中去探索发挥农村机敏宅基地用益物权功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充分利用农民、房确权颁证成果,推进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10.
中共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上述决定预示着农村土地改革与城镇化建设的全面发轫。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深入总结各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要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做好农村产权确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集体经济产权等四项改革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相似文献   

12.
江西省在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过程中,遇到不少实践障碍和法律约束,主要表现有确权登记难操作、流转机制不顺畅、抵押价值难确定、处置变现受约束、风险高企有顾虑,尤其是现有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流转,以及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限制性约束更是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的瓶颈制约,急需在制度设计和执行层面进行突破,在政策鼓励和引导方面加大力度。  相似文献   

13.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改革试点面临抵押物受让主体不明确、抵押物估值难、抵押物处置难三大问题。成都市郫都区通过明确抵押贷款主体、建立农村宅基地价值评估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和处置机制,探索出一条有效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14.
《理财》2008,(12)
10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颁布,允许农民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的政策出台。与此同时,业内人士指出,在诸事先行一步的改革前沿地——深圳。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实际上已经通过“城中村改造”,可以实现流转了。华润、中航、和黄等实力雄厚的开发商,也已捷足先登,在寸土寸金的深圳。抢占城中村改造的蛋糕,从而形成“伏击”效益。  相似文献   

15.
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是如今我国农村土地改革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广受社会关注;笔者从农村宅基地的价值评估方面做出一定的思考和探索,为农村宅基地流转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党中央在2014年底作出的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对增加广大农民收入、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激发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等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服务"三农"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如何助力农村宅基地改革,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是一个值得不断探索实践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正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宅基地制度改革至少需要考虑三大基本问题:一是成员权问题。宅基地制度是农村集体组织保障其成员居住权的制度,因此它是集体组织成员权的体现,如果非成员也能获取宅基地,那就侵犯了成员的权利,甚至可能导致组织本身的瓦解。二是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问题。农村的基本功能是提供农产品和生态环境产品,它的本职功能不是进行建设,只是为了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才允许有建筑物。因此随着农业人口的城镇  相似文献   

1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原林业经济利益分配格局进行重新划分,林业税费制度改革则对县、乡、村三级组织的经济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对地方治理能力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文以江西省宁都县为例,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县级财政收支的影响,讨论制约林业税费改革政策长期成效的外部环境因素,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公共体财政制改革的一些新动向,探索扩大集体林区林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和建立林区公共财政管理新体制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刘俊杰 《银行家》2020,(1):114-115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作出了最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导向,在强化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同时.  相似文献   

20.
《中国传媒科技》2008,(6):34-34
2月28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际研讨会上指出,将重点从5个方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一是改革森林经营管理制度,落实经营主体对林木的处置权。特别要探索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采伐管理的新模式、新举措,要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通过指导农民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树立可持续经营的理念,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森林的质量和林地产出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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